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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茧丝绸办关于国家储备厂丝收储的公告

  (五)价格评审办法:
  1、价格评审委员会将所有合理范围内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算出平均竞标价格,所有合理范围内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报价相同时按递交《国家储备厂丝投标表》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排序(邮寄递交按寄出时间为准);
  2、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将投标标价对应的标的厂丝数量依次累加,若累加到平均竞标价格尚不足1008吨,则以平均竞标价格为限,平均价格以下的所有投标报价为中标价格;若尚未到平均竞标价格即已累加到1008吨,则以1008吨为限;
  3、中标价格为标的厂丝的实际结算价格。
  八、合同的签订与执行
  (一)国家茧丝绸办于2011年9月29日前将中标价格的排序结果在网上公示,并向投标成功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企业于2011年10月10日前与中经实业开发公司签订《国家储备厂丝购销合同》;
  (三)中标企业于签订合同后的4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厂丝运送至国家厂丝储备吴江盛泽仓库;未按时交货的中标企业视为违约,解除已签订的《国家储备厂丝购销合同》,没收中标企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三年内参与国家厂丝储备交易的资格;
  (四)中标企业凭标的厂丝原始报检单、有效期内的原始商检证书正本、标的厂丝清单电子版(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批号、商检机构、检验证编号、出证日期、等级、公量)和国家茧丝绸办出具的《入库通知》,办理标的厂丝入库,确认全部标的厂丝到库且符合全部要求后,国家茧丝绸办通知中经实业开发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企业全部货款并退回投标保证金;
  (五)中标企业自行承担标的厂丝入库、运输、检验等各项费用;
  (六)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有权对标的厂丝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标的厂丝将退还中标企业,中标企业应在30天内进行更换,并据实结算。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投放方:国家茧丝绸办
  联系人:李晓晖
  电话:010-85093880
  传真:010-85093884
  投放代理方: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人:孙燕
  电话:010-63348466
  传真:010-63373550
  附件1:《国家储备厂丝投标资格审核表》
  附件2:《国家储备厂丝投标表》

国家茧丝绸办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1:国家储备厂丝投标资格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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