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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财政项目指南的通知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项目)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手续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小计

专用设备购置

 

                      
                      
                      
                      
                      

合 计

                     

  备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合计不可超过2011年交通费预算规模。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 位)

意  见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账户(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备注

 


  附件39:
  牧草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在广泛收集基础上,加强重点属种的补充收集,提高种质资源的遗传多样性和完整性。具体目标是完成国内收集栽培种600份,国内收集珍稀野生种1500份,国外引种及扩繁740份,无性材料及特殊材料田间保存600份,抗性评价900份,建设评价鉴定资源圃20亩,整理入库3000份,3个基因库安全保存材料3.2万份,监测库存种子3500份,抽检牧草种子100批次。
  二、项目内容
  (一)种质资源收集。按照《牧草种质资源搜集技术规程》和标准, 制定野外搜集计划、路线、技术方案,广泛收集和引进国内外优良牧草种质材料,在加大收集、保护牧草种质材料工作力度的基础上,优先抢救濒危、珍稀、特有的草种质资源,优先保存覆盖面广而且具有现实和潜在开发价值的草种质资源,优先保护最具有遗传多样性、代表性的核心种质,增强收集保存基础手段建设。
  (二)评价鉴定。对收集的种质材料进行农艺性状、抗逆性、丰产性、经济价值、遗传多样性等评价鉴定,摸清资源背景,筛选、挖掘优异种质材料。
  (三)种质材料复检、入库及保存。对送交入库材料进行登记、清选、检测、干燥、包装、编号、入库保存,对基因库进行正常检修、维护,确保种质材料保存的安全性,制定可分发草种质资源名录,向科研、教学单位、企业分发种质材料、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充分发挥种质资源的效益。
  (四)生活力监测及更新繁殖。根据国际植物遗传资源委员会(IBPGR)推荐中期库5年监测间期的要求,对1997年、2002年、2007年入库保存的种质材料进行生活力和数量监测,掌握每份种子的生活力状况,及时繁殖更新,防止种质材料得而复失。
  (五)资源圃建设和无性材料田间保存。以无性繁殖为主的、饲用和生态价值高的草种质资源进行资源圃田间保存,珍稀濒危和我国特有种实行以低温种质库保存为主、资源圃田间保存为辅的保存方式,以确保资源的安全性,建设资源保存、评价资源圃。
  (六)种子抽检。加强草种监管,提高草种质量,维护草品种选育者和草种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草业健康发展。
  (七)技术交流及培训。组织全国保种体系技术人员开展种质资源收集、评价鉴定、保存利用等相关技术交流及培训,编写印发培训教材。不断完善科学的技术路线、标准规范、工作体系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保护与利用相协调的长效机制。
  (八)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监督牧草种质资源保护和草种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
  三、实施区域
  2012年项目主要在西南、华北、华南、华东、华中、东北、西北、青藏高原等地区实施。
  四、申报范围和资金使用方向
  内蒙古、四川、甘肃、湖北、江苏、吉林、青海、新疆、西藏9省区及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含俄罗斯引种)、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品种资源研究所各申报1个项目。
  资金主要用于国内种质资源的收集、评价鉴定、保存、监测、分发利用、繁殖更新,国外优良草种质材料引进、扩繁等重点环节。
  五、补助标准
  资金补助原则上参照以下标准,特殊材料的收集补助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收集种质材料及农艺性状评价繁殖上交入库:
  野生材料:一年生:2000元/份 多年生:2500元/份
  栽培材料:一年生:600元/份 多年生:900元/份
  引进材料:一年生:1000元/份 多年生:1400元/份
  粮饲兼用材料:200元/份
  (二)繁殖更新中期库原有种质材料:
  野生材料:一年生:800元/份 多年生:1200元/份
  栽培材料:一年生:600元/份 多年生:1000元/份
  粮饲兼用材料:100元/份
  (三)抗性鉴定             600元/份
  (四)无性材料田间保存         300元/份/年
  (五)鉴定评价圃建设          4000元/亩
  (六)中期库复检入库          300元/份
  (七)中期库生活力监测         200元/份
  六、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好。近年来开展过全国牧草种质资源调查、品种资源征集、保存技术研究、保护设施建设、种质资源繁殖入库、性状评价鉴定、优良种质材料筛选利用及数据库建设等方面工作。
  (二)技术力量强。在全国牧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利用方面具有权威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可靠性,完全可以代表我国牧草种质资源保护技术水平。
  (三)承担单位必须是农业部确定的牧草保种协作组牵头单位。参加项目的人员具有多年从事牧草种质资源收集和保护技术和管理工作经验。
  七、申报程序
  按照一个中心库(全国畜牧总站牧草种质资源保存利用中心),两个备份库(温带草种质备份库、热带草种质备份库),10个牧草保种技术协作组(内蒙古协作组、西南协作组、华北协作组、黄土高原协作组、新疆协作组、华南协作组、华东协作组、华中协作组、东北协作组、青藏高原协作组)为单位编写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
  八、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根据本区域规划,做到有目的、有重点的收集,收集材料名录要尽量落实到属种,预算要细化到栽培材料、野生材料、引进材料和粮饲兼用材料。
  (二)上交入库材料要严格按照《草种质采集评价信息规范》执行。
  (三)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尽量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申报文件及项目申报材料以财(计财)字文件,一式3份,报送农业部畜牧业司草原处1份,并抄报全国畜牧总站2份。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农业部畜牧业司草原处 罗健
  联系电话:010-59193204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100125)
  联 系 人:全国畜牧总站 陈志宏
  联系电话:010-5919469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100125)
  电子邮件:zhchen0209@sina.com

