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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20号――关于开展2012年度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公告

  三、申报要求
  任何公民、法人或组织均可提出制(修)订卫生标准的立项建议。项目申请需通过网络和纸质文件同时进行。
  (一)网上申请程序。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http://www. jdzx.net.cn),点击进入右方的“卫生标准网”,非会员首先点击右侧的“注册”,提供申请者的信息。然后点击“网上申请计划项目”,根据所申请立项标准的情况填写完后提交。

  如对网上申请程序有疑问,可咨询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标准处(联系方式见附表)。

  (二)纸质文件申请程序。打印出网上提交的申请表后,邮寄或传真给相应的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见附表),没有对应的专业委员会的,发送至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标准处。

  征集立项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30日。

  附表:各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专业

联系人

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环境卫生

刘 凡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北京宣武区南纬路29号

100050

83132512

83132512

lf9910@tom.com

biaoweihuihj@yahoo.com.cn

职业卫生

张 敏

杜燮炜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北京市宣武区南纬路29号

100050

83132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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