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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报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进展情况的通知

  注:1.表(二)数据为表(一)数据的其中数。
  2.国有粮食企业数:报告期内,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的独立核算粮食企业总数,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附营企业。
  3.现有企业中已改制企业数:报告期内,现有国有粮食企业中已完成改制的个数,以2011年企业数为基数,不能大于2011年企业数。
  4.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数:报告期内,被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认定的国有粮食企业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个数。
  5.在岗职工:报告期内,在企业上岗并领取工资的职工。不在岗职工:报告期内,不在企业工作,但仍与企业保留劳动合同关系,并由企业统计的职工。
  6.职工人数(1)=(2)+(3)。
  7.粮食部门新增就业岗位人数:是指通过新增就业岗位安排的社会人员就业和粮食部门下岗职工再就业人数。
  8.安置富余职工人数:报告期内,通过企业改制、组建新的企业、购买公益性岗位、进入地方再就业系统等方式,实现下岗职工再就业。含地方政府安置职工人数,粮食部门安置职工人数。

  附件2: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情况调查表(二)

  填报单位:                                      单位:个,人

年份

 

1.企业数

2.改制企业数

3.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数

4.职工人数

5.粮食部门新增

就业岗位

6.安置企业富余职工再

就业人数

当年

改制企业数

现有企业中

已改制企业数

(1)

小计

(2)

在岗

人数

(3)

不在岗人数

当年

1998~2011年

当年安置数

1998~2011年

小计

其中:粮食

部门

累计

其中:粮食

部门

小计

其中:

股份制公司制

小计

其中:

股份制公司制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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