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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国际矿山救援大会暨第三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论坛及展览会的补充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国际矿山救援大会暨第三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论坛及展览会的补充通知
(安监总厅国际函〔2011〕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有关中央企业,国家(区域)矿山、危化应急救援队:

  按照安监总厅国际〔2011〕50号文件要求,定于2011年10月下旬,在北京举办第五届国际矿山救援大会暨第三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论坛及展览会(以下简称大会暨论坛及展览会),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加,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大会暨论坛。

  时间:10月24日至25日。10月23日下午15:00-20:00注册报到。

  地点:北京国家会议中心309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7号)。

  (二)展览会。

  参观时间:10月24日至25日,09:00-17:00;

  10月26日,09:00-15:00。

  地点:北京国家会议中心1、2号展厅。

  二、参会和参观人员

  (一)参加大会暨论坛人员。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监机构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处室、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国务院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各中央企业分管负责人及应急部门负责人;国家(区域)矿山、危化应急救援队管理及技术人员;应急救援装备生产企业负责人。

  每个省(区、市)另组织8名相关人员参加论坛。

  (二)参观展览人员。

  1.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附件1的名额和时间组织辖区内的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企业应急管理人员、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相关科研人员参观展览会,由省级安全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带队,并指定联络员。

  2.请各有关中央企业按照附件2的名额和时间组织企业内安全管理人员、应急管理人员、设备采购部门负责人、工会组织负责人、科研人员和工人代表参观展览会,由企业应急管理负责人带队,并指定联络员。

  每个省(区、市)另组织80名相关人员参观展览。

  三、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于10月14日前将参会报名表(见附件3)和展览会参观回执传真至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联系人:(大会暨论坛)王翠华,(展览会)蔡忠

  电  话:010-64463382、64463033、64463003(传真)

  电子邮件:imrc2011@yahoo.cn

  网  址:www.emc.gov.cn/forum-expo.htm

  附件: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名额分配表

  2. 有关中央企业名额分配表

  3.第五届国际矿山救援大会暨第三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论坛报名表

  4.第三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技术与装备展览会参观回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附件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参加论坛名额

参观展览名额

24日

25日

26日

 

合计

277

1680

1530

1320

1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200

 

100

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5

 

100

 

2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300

 

3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200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5

 

100

 

4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300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5

 

50

 

5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100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5

   

6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200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5

   

7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200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

5

   

8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200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

5

   

序号

单位

参加论坛名额

参观展览名额

24日

25日

26日

9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80

 

10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100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5

   

11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80

12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100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5

   

13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100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3

   

14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100

  

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5

   

15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300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5

   

16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200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5

   

17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100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5

   

18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100

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5

   

19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80

序号

单位

参加论坛名额

参观展览名额

24日

25日

26日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监局

5

  

80

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5

   

21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50

22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100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5

   

23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200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3

   

24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100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3

   

25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100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5

   

26

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20

27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100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5

   

28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100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5

   

29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80

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

3

   

序号

单位

参加论坛名额

参观展览名额

24日

25日

26日

30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80

  

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

5

   

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80

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

5

   

3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5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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