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着力开展集成创新,注重培育原始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主力海洋工程装备的设计制造能力,掌握关键共性技术,加快发展新型海洋工程装备,开展前瞻性海洋工程装备技术研究,推动我国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由低端制造向高端集成方向发展。
四、战略重点
(一)主力海洋工程装备
指量大面广、占市场总量80%以上的海洋工程装备,主要包括:物探船、工程勘察船、自升式钻井平台、自升式修井作业平台、半潜式钻井平台、半潜式生产平台、半潜式支持平台、钻井船、浮式生产储卸装置(FPSO)、半潜运输船、起重铺管船、风车安装船、多用途工作船、平台供应船等。重点突破自主开发设计的关键核心技术,具备概念设计、基本设计和详细设计能力。
(二)新型海洋工程装备
指近年来国际上新发展起来的、我国目前尚处于空白状态的、有广阔市场前景的海洋工程装备,主要包括:液化天然气浮式生产储卸装置(LNG-FPSO)、深吃水立柱式平台(SPAR)、张力腿平台(TLP)、浮式钻井生产储卸装置(FDPSO)、自升式生产储卸油平台、深海水下应急作业装备及系统,以及其他新型装备。重点突破总装建造技术,逐步提升集成设计能力,填补国内空白。
(三)前瞻性海洋工程装备
指代表当今国际海洋工程装备新兴技术,可能改变当前海洋资源开发模式的新装备,主要包括:多金属结核、天然气水合物等开采装备,波浪能、潮流能等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装备,海水提锂等海洋化学资源开发装备,以及其他新型装备。重点开展概念性技术研究,提高前瞻性技术开发能力,为未来装备发展做好技术储备。
(四)关键配套设备和系统
指海洋工程平台和作业船的配套系统和设备,以及水下采油、施工、检测、维修等设备,主要包括:自升式平台升降系统、深海锚泊系统、动力定位系统、FPSO单点系泊系统、大型海洋平台电站、燃气动力模块、自动化控制系统、大型海洋平台吊机、水下生产设备和系统、水下设备安装及维护系统、物探设备、测井/录井/固井系统及设备、铺管/铺缆设备、钻修井设备及系统、安全防护及监测检测系统,以及其他重大配套设备。重点突破系统集成设计技术、系统成套试验和检测技术、关键设备和系统的设计制造技术等。
(五)关键共性技术
指制约我国海洋工程装备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主要包括:设计建造标准体系研究、海工工程管理技术、深海设施运动性能及载荷分析预报技术、深海设施动力响应及强度分析技术、深海锚索/立管等柔性构件的动力特性分析技术、深海海洋工程装备风险控制技术、深海设施长效防腐及防护技术、深水浮式结构物恶劣海况下安全性评估技术、海上构筑物寿命评估及弃置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