  附件39-1
  2012年牧草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1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1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2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2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二、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办公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专用设备购置

项目内容(1)

 

 

 

 

 

 

 

 

 

 

 

 

 

 

 

 

 

 

 

项目内容(2)

 

 

 

 

 

 

 

 

 

 

 

 

 

 

 

 

 

 

 

项目内容(3)

 

 

 

 

 

 

 

 

 

 

 

 

 

 

 

 

 

 

 

 

 

 

 

 

 

 

 

 

 

 

 

 

 

 

 

 

 

 

 

合 计

 

 

 

 

 

 

 

 

 

 

 

 

 

 

 

 

 

 

 


  注: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牧草种质资源野外收集、鉴定评价、材料保存、数据传送、信息管理等必要的专用设备购置,资金额度不能超过总申请资金的10%。
  2012年度申请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额度不得高于2011年下达额度。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

(单位)

意  见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账户(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备注

 



  附件40:
  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国家级畜禽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建设,对濒危畜禽遗传资源进行抢救性保护,对种质特性独特的新资源采取临时保护措施,使90个珍贵、稀有、濒危的畜禽遗传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开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研究,完善保种技术,提高保种技术水平和效率;科学制定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提升资源保护与管理水平。
  二、项目内容
  (一)依托国家级畜禽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收集保存畜禽优秀个体,组建和扩大保种群,更新血统,有效开展活体保种和遗传物质保存。
  (二)对濒危的畜禽遗传资源采取抢救性保护,对种质特性独特的、且经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通过的新资源实施临时保护措施。
  (三)完善畜禽遗传资源保种方案,加强种畜禽进出口管理,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提高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科技水平。
  (四)开展畜禽遗传资源的种质评价和遗传多样性分析,研究完善现有的保种技术,提高保种效率。
  三、资金使用方向
  (一)收集畜禽优秀个体,购买饲草饲料、疫苗、药品等专用材料及饲养设施、消毒设备等。
  (二)维护畜禽圈舍等基础设施及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开展饲草饲料地建设,支付场地租用。
  (三)开展种质鉴定、性能测定和品种登记,以及畜禽的保种繁育、提纯复壮、选育提高。
  (四)制定完善品种标准和保种方案,建立健全饲养、繁育、测定等各项技术规程和质量管理制度。
  (五)支付在保种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差旅、会议、资料、培训、宣传等费用。
  四、申报条件和数量
  (一)申报保护的畜禽品种以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品种为主,兼顾种质特征独特的地方畜禽品种资源。
  (二)优先支持国家级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农业部公告1058号、1587号)申报的保护项目,重点支持农业部公布的地方猪种、绒山羊、牦牛的国家级保种场(保护区)建设。
  (三)申报活体保种的单位应具有省级及以上畜牧主管部门核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保护区除外),具备保种所需的基础设施、技术力量、仪器设备,有明确的保种目标、方法、繁育计划、配种制度和选育方案,确保能完成国家下达的保种任务。申请家畜保护区项目的,申请单位应为具有管理职能的畜牧技术推广机构等事业单位。
  (四)申请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品质评价项目的单位,应具备农业部认可的监督检验测试资质。
  (五)申请畜禽保种场和保护区保种项目的,每个项目补贴标准为20~40万元,其他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暂不限制。要求项目资金和项目任务在2012年内执行完毕,不支持跨年度执行。
  (六)鉴于各地畜禽遗传资源分布不均衡,暂不限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项目申报数量。
  五、申报程序
  拟承担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任务的单位应填写“2012年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并以厅(委、局)财(计财)字号文件报我部。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项目申报,认真审核把关,并将项目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农业部畜牧业司畜牧处(2份),抄送全国畜牧总站(1份)。
  (二)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方法,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填写“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三)联系方式
  农业部畜牧业司畜牧处
  联 系 人:王 健
  联系电话:010-59192839
  电子邮件:xmsxmch@agr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100125)
  全国畜牧总站畜禽资源处
  联 系 人:杨红杰
  联系电话:010-59194754
  电子邮件:yang.hongjie@yeah.net zyc@caaa.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100125)

