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负责人:熟悉、掌握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2个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的技术管理经历;
财务负责人:熟悉、掌握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1个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的财务管理经历;
关键岗位人员:计划、合同、技术、质量、安全等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和任职资格,并分别具备1个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经历。
其他技术等级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及其派驻工程现场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及资格条件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
(九)公路项目建设单位派驻工程现场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及资格条件实行核备制度。
在报批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时,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将派驻工程现场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及资格条件报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及时审核,对未达到资格标准的,要责成其补充完善,或责成其按规定委托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代建单位负责建设管理。
四、规范建设管理行为
(十)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组织招标投标,择优选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文件,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和竣(交)工验收。
(十一)严格合同管理。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创建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条件,确保按设计施工、按规程施工、按合同要求施工。所有设计变更应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实施,不得擅自修改。加强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严格计量支付和工程造价控制,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不得挤占挪用、不得拖欠工程款。
(十二)细化目标管理与责任。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按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解质量目标与管理要点,细化保证措施,健全岗位责任,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做到工程管理中各单项、各环节、各部位都有技术要求、管理措施和人员责任。
(十三)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结合项目特点制定质量和安全管理要求,依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加强检查落实,实行严格问责和评价制度,督促各从业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政策,强化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确保管理到位。
(十四)推进信息化管理。公路项目建设单位要以科技手段、信息技术、网络管理为支撑,建立并应用覆盖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的信息系统,将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以及设计变更和试验检测等管理内容纳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提高工程现代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