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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申报材料填写事宜的补充通知


  四、如何理解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的区别及如何准确把握所申报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的办学定位

(不超过1500字)

专业硕士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形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定位,专业学位为具有职业背景的学位,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

 

(一)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的区别

1.培养目标不同

全日制学术学位教育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是国家为了克服学术硕士实践经验的不足新增的一种新硕士,培养的是现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紧缺的实用型人才。其目标是整合已有的教育资源,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2.招生条件和对象不同

全日制学术学位不需要报考者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要求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应届生不准报考。

3.学习方式不同

学术学位为全日制学习,一般学制3年。专业学位既有不脱产学习,学制3-4年,也可以脱产全日制学习,学制2-3年。学术学位教育注重学术能力的培养,以传统的课堂教育为主,而专业学位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以案例分析等实验实践教学为主。

4.管理方式不同

对于学术学位,采取传统的学生管理的方式,由大学自主管理。而对于专业学位,主要是通过产学研结合的联合办学管理模式为主,以便帮助学生安排切实可行的实践,以同步适应行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实务需要。

5.社会认可度有差异

学术学位由于是全日制正规大学毕业,拥有学历、学位双证,因此社会对毕业生的认可度非常高。但企业在招聘时也会考虑到他们的弱点:理论有余,经验不足。专业学位的社会认可度尚受考验,不过有国家颁发的“双证”并注重实践,融合实务部门的资源和信息,前景发展良好。

 

(二)准确把握公共管理(劳动关系方向)硕士专业学位的办学定位

如何准确把握我院所申请的公共管理(劳动关系方向)硕士专业学位的办学定位,通过学习学位委领导讲话和有关政策精神,我们有如下体会:

第一,紧紧把握所在行业,特别是全国工会系统围绕重点工作的人才需求,是举办本专业学位的必要前提。2010年以来,全总在全国推开了“两个普遍”的工作,并提出了三年规划目标,对从事具体工作的工会工作者提出了很高的专业素质要求,而目前的工会干部队伍很难满足这一需求。所以,公共管理(劳动关系)硕士专业学位的人才培养定位就是在近年培养一批适应全总“两个普遍”工作要求的“工会组建指导员”、“集体协商指导员”和“劳动争议调解员”的专业队伍,进而将这项工作推向深入。

第二,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即是要紧紧围绕着各级工会需求的推进全总“两个普遍”方针和中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求的高素质实用型人才,具体来说就是培养“工会组建指导员”、“集体协商指导员”和“劳动争议调解员”三支既通晓劳动关系理论,更擅长劳动关系制度和实务的专业队伍。要摒弃以往以完全学术标准来衡量人才优劣的方法。从学院管理机构的设置到教师队伍的选拔、教学过程、考试形式、实践方式、毕业论文的写作都要服从于行业需求的标准。

第三,按照培养实用型人才的要求对以往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革新。招生对象为地方和产业的工会工作者,包括部分企业工会工作者、人管经理和人社部门人员。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不同学制,以适应不同实务工作者的需求。与全总组织部一道,建立统一的专业学位管理机构,形成联合办学机制,统筹制定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习实践、论文要求、学习年限等内容,共同管理本项目的实施,使之纳入全总的中心工作。师资队伍按照培养实用型人才的要求,既有学院专职教师参加,又要吸取行业内的资深实务工作者加入。在对人才培养的质量评价方面,更多地听取用人部门的意见并形成制度。

第四,将实践教学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中。它即是本专业学位项目实施的理念,也是项目质量的具体评价标准。我院将在每一门课程中设置各种类型的实践环节,在每一学年中设置产学研密切合作的实践活动项目,对学生的平时作业、课程考试和毕业论文强化实践要求,在课程讲授中重视案例教学和工作方法的培养。即将学生的实务能力的提高作为人才培养的最高要求。

 


  五、与所申报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相关的本科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情况

(不超过1500字)

学院将公共管理专业(劳动关系方向)作为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名称,相关本科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情况如下。

1.劳动关系专业

本专业于2005年招生,是全国首个被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劳动关系普通本科专业,2009年4月获学士学位授予权,是教育部第一类第三批特色专业建设点。

本专业是适应中国社会转型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在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和社会学的学科平台上的交叉应用型学科。教学方式采用讨论式、启发式、研究式、讲评式等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建立多种专业实习基地,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培养具备劳动关系学科的理论知识体系和能力,掌握协调处理劳动关系事务的现代组织手段和科学技术方法,能够在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各级工会组织、研究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中从事劳动关系处理实务以及理论政策研究,并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劳动关系专业共有专任教师12人,其中教授2人,占17%;副教授3人,占25%;讲师7人,占58%。学历情况为:博士3人,占25%;硕士8人,占67%;学士1人,占8%。劳动关系专业在院内还有兼任教师20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0人。多名教师在高校劳动关系学会、劳动社会学会、社会法学会中任职。学院还从院外聘请了一批具有丰富管理实践经验的政府官员、企业管理者和工会主席担任客座研究员,定期为学生开设实践课程和讲座。

鉴于劳动关系学科是多学科知识交叉形成的边缘学科,其专业培养方案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和社会学作为四大学科支柱,主干课程或称专业基础课均围绕这四个学科设置,课程体系既涵盖了公共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所确定的公共管理学主干课程,也突出了劳动关系的专业特色。其中,集体合同制度、职工民主管理和社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及实务、劳工政策、劳动心理学、职业安全卫生、劳工历史与现状、工会法和工会组织、国际劳工标准、比较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名著导读等11门课程为本专业首创。

此外,专业培养方案还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在实践教学、实验教学、双语教学等方面做出规范,使学生达到培养规格。比如,设置实践性教学大纲,对实践教学的课程门数、实践方式和考核形式做出制度规范,力求使学生具备相应的实务工作能力。

学院于2005年9月招收全国第1届劳动关系专业普通本科学生,2011、2010、2009、2008年分别招收了学生87人、92人、57人、52人。从2005年以来,已招收7届学生,现在校生总数为288人。

2009年7月,2005级劳动关系专业43名学生毕业,一次就业率达95%,在全院名列第三。2010年7月,2006级84名本专业学生毕业,一次就业率为97.62%,在全院名列第二。2011年8月,2007级100名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为98.00%,在全院名列第一。这些毕业生分别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系统、工会系统、公安部门系统、企业员工关系专员、企业人管部门、企业咨询、律所和NGO等机构或岗位录用。每年还有10%左右的同学考取劳动科学领域的研究生或出国留学。

2.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和行政管理专业

本院亦设有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和行政管理专业,并于2007年取得管理学学士学位授予权。2010、2009、2008年两专业分别招收了学生157人(劳动保障106,行政管理51)、157人(劳动保障106,行政管理51)、156人(劳动保障104,行政管理52)。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2008年、2009年、2010年本科就业率分别为:93.59%、 95.83%、100%,行政管理专业2008年,2009年,2010年本科就业率分别为: 95.24%、 95.00%、92.68%。毕业生主要在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级工会组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中专门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行政管理和企事业行政文化建设工作。此外,还有多名毕业生通过考研和出国,在劳动科学领域继续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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