  附件40-1:
2012年畜禽种质资源保护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注意事项

  1.所有条(栏)目均不得删减、合并、漏填。
  2.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主管部门(单位)指导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各留存1份。
  3.“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教学单位、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单位和组织。
  4.“项目内容”要细化,明确分项金额。
  5.申报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的,申报单位除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外,还应提交“畜禽保种方案”。

  一、立项背景与必要性
  二、年度目标和项目内容
  三、项目申请资金、测算依据与筹资方式
  四、项目进度(范围为2012年1月~12月)与分工
  五、基础条件与保障措施(包括项目单位及相关单位情况)
  六、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
  七、效益分析(生态、经济、社会)与风险评估
  八、申报单位、项目县畜牧主管部门、省级畜牧主管部门意见及盖章。

项目单位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省级畜牧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账户(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备注

 


  表一:项目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备注

 

 

 

 

 

 

 

 

 

 

 

 

 

 

 

 

 

 

 

 

 

 

 

 

 

 

 

 

 

 

 

 

 

 

 

 

 

 

 

 

 

 

 

 

 

 

 

 

 

 

 

 

 

 

 

 



  表二: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项目内容

合计

印刷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引种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

专用设备购置

信息网络购建

项目内容(1)

 

 

 

 

 

 

 

 

 

 

 

 

 

 

 

 

 

 

项目内容(2)

 

 

 

 

 

 

 

 

 

 

 

 

 

 

 

 

 

 

项目内容(3)

 

 

 

 

 

 

 

 

 

 

 

 

 

 

 

 

 

 

……

 

 

 

 

 

 

 

 

 

 

 

 

 

 

 

 

 

 

 

 

 

 

 

 

 

 

 

 

 

 

 

 

 

 

 

 

 

合 计

 

 

 

 

 

 

 

 

 

 

 

 

 

 

 

 

 

 


