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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四、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

  各级民政部门对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贯穿于恢复重建工作的全过程。

  (一)县级民政部门。

  指导乡镇、村民委员会做好恢复重建资金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发放的公示工作;定期通报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发放进度;检查乡镇、村民委员会对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二)地级民政部门。

  地级民政部门按规定时限下拨各类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定期通报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实行省直接管理县财政体制的地区,地级民政部门适时派出工作组,检查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三)省级民政部门。

  按规定时限下拨中央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和省本级安排的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使用情况;适时派出工作组,检查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情况。

  (四)民政部。

  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各地下拨中央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进度及地方各级财政资金投入情况;适时派出工作组,检查地方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情况。

  五、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的绩效评估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结束后,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应采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本地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上一级民政部门;省级民政部门负责汇总本行政区域内的绩效评估情况报民政部,民政部通过组成督查组开展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全国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估。绩效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完成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户数和间数,各地投入的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数量、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标准,恢复重建取得的成效,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的做法和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附件:1.倒损住房基本指标解释(略)

  附件:2.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地(市)______县(市、区)因灾倒塌住房户台账(略)

  附件:3. 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情况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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