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1年·中国首届保障性住房设计竞赛的通知

  中国建设报·中国住房

  (三)专家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赵冠谦 中国勘察设计大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建设与产业现代化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研究中心总建筑师

  副主任委员:

  叶耀先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原院长,顾问总工、教授级高工

  童悦仲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高级工程师

  窦以德 中国建筑学会副理事长、原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副司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建设与产业现代化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

  委 员:

  崔 凯 中国勘查设计大师、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庄惟敏 中国勘察设计大师、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总建筑师、教授、博导

  孙 英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院长、教授级高级建筑师

  孙克放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住宅产业发展和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教授级高工、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刘东卫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执行总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建筑师

  周燕珉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刘晓钟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高级建筑师

  曹嘉明 中国建筑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建筑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张 播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居住区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总工、高级规划师

  邵 磊 清华大学住宅研究所所长、副教授

  王树京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建筑技术科学部主任、教授、一级注册建筑师

  三、组织方式

  (一)设计竞赛方案可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一组织并上报;

  (二)各地可根据本地情况,自行选择上报设计方案。上报方案可自行选择有特色和亮点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方案,最多不超过30个;

  (三)报送的方案可包括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的设计方案、正在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的设计方案、已完成设计的保障性住房的设计方案等;既可以是成套的保障性住房套型设计方案,也可以是宿舍类的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

  (四)科研院校和各设计单位也可以直接上报设计完成的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