  注:2012年度申请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额度不得高于2011年度下达额度。

  附件41:
  渔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提高水产原良种亲本质量和产量,促进水产原良种亲本推广与应用,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条件,保护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增殖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强化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建立渔业基础信息采集和信息分析新机制,并为现代渔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项目内容
  一是水产原良种保种选育。主要用于扶持遗传育种中心和原良种场运用现代育种技术与传统选育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开展重要养殖种类遗传育种,以及原良种采集、引进、保存、扩繁和后备亲本培育等工作。
  二是水产原良种亲本更新补助。对“四大家鱼”等重点水产养殖品种的重点苗种繁育场的亲本更新进行补贴,提高水产苗种总体质量水平。
  三是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增配环境保护设备设施,包括养殖废水处理系统或生态净化池;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改造和机械设备配套,包括排灌设施和进水处理系统,场区道路,电力增容和线路布置,增氧机、投饲机、水泵等机械设备配套。
  四是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对已设立保护管理机构、有专门管理人员、保护成效显著的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重点扶持保护对象为濒危程度高、具有重要保护意义的水生物种和典型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区;支持有关单位开展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救护和专项执法以及豚类保护行动计划。
  五是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以海区、流域渔业管理部门为单位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在重要增殖放流区域选取主要增殖放流品种进行效果评估和跟踪监测。
  六是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主要用于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资源调查、环境监测、巡护、规划制定等工作。
  七是重要渔业水域生态保护。对全国重要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实施监测,编制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开展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养护专题研究。
  八是海洋捕捞生产结构调查等技术支撑。主要用于海洋捕捞生产结构调查、水产养殖面积遥感监测及渔情动态采集;渔业种质资源相关科技、政策法规、宣传培训等方面工作。
  三、申报条件、实施区域和资金使用方向
  (一)水产原良种保种选育
  1.水产原良种保种和亲本培育。申报单位为国家级和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应具备原良种保种和亲本培育所必需的基础设施、技术队伍、仪器设备,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包括保种数量和亲本培育数量等)、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优先安排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资金使用方向包括:水产原良种场用于开展保种和亲本培育所需专用材料费。
  2.水产新品种选育。申报单位需为承担我部水产遗传育种中心项目建设且已竣工验收的单位,应具备遗传育种所必需的基础设施、技术队伍、仪器设备,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包括保存群体、家系数量或优良杂交组合数量等)、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选育技术路线。资金使用方向包括:遗传育种中心用于开展水产新品种选育所需专用材料费。
  3.水产新品种审定和技术培训等工作。由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开展水产新品种审定和技术培训等工作;资金使用方向包括:开展水产新品种审定和技术培训所需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和劳务费等。
  (二)水产原良种亲本更新补助。实施区域为山东、河北、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等10个苗种繁殖重点省(区)。以县为单位进行申报。按照扶大扶强的原则,承担亲本更新项目的苗种场应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具备青、草、鲢、鳙(四大家鱼)、鲤、鲫、鲂、罗非鱼、中国对虾年苗种总繁殖能力达到1亿尾(水花、虾苗)以上。优先安排渔业重点县和承担增殖放流任务的区县。资金全部用于补助苗种场购买原良种亲本(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与其他项目有别,见附件)。
  (三)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
  1.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实施区域为海南、广东、广西、福建、浙江、江苏、上海、江西、湖南、湖北、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和宁波等15个省(区、市)。以上15个省(区、市)内已获得2006年至2010年农业部命名的池塘养殖类型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资质称号(2006年和2007年示范场复查结果合格),且池塘养殖水面在200亩以上的养殖场可以申报。资金使用方向为:一是增配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包括养殖废水处理系统(含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或生态净化池;二是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改造,包括排灌设施和进水处理系统、场区道路、电力增容和线路布置、池塘池堤整治(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与其他项目有别,见附件)。
  2.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情况汇总及宣传。委托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对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情况进行调研和督查,编印总结材料,进行典型宣传,扩大示范作用。资金使用方向为:赴各地调查和编印宣传材料工作所需费用。
  (四)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1.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管理。申报单位应为国家级和重点省级水生野生动植物、水域生态系统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资金使用方向为:保护区日常巡护、生态修复、濒危物种救护与放生、保护对象及其栖息地环境调查与监测、保护基础设施维修等。
  2.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救护和专项执法补助以及豚类保护行动计划。申报单位应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部门、具备一定工作基础的科研教学单位和有关企业。资金使用方向为:加大对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及栖息地调查,开展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专项救护和特许利用执法检查,实施长江江豚以及中华白海豚保护行动计划等所需经费。
  (五)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
  1.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和跟踪监测试点。申报单位应具备必需的基础设施、技术队伍、仪器设备,有扎实的工作基础和经验,能够完成效果评估和跟踪监测任务。优先安排国家和省级水产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重点支持海湾、湖泊水库、江河等重要增殖放流区域选取主要增殖放流品种进行效果评估和跟踪监测。资金使用方向为:开展评估和监测所需经费。
  2.主要放流品种的增殖放流技术规范制定。申报单位应具备制定技术规范的条件和工作基础。优先安排国家和省级水产科研单位,重点支持大黄鱼、冷水性鱼类、细鳞鱼等主要放流品种的增殖放流技术规范制定。资金使用方向为:开展规范制定所需差旅、印刷、会议、劳务等费用。
  3.其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包括海区和流域等区域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及活动组织、监督管理,增殖放流专题宣传等。申报单位为农业部海区渔政局(流域渔业资源管理机构),具备开展增殖放流新闻宣传条件和基础的中央主流媒体及农业、渔业等宣传媒体。资金使用方向为:开展相关活动所需差旅、印刷、会议等经费。
  (六)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申报单位应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机构。资金使用方向主要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资源补充调查和规划制定等相关工作。
