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
(卫办医政函〔2011〕7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经过全国共同努力,圆满完成2009年、2010年项目任务。截至2010年底,共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57万余例,在造福贫困白内障患者的同时,也加强了基层医疗机构眼科能力建设,提高了各级政府对防盲治盲工作的重视程度,项目工作取得实效,受到社会好评。为使各地了解项目整体实施情况,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现将2011年项目执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进展
经过两年的工作,各省(区、市)已基本理顺了项目组织工作机制,各部门和项目定点手术医院能够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扎实工作,2011年项目执行进度明显快于往年。截至2011年7月底,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共上报完成378472例项目手术,项目执行进度达到75.69%。各省(区、市)项目执行进度见附件1。其中河北省、陕西省、海南省、青海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提前完成手术任务。江西省、安徽省等20个省(区、市)达到或超过《关于做好2011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1〕281号)规定的7月底完成55%的执行进度。目前,只有西藏自治区尚未开展工作。
近期,我部组织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大多数省(区、市)能够较好地落实工作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开创性地采取工作措施。湖南省制定了《2011年湖南省“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定点医院考评细则》,对定点医院不定期督导检查。福建省与民政部门协调,将居住养老院的孤寡及贫困白内障患者也纳入受资助范围,进一步扩大了项目受益人群。督导发现个别地区仍存在项目定点医院眼科设备设施落后、技术水平需要提高以及受助患者资料信息不完整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目前,各省(区、市)项目执行进度差别较大。手术任务重、基层服务能力不足的省(区、市)要进一步加大项目管理力度,加强对项目定点医院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对于不符合《项目定点医院基本标准》的定点医院,要通过大医院的对口指导、帮扶,提高手术能力。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期完成任务。不具备条件的坚决取消定点医院资格。要充分发挥省内骨干医疗机构和专家组的帮扶、指导作用,提高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做好信息上报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分析、总结项目三年来的执行情况,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