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1)”--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师厅函[2011]22号)
北京、天津、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1〕2号)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1)”--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培训,帮助义务教育骨干教师理解和掌握修订后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的理念、目标、内容和教学要求,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参训的骨干教师辐射本地区其他教师,为深入推进实施新课程改革提供师资保障。
二、培训对象
北京、天津、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8个省(市)的10万名能够承担本地培训任务的义务教育学科骨干教师,名额分配见附件1;集中培训对象为8省(市)的1000名骨干培训者(兼远程培训辅导者),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培训内容
围绕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针对义务教育学科教师在课程改革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按需施训。培训重点包括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修订理念及方案介绍,修订后的学科课程标准结构与内容解读,新课标案例分析,新课程课堂教学的策略和方法,新课程教师培训等。
四、培训方式、时间
采取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0月上旬先期对骨干培训者(兼远程培训辅导者)进行30学时的集中培训;10月至11月对义务教育学科骨干教师进行网络远程培训,远程培训采取线上学习与交流、线下研讨与实践相结合,培训期间学员线上学习与交流的时间不少于50学时。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组织与管理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负责项目实施的统筹管理。“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以下简称远程项目办)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协调工作。通过邀标,确定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教育电视台、高等教育出版社、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百年树人网、奥鹏远程教育中心等单位承担培训任务,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3。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遴选参训学员,组建培训班级,管理和监督本省项目实施工作。每省(市)选派1名省级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各省分学科、按地市组建培训班级,每班100人左右,人数不足,可跨地市组班。每班指定一名骨干培训者担任远程培训班级的教学管理者及辅导者,骨干培训者须参加集中培训。
各地市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充分调动优质资源,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培训经费
我部拨付专项经费,用于本次培训课程资源开发、远程培训辅导者的集中培训、培训教学与技术服务等。各地应对本地区项目组织管理、教学辅导、培训场所等必需费用予以配套支持。远程培训辅导者参加集中培训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各任务承办单位须严格按照项目工作要求和有关财务规定编制培训经费预算表(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于9月15日前报送至远程项目办,经审核批准后先行拨付培训经费的60%。培训任务结束后,承办单位提交项目经费决算报告(须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经我部绩效考评后拨付余款。
七、有关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项目的有关组织管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省(市)在培训期间至少向项目办提交2期工作简报。
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参训的义务教育学科骨干教师和骨干培训者的遴选推荐工作。请各省(市)于9月10日之前将骨干培训者和参训学员信息表(附件4、5)通过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报送至远程项目办。
3.各培训任务承办单位要按照《“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教学管理与技术服务暂行办法》要求,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开发优质适用的培训课程资源,加强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期间的教学管理,加强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培训班级沟通与协调,确保培训落到实处。在培训期间应及时编制并向项目办提交至少5期工作简报。请于培训结束后15日内将本单位培训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培训工作光盘等材料提交至项目办。我部将采取网络匿名评估和专家实地评估等方式,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4.参训学员可通过项目办网站(http://guopei.ncet.edu.cn/)提供的链接,登录相应培训平台。
5.有关具体工作由项目办另行通知,相关事宜查询及电子表格下载详见项目办网站。
师范教育司联系人:王炳明、王薇、谭智雄。电话:010-66097842、66097838、66096310,传真:010-66020522,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
“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杜光胜、李凤兰。电话:010-66490949、66490947,传真:010-66490949,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091信箱,邮编:100031,E-mail: guopeijihua@163.com。
附件:1.“国培计划(2011)”--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相关各省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
2. “国培计划(2011)”--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相关各省骨干培训者名额分配表
3. “国培计划(2011)”--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任务承担单位一览表
4. “国培计划(2011)”--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骨干培训者信息表
5. “国培计划(2011)”--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参训学员信息表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国培计划(2011)”--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相关各省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