  (七)重要渔业水域生态保护
  1.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及管理支撑。申报单位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和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成员单位。主要支持方向包括:全国重要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监测,编制《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年报》,全国渔业污染事故技术审定委员会评估论证、调研和法律法规完善,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技术管理。资金使用方向为:渔业生态环境常规监测所需经费及保护管理支撑所需会议、差旅、印刷和劳务等支出。
  2.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养护专题研究。申报单位为具有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养护工作基础的科研院校、农业部海区渔政局(流域渔业资源管理机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支持方向包括:重要渔业水域(湖泊、江河、海湾)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和试点、工程建设对水生生物资源影响及水域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及研究。资金使用方向为:开展相关研究所需差旅、会议、劳务、印刷等支出。
  (八)海洋捕捞生产结构调查等技术支撑。包括开展海洋捕捞生产结构调查、水产养殖面积遥感监测及渔情动态采集;开展渔业种质资源相关科技、政策法规、宣传培训等方面工作。申报单位为具有相关工作基础的部直属单位、高等院校、省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社会团体;优先安排2011年承担过相关项目的单位。资金使用方向为:信息采集、监测、调查、培训、软件开发、会议、差旅等。
  四、申报数量和资金补助标准
  (一)水产原良种保种选育
  “四大家鱼”原种场每个场补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其他种类水产原良种场每个场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每个遗传育种中心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开展水产新品种审定和技术培训等工作补助金额不超过45万元。
  (二)水产原良种亲本更新补助试点
  每个省(区)申报资金规模总计不超过100万元,其中每个县补助总额不超过40万元,每个苗种场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中央财政按照不超过更新亲本总价的50%给予补助。
  (三)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
  每省(区、市)申报不超过4个项目,每个池塘养殖生态修复项目的中央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各申报单位应根据本企业基本条件,在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方向范围内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其他建设内容由地方和养殖场筹资完成。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情况汇总及宣传不超过20万元。
  (四)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1.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管理。根据各地现有国家级和省级水生野生动植物、水域生态系统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和水平,由各省(区、市)渔业主管厅(局)组织申报,每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20万元,每个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2.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专项执法和救护补助以及豚类保护行动计划。资源调查、救护和专项执法项目,由各省(市、区)渔业主管厅(局)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和亟须开展的主要工作组织申报,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豚类保护行动计划项目由具备一定工作基础的科研教学单位和有关企业申报,其中长江江豚保护行动计划项目不超过450万元,中华白海豚保护行动计划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五)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
  1.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和跟踪监测试点。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
  2.主要放流品种增殖放流技术规范制定。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3.其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海区增殖放流项目每个补助金额不超过60万元,流域增殖放流项目每个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海区、流域增殖放流活动组织管理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每个专题宣传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六)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
  根据各地现有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数量和水平,由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农业部海区渔政局(流域渔业资源管理机构)组织申报,原则上以未安排过管理经费的保护区为主,每个保护区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七)重要渔业水域生态保护
  1.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由农业部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成员单位统一申报,水科院本部申报金额不超过70万元,其余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2.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养护专题研究。由有工作基础和技术条件的科研院校、农业部海区渔政局(流域渔业资源管理机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八)海洋捕捞生产结构调查等技术支撑
  海洋捕捞生产结构调查由有渔业资源监测调查、执法管理和数据分析工作基础的国家级水产科研院校、水产学会、农业部海区渔政局组织申报,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养殖面积遥感监测由有全国水产养殖面积遥感监测工作基础的国家级水产研究所组织申报,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450万元;养殖渔情动态采集200个试点县,每个试点县补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16个试点省(区、市)的省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补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软件开发、相关培训等,补助金额不超过55万元;其他技术支撑项目由我部根据2011年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具体项目经费,原则上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
  五、申报程序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以上要求抓紧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地方单位的申报材料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我部渔业局计划财务处(一式4份),部直属单位、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等将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我部渔业局计划财务处(一式4份)。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bofplan@agri.gov.cn或44907860@qq.com。项目申报时遇到问题可与我部渔业局计划财务处联系。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
  联系电话:010-59192926、59192972
  联 系 人:刘影、郭钰
  六、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书要详细说明经费预算以及相关背景资料和建设的必要性、迫切性,建设后产生的效果等,并按要求填报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水产原良种亲本更新补助试点和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项目实施办法请参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渔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0]15号)执行。

