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专项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1.国家科技计划课题任务书、课题预算书,外拨经费合同或协议、外拨经费预算书(如被审计课题为子课题,需提供子课题任务书及相应预算书);
2.课题执行情况简要说明(主要介绍课题是否按任务书正常执行,研究内容和任务是否有重大变化,是否发生相关管理办法中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
3.被审计单位关于该被审计课题经费会计核算明细账及相关会计凭证;
4.采购大额设备、大宗材料的合同,量大价高的测试化验加工服务合同及测试报告,以及其他大额支出的合同或协议;
5.课题专项经费购置的设备清单;
6.参加该课题研究工作的课题组全体成员名单及其在该课题组任务分工情况;
7.被审计单位基本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以及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
8.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提供的与该被审计课题经费支出相关的其他资料。
注:提供的财务资料加盖单位财务章,其他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4:
审计人员工作纪律“八不准”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二、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四、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五、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审计工作意见反馈书
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你中心委托
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单位承担的
科技计划课题进行经费审计。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该审计机构派出的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遵守审计工作纪律的情况评价如下:(以下打√确认)
1.审计人员(不在 / 在)我单位兼职,在审计事项上,审计机构与我单位(不存在 / 存在)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