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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关于启用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2.0版)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启用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2.0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认监委信息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各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
  “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自2006年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对有效实施认证监管、引导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该系统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便利认证监管和公众查询、监督,国家认监委对该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并已在部分认证机构进行了试运行。为做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2.0版)”(以下简称二期系统)的正式上线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期系统将于2011年9月15日对各局、认证机构开放(网址:http://food.cnca.cn/),各局、认证机构可按原用户名密码继续登录。请各局、认证机构做好用户配置、密码修改、数据完善、培训和管理调整等准备工作(用户手册从“food.cnca.cn”网站下载)。
  二、自2011年10月15日起,各认证机构所实施的食品农产品认证审核/检查活动(含监督、再认证),应当按照二期系统要求,上传受审核/检查企业、认证证书、审核/检查组、审核/检查报告、现场审核/检查照片等方面相关信息。认证机构自2011年10月15日(含10月15日)后所发认证证书(含再认证证书)的证书编号,必须由二期系统自动赋予,不得再自行编制认证证书编号,发放认证证书(在此以前所发认证证书编号不变)。
  三、为减少认证机构重复报送认证信息的工作压力,二期系统已实现与“自愿性认证活动执法监管信息系统”、认可中心和认证认可协会相关信息系统的后台数据自动交换功能。自2011年10月15日起,各认证机构的食品农产品认证活动相关信息不必再向上述系统重复报送。
  四、自2011年10月15日起,认证机构实施的食品农产品企业现场审核/检查信息将通过二期系统实时传送至“自愿性认证活动执法监管信息系统”。各认证机构应当按照《关于建立自愿性认证活动执法监管信息动态上报制度的通知》(国认法[2010]60号)要求,在二期系统填报所需食品农产品企业现场认证审核/检查信息。各局应当按照《关于建立自愿性认证活动执法监管信息动态上报制度的通知》(国认法[2010]59号)要求,充分利用“自愿性认证活动执法监管信息系统”所提供信息,进一步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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