  附件41-1:
2012年渔业种质资源保护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1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1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2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2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小计

办公费

印刷费

咨询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差旅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专用燃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合计

 

 

 

 

 

 

 

 

 

 

 

 

 

 

 

 

 

 

 

 

 


  注:此表填写内容为项目中央资金支出预算;委托业务费为送检样品等支出费用;其他费用应详细列明支出内容和金额;咨询、邮电、维修、劳务费支出不超过申报经费的20%;出国费仅限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申报。

  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水产原良种亲本更新补助项目)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生产补助

 

 

 

 

 

 

 

 

 

 

合 计

 



  注:此表填写内容为项目中央资金支出预算。

  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项目)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其他资本性支出

专用设备购置

基础设施建设

 

 

 

 

 

 

 

 

 

 

 

 

 

 

 

 

 

 

 

 

 

合 计

 

 


  注:1.此表填写内容为项目中央资金支出预算,总额为50万元。
  2.“项目内容”一栏中请详细填写“养殖废水处理系统或生态净化池,排灌设施和进水处理系统,场区道路,电力增容和线路布置,增氧机、投饲机、水泵等机械设备”等内容,并注明其规格、数量、长度、面积、体积等。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 位)

意  见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账户(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备注

 


  附件42:
  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2年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紧紧围绕服务国内农业发展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提高“引进来”质量,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促进农产品贸易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农业国际合作服务“三农”水平。推进多双边合作机制框架下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积极缓解全球范围内粮食紧张状况;深化和扩大农业技术交流,不断提高国外先进农业技术、优良动植物种质资源对我国现代农业建设的支撑力量;实施农业“走出去”和农产品贸易促进行动,稳步提升我涉农企业和主要农产品国际竞争能力;加大参与多双边农业磋商谈判力度,提高农业抵御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提高农业国际合作系统能力,全面提升农业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
  二、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方向
  (一)落实领导人有关出访后续行动或对外承诺。继续实施联合国粮农组织“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框架下“南南合作”项目;继续在亚洲国家实施优质高产水稻、玉米农作物示范田项目;启动20个亚洲农作物优良品种育种站/试验站总体规划和20个跨境动植物疫病防控监测站建设技术支持项目;加强与东盟、中亚和南亚有关国家、蒙古国和朝鲜等周边国家在跨境动植物疫病防控领域合作,深化与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等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农业交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合作;为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太平洋岛国等有关国家举办对外农业管理和技术培训班;落实部领导其他出访后续行动或承诺,支持多双边协议框架下相关工作开展。经费主要用于项目总体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外派专家出国费和津补贴,农用物资及仪器设备捐赠,人员培训,监测站评估监测与管理等。
  (二)促进农产品贸易发展。一是重点支持农业部直属单位等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动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磋商谈判和履约,参与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下农业谈判、贸易政策审议、渔业谈判、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措施谈判和贸易争端谈判、贸易政策以及谈判方案研究,参与自贸区农业谈判及有关基础性研究,参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技术标准磋商制定、动植物检疫措施磋商谈判,开展产业损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等,经费主要用于出国费、会议费、咨询费、业务委托等费用;二是用于鼓励农业部直属单位和有关省份组织农产品出口企业参加重大国际农业展览,在境内外举办我国优势农产品或技术推介活动等,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具体资助对象和数额将根据预算规模、项目审核情况、上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及成效评估结果等综合确定。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展览工作人员出国费、展会宣传、展位费、公共布展、展会公务活动以及展品运输、检验检疫费用补助。
  (三)搭建多双边农业技术及科技交流合作平台。一是实施农业科技合作规划,重点推动中巴、中美、中英、中印和中匈五个国际农业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联合实验室建设、引进动植物种质资源和技术补贴、对技术示范所需的农用生产资料进行补贴等。每个项目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二是落实中阿、中巴、中美、中澳、中日、中韩、中柬、中南非、中苏丹、中厄特、中荷、中法、中英、中爱(爱尔兰)、中波、中德等双边农业工作组确定的各项科技交流合作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出国费、会议费、劳务费、经济补偿等费用。每个项目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三是对从欧盟等区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银行、亚洲银行等国际组织和金融机构以及德国、法国、英国、荷兰、比利时等国引进的技术援助和合作项目进行配套,每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差旅、会议和培训等费用。
  (四)企业对外农业投资合作促进行动。支持涉农企业在巴西、古巴、印尼、马来西亚、缅甸、越南、老挝、孟加拉国、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柬埔寨、苏丹、南苏丹、俄罗斯、乌克兰、保加利亚、阿根廷、智利、委内瑞拉等国家投资开展大豆、水稻、水产养殖等技术合作示范项目;对企业开展对外农业投资合作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持;举办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论坛、中国对外(东盟)农业投资合作项目洽谈会、农业“走出去”专题研修班等。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研讨、外派专家、示范用种子以及农用生产资料补贴和人才培训等。每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
  (五)加强国际合作工作基础建设。举办全国农业国际合作工作会议,完善因公出国(境)、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全国农业科技国际合作系统能力建设和国际合作系统人力资源开发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农业涉外培训;为部涉外翻译工作提供语言技术支持;开展项目管理和外事成果宣传等。经费主要用于会议、业务委托、培训、劳务及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所申报专业领域的相关资质、技术水平、设备条件和管理能力。
  (二)长期从事外事外经业务的单位优先考虑。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项目指南,组织指导项目单位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附后)。
  项目实施方案必须对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项目任务来由、项目年度目标和预期效益、可量化的成果指标、项目内容及规模、资金估算、时间进度、项目承担单位情况、人员分工、涉及的相关单位、事项及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汇总表等做出初步说明。
  (二)请项目单位将申报文件以财(计财)字号文件报送农业部国际合作司(一式3份),并抄送部外经中心(1份),同时登陆农业对外经济合作网(www.fecc.moa.gov.cn)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项目申报材料。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三)地方单位申报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由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报送项目实施方案。
  联 系 人: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经济合作一处 廉卫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农展北路55号   邮编:100125
  电  话:010-59194155
  传  真:010-59194332

