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扩大节日消费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
(商运函[2011]799号)
2011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保障市场供应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扩大居民消费,繁荣节日市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统筹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市场供应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维护市场稳定。要针对当前农产品价格较高,且呈继续上涨势头,以及农产品供应的季节性特点等,研究影响节日市场的各类不确定性因素。落实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解决好市场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做好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各项准备工作,抓好食品安全责任、措施的落实。要深入生产、经营一线,调查分析市场形势,掌握重要商品供求、价格状况,把握消费热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二、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要指导流通企业广开货源渠道,组织多层面的产销衔接活动,重点保证粮、油、肉、蛋、禽、菜、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货源,丰富商品种类,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要组织核查肉、糖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中央、地方储备品种和数量,确保储备商品安全,保证紧急情况下调得动、用得上,并根据市场调控需要,及时组织投放。进一步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强化节日期间对商品集散地和供应点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应急反应机制。组织企业针对生活困难群体,开展物美价廉商品专场、专柜销售、特价商品促销等活动,满足低收入群众的消费需求。少数民族地区要结合当地居民消费习惯,组织落实好边销茶、清真食品等商品的供应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流通和食品安全
要在节前组织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宾馆、饭店、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等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和食品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切实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增强防范意识,做到未雨绸缪。加强对各类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严防踩踏等恶性事件发生。要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调配合,强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营造安全、放心、良好的消费环境。
四、繁荣节日市场,努力扩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