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农办农[201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土肥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我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检查,督导各地做好测土配方施肥及信息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项目检查分为省级自查和部级抽查两个阶段。9月-10月,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含计划单列市、中央直属农垦)组织力量,自查各项目县(场、单位)测土配方施肥工作落实情况。11月-12月我部组织人员对各地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省级和项目县(场、单位)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情况,包括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细化情况、职责分工落实情况、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整建制推进情况、农民认知情况、配方施肥到田情况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
三、检查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直属垦区对本辖区所有项目县(场、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我部将根据各地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按照项目县数量、抽查比例、工作开展情况和信息宣传情况,确定抽查项目县。抽查项目县数量一般为5%左右,名单由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办公室确定。
四、检查方式
自查和抽查组由项目管理专家、教学科研单位专家、推广单位专家、财会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直接访问、听取汇报、座谈讨论、查验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分项计分,综合评价,定性与定量结合,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进行评定。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形成本区域自查报告,并附上各项目县得分评价表,部级抽查形成抽查报告。
五、其他事宜
各省区市和项目县要结合项目检查以及秋收、秋冬种工作,加强对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信息宣传,重点宣传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进情况及对粮食生产的贡献情况,做到对上有信息,对下有指导,对外有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