  附件42-1:
2012年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1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11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2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项目成果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2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 (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 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合计

办公费

印刷费

咨询费

手续费

邮电费

差旅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

小 计

专业设备购置

基础设施建设

小计

 

 

 

 

 

 

 

 

 

 

 

 

 

 

 

 

 

 

 

 

 

 

 

 

 

 

 

 

 

 

 

 

 

 

 

 

 

 

 

 

 

 

 

 

 

 

 

 

 

 

 

 

 

 

 

 

 

 

 

 

 

 

 

 

 

 

 

 

 

 

 

 

 

 

 

 

 

 

 

 

 

 

 

 

 

 

 

 

 

 

 

 

 

 

 

 

 

 

 

 

 

 

 

 

 

 

 

 

 

 

 

 

 

 

 

 

 

 

 

 

 

 

 

 

 

 



  六、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 位)

意  见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账户(财务专用章)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备注

 


  附件43:
  远洋渔业资源调查和探捕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2年远洋渔业资源探捕项目继续以具开发潜力的公海渔业资源和我国主要入渔国海域的主捕鱼种为重点组织实施。通过对西北太平洋公海(北太鱿钓传统渔场以东)鱿鱼、摩洛哥海域沙丁鱼、东南太平洋公海鲯鳅、缅甸外海中上层鱼类、库克群岛海域金枪鱼等资源和捕捞技术的调查和探捕,掌握目标海域和目标鱼种的渔业资源状况、开发潜力、中心渔场形成机制及适合的渔具渔法,寻求可规模化开发的后备渔场,为远洋渔业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二、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方向
  (一)西北太平洋公海(北太鱿钓传统渔场以东)鱿鱼资源探捕(延续项目)。继续派出2艘中型鱿鱼钓船对北太平洋公海传统鱿鱼钓渔场以东公海鱿鱼资源进行调查和探捕。要求每艘探捕船上派出2名科研人员随船实施调查探捕、收集相关数据、优化钓捕技术,探捕站点不少于40个、提交探捕专题研究报告3份以上。探捕补助经费每艘船150万元,共300万元。
  (二)摩洛哥海域沙丁鱼资源探捕(延续项目)。继续派出2艘中型拖网渔船对摩洛哥专属经济区内沙丁鱼资源进行调查和探捕。要求每艘探捕船上派出2名科研人员随船实施调查探捕、收集相关数据、开展渔具渔法试验;探捕站点不少于40个、提交探捕专题研究报告3份以上。探捕补助经费每艘船125万元,共250万元。
  (三)东南太平洋公海鲯鳅资源探捕。选派2艘大型专业鱿鱼钓船(须配备鲯鳅专用渔具)对东南太平洋公海鲯鳅资源进行调查和探捕。要求每艘探捕船上派出2名科研人员随船实施调查探捕、收集相关数据、开展渔具渔法试验;每艘船探捕站点不少于40个;提交探捕专题研究报告3份以上。探捕补助经费每艘船150万元,共300万元。
  (四)缅甸外海中上层鱼类资源探捕。选派2艘适合捕捞缅甸专属经济区内外侧中上层鱼类的渔船进行调查和探捕。要求派出2名科研人员随船调查探捕、收集相关数据、开展渔具渔法试验;每艘船探捕站点不少于30个;提交探捕专题研究报告3份以上。探捕补助经费每艘船100万元,共200万元。
  (五)库克群岛海域金枪鱼资源探捕。选派2艘金枪鱼延绳钓船对库克专属经济区内金枪鱼资源进行探捕,要求每船派出1名科研人员随船实施探捕调查、收集相关数据、试验适合的渔具渔法;每艘船探捕站点不少于40个;提交探捕专题研究报告3份以上。探捕补助经费每艘船125万元,共250万元。
  资金使用方向:探捕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探捕期间的燃油补助、探捕渔船和渔具维护费、探捕仪器设备购置和维护费、探捕科研支持经费、探捕人员差旅费和相关补助以及探捕成果验收和推广相关的会议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等。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内容
  (一)申报条件: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远洋渔业企业资格并拥有适合探捕项目要求、符合远洋渔业管理规定的远洋渔船,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从业记录(财政部门或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等);探捕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具有较丰富的远洋渔业项目生产管理经验;要求与水产科研单位或水产类大学合作开展探捕。对于延续项目的承担单位,需按照要求完成相关任务,并按时提交探捕专题研究报告等。
