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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申报材料填写事宜的补充通知


  七、所申报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拟采取的培养模式

(不超过3000字)

(一)招生办法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公共管理(劳动关系方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面向以工会为主,兼顾劳动关系三方中其他有需求人员。招生对象为在职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拟通过本院上级主管部门全总,选调推荐系统内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参加招生考试,同时面向社会招收其他系统人员。考生按规定参加国家统一考试,进入复试后,由学院按照培养方向进行命题考试和录取工作。招生考试科目除必考的外语、政治理论、管理学之外,拟加设劳动关系学和申论,以体现专业特色。复式采取面试形式,考察学生理解表达能力和专业发展潜质。首次招生规模为100人,学制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全日制学制2年,非全日制学制3三年,全部为在职人员。

 

(二)培养方案

学生完成全部培养计划需修满50学分,其中必修课38学分,选修课8学分,社会实践3学分,毕业论文1学分。

社会实践属于必修实践类课程,全日制学生用6个月时间分2次进行挂职或实习,非全日制学生以在本单位岗位实习为主。实习计划、主题与具体安排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指导教师和学员共同商定;实习结束后,学员要结合实习情况,撰写实习或调研报告,成绩合格计3学分。

  毕业论文可以是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在导师指导下,学员结合所学理论与参与实践的主题选定题目,毕业论文按要求独立完成并通过答辩计1学分。

 

☆ 公共管理核心课程(8门24学分)

1.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3学分

2.第一外语(第一、二学期)         4学分

3.公共管理                 3学分

4.公共政策分析               3学分

5.应用经济学                3学分

6.定量分析方法               3学分

7.信息技术及应用              3学分

8.劳动关系学                2学分

☆ 专业方向必修课(6门14学分)

1.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3学分

2.集体合同制度(实验课程)         2学分

3.民主管理与职工参与            2学分

4.劳动合同与员工管理(实验课程)      2学分

5.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实验课程)       3学分

6.工会法与工会组织             2学分

☆ 专业方向选修课(设三个模块,选不少于8学分)

1.中外工人运动史              2学分

2.劳动关系学说史              2学分

3.国际劳工标准               2学分(以上三课必选一)

4.人力资源管理               2学分

5.薪酬理论与管理              2学分

6.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            2学分(以上三课必选一)

7.比较劳动关系               2学分

8.职业安全卫生               2学分

9.劳动心理学                2学分

☆ 社会实践(3学分)

1.挂职、实习与实践(第二学期,三个月)   2学分

2.劳动关系调查与分析(第四学期,三个月)  1学分

☆ 学位论文(1学分)

学生应当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或调查报告,计1学分。

 

培养方案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拟定,上报全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培养方案从工会人才现状的实际出发,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学习实践、论文写作、学习年限等方面,贯穿实践导向。

劳动关系是一个交叉性和多元性的专业,劳动关系协调与管理既涉及政府宏观层面的调整,也包括企业微观层面的管理。为此,培养方案注重政策和管理实务结合,基础理论与实际操作结合。

课程体系以强化基础、突出特色、注重实践、拓宽视野为基本原则。按照教育部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要求,我院公共管理核心课程设置7门指定课程,1门自选课程为劳动关系学,使学生既具备公共管理必备的基础知识,也初步知晓特色专业方向的基本知识。

专业方向必修课,开设14学分6门课程,为劳动关系调整与管理的系列实务性课程,内容涵盖劳动法律制度与实务、工人参与、集体协商和劳动争议处理的制度与实务等。每门课程均设一定比例的实践环节,例如案例分析、模拟谈判、模拟法庭等。

9门选修课程兼顾国际视野和理论积淀,兼顾劳动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层面,宽视野、多角度,便于学生按实际需要和自身兴趣进行选择。

除课堂教学的实践环节外,全日制学生在第二学期和第四学期设置为期各3个月的专业实践。第二学期的实践,主要围绕企业劳动关系实务、工会组建与集体协商、劳动争议处理实务等。以劳动争议处理为例,安排学生进入地方工会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挂职,参与调解与仲裁工作,并直接体验对劳动法律和劳动政策的准确了解与把握。同时要求学员从工会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争议案卷中梳理特定时期劳动争议的高发领域、劳动争议的特点和走势,并与工会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实际工作者交流、研讨。第四学期的实践,学生原则上返回自己的工作岗位,运用所学、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准备毕业论文或调查报告。

实习结束后,实践报告或论文计入学分。实习开始之前,指导教师要根据学员的特点与需求,与学员共同制定实践计划,并全程跟进监督检查。实践结束之后,学员进行交流与研讨,共享不同岗位的实践成果。

非全日制学生利用周末完成课堂教学,其社会实践以本人工作岗位为主。非全日制学生的实践环节贯穿于整个教学中,通过案例教学、模拟活动等,提高其专业素养和认识水平,并结合实践中的大量现实问题,提升其把握分析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通过学习,学生应该成为掌握劳动关系的基本理论,具备产业发展的认知和理念,具有国际视野、掌握协调处理劳动关系的组织手段和科学方法,胜任劳动关系管理协调岗位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三)联合培养

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与人才需求方即工会系统,保持高度紧密的联系。全总作为人才需求方和本院的直接主管部门,对学院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和切实的支持,从资金投入、政策支撑、到具体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出了详实的安排。联合培养的思路具体体现如下:

一是体现于顶层管理结构:全总组织部与劳动关系学院共同构建人才培养的管理平台,形成政劳资学共同合作的、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是体现于实践导向的课程体系结构,按照行业的人才需求的特点设置教学培养方案,并在与需求方面密切联系中不断充实完善;

三是体现于教师队伍的构成。研究生师资除本院专业师资外,还从全总工会系统、人社系统以及大型企业中,聘请实际工作者担任兼职教师。

四是体现于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我院在本科教育过程中已建立了一批实习基地,开展研究生教育之后,将与各级工会及劳动保障部门协同增建一些有针对性的实践岗位,形成常设实践基地与学员所在工作单位的实践岗位有机结合的实践平台。

 

(四)师资队伍

师资队伍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专职教师以本院劳动关系系和中国劳动关系研究所成员为主体;兼职教师主要由各级工会系统、劳动保障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员等担任。

我们要求导师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经验丰富、了解工会理论实务、擅长实践环节,具备创新思维。专职教师,优先从教学经验丰富、特别是具有工会干部岗位培训经历的教师中选拔,同时吸收教学效果优异、具博士学位、副高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学院积极鼓励导师钻研教育教学,特别是努力设计开发实践项目。

对于兼职教师,我们会结合实际需求、学员反馈适时磨合、补充与调整,力求尽快建立一支结构更加合理、涉及领域齐全、人员基本稳定的师资队伍。

 

(五)考核评价

采取平时考核与结业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重点考核学生应用专业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平时考核分为课堂教学考核与实习实践项目考核。前者采取笔试、口试以及研讨会等形式,考核内容包括命题案例分析、政策分析、实战模拟等。后者要求学生完成体现实习岗位特点的实习报告或论文,同时结合学员挂职或实习单位的评价予以评估。

结业考核体现应用导向,要求学生结合专业学习与工作实际,在主题调研和实践的基础上,完成具有社会实践意义的调研报告或专业论文。毕业论文需组织答辩,考核学生的理解分析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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