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沼肥综合利用现场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为贯彻部领导有关要求,总结交流各地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成功经验和有效模式,研究新形势下加强沼肥综合利用、促进沼气产业与养殖业、种植业良性循环发展的思路和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沼气发展水平,我部决定召开沼肥综合利用现场经验交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1年9月5日报到,6日开会,会期一天。
会议地点:北京广西大厦(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6号)。
二、参会人员
各省(区、市)农村能源办公室(处、站)负责同志1人,有关科研教学单位、沼肥生产企业代表,有关新闻媒体记者。部内相关司局有关处室。
三、会议内容
(一)现场参观。参观北京大兴区长子营镇留民营村大型沼气七村联供工程;有关沼肥生产企业田间施用沼肥对比试验现场。
(二)经验介绍
1.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宁夏等省区农村能源办公室介绍本省沼肥利用工作经验,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介绍沼液滴灌在蔬菜生产中的应用;
2.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介绍沼肥生产企业田间施用沼肥对比试验情况;
3.有关沼肥生产企业代表介绍沼肥加工及推广应用情况;
4.北京大兴区长子营镇留民营村沼气服务站介绍七村联供和沼肥综合利用情况。
以上经验介绍每个单位限制在10分钟之内。
(三)会议总结
1.部内相关司局有关处室领导讲话;
2.科教司领导做会议总结。
四、有关要求
1、认真准备。请在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相关单位和企业认真准备材料,确保发言质量。请各典型发言单位于8月28日前将发言材料报科技教育司能源生态处(电子版发kjsnyc@126.com和nxhkpb@126.com),材料汇编后将印发会议代表。
2、突出主题。请发言代表紧紧围绕会议主题确定发言重点和内容,发言内容要有情况、有问题、有建议。
五、其他事项
请各参会单位于2011年9月1日(星期四)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发至中国农学会科普处(nxhkpb@126.com)。会议不安排接站,请代表自行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