  (二)申报材料主要内容(具体见附件)
  一是项目申报基础材料。包括省级渔业主管部门以财(计财)字文号审核上报的申报文件、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渔船相关证书(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和项目配套资金承诺等。
  二是探捕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探捕渔船、探捕区域、探捕时间、探捕调查站点数量及分布、探捕路线,探捕调查方式方法、拟采取的渔具渔法、大面调查和定点调查的主要指标和内容、确定渔场形成和中心渔场位置的方式方法、目标鱼种加工和流通领域研究以及探捕成果报告等。
  三是实施探捕项目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项目组织与管理方案、与具备相应项目科研能力的科研单位或大学签订的协议(需按本指南要求选派科研人员随船执行海上探捕任务)、探捕经费概算及配套经费承诺、项目执行主要考核监督指标等。
  四是申报企业需对探捕补助资金部分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五是申报延续项目的企业须提交2011年探捕调查报告。
  四、申报程序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以上要求抓紧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地方单位的申报材料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我部渔业局远洋渔业处(一式4份),部直属单位、行业协会、高等院校和中央企业等将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我部渔业局远洋渔业处(一式4份)。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bofdwf @agri.gov.cn。项目申报时遇到问题可与我部渔业局远洋渔业处联系。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
  联系电话:010-59192922、2923
  联 系 人:闫栋、刘立明
  五、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列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出的具体范围和金额,并按照列明的范围和金额使用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于2013年3月底前提交探捕报告和工作总结。

  附件43-1:
2012年远洋渔业资源调查和探捕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1年项目执行情况
  (2011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项目综合说明
  1.项目的目的、意义
  2.国内外的发展趋势及技术水平
  3.申报单位承担本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4.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5.产业化前景的评估和展望
  (二)总体设计方案
  1.开发目标、内容
  2.关键技术及采用方法
  3.探捕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包括海域、站点、路线等)
  4.项目实施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5.时间安排和进度
  6.项目组织与管理
  7.数据、资料的收集与分析
  8.成果内容、提交方式和成果水平
  9.推广前景和市场预测
  10.最终目标及主要考核技术指标
  (三)具备的基础条件
  1.生产、管理及科研人员条件
  2.探捕渔船及设备条件
  3.相关生产及管理经验
  4.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基础工作
  (四)申报单位情况及经费保障
  1.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2.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3.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4.申报单位资信证明、企业资产负债表
  5.项目的经费概算
  6.申报单位经费配套方案及保证措施
  三、需提供的其他文件
  (一)申报企业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渔船相关证书(均为复印件,请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有效并加盖印章)
  (二)探捕渔船的相关证书
  (三)申报企业与科研单位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办公费

印刷费

咨询费

邮电费

差旅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专用燃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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