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希腊有关法律法规,非欧盟公民不得拥有边境地区的房地产;不能持有那些在边境地区投资房地产的公司股份;不能持有私人电台、电视台公司的股份;同时在航空、航运以及采矿业等领域也限制非欧盟公民投资。
希腊政府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主要包括:(1)新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等;(2)新技术,如通信、网络、软件开发等;(3)旅游产业,如酒店业、旅游配套设施等;(4)农副产品加工;(5)节能、环保项目;(6)道路、交通、停车场等基础设施;(7)对落后地区的投资。
五、希腊主要进出口产品
希腊主要出口商品:贱金属及制品、矿产品和机电产品、植物产品和运输设备等。
希腊主要进口商品:机电产品、运输设备和化工产品、鞋 、靴、伞等。
中国向希腊出口主要商品:机电产品、运输设备、家具玩具和纺织品及原料等。
中国从希腊进口主要商品:矿产品、贱金属制品、皮革制品及箱包、纤维素浆及纸张、动植物油脂和纺织品等。
六、在希腊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远比雷埃夫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中远希腊代理有限公司、中国海运(希腊)代理有限公司、中海海员对外技术服务公司、中国船级社、中希海商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等。
匈牙利
一、匈牙利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 汽车工业
汽车是匈牙利支柱产业,汽车工业产值和出口额分别占工业总产值和总出口额20%左右。
2.生物科技
将匈牙利发展成欧盟10大生物科技大国之一。
3.电子工业
电子产业是匈牙利支柱产业,电子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25%左右。
4.信息技术
积极发展信息硬件和软件制造业,重点发展信息安全技术、病毒防护、手写识别和生物信息技术等。
5.物流行业
充分发挥匈牙利是中东欧地区重要交通枢纽的地理优势,发展物流业。对物流的投资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欧盟补贴,对1000万欧元以上的投资项目还给以特别的激励政策。
6.技术研发
大力发展机械、化学、医药科学和自然科学。
7.可再生能源
匈牙利在生物燃料、沼气、地热和太阳能能源方面发展前景巨大,政府已制订了长期规划增加可替代能源的应用。
二、匈牙利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汽车。
2.生物科技。
3.电子。
4.信息技术。
5.物流。
6.研发。
7.可再生能源。
8.服务业。
9.旅游业。
三、匈牙利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匈牙利各类工业园区:电子、信息、汽车、通讯、高新科技研发等。
四、匈牙利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匈牙利发布的《外商投资法案》(Act XXIV of 1988 on Foreign Investment)对国内外投资者权益进行法律保护,国内外投资企业适用统一法律法规,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可以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从事大部分经济活动。但也有以下例外:
1.须获得政府批准的行业:赌博业、电信和邮政、自来水供给、铁路、公路、水路和民航。
2.对外国企业或个人购买匈牙利耕地和自然保护区以及作为第二居住地的不动产有严格限制。法律规定,2011年前,农用土地只允许匈牙利自然人购买。但欧盟国家公民,如已合法定居匈牙利并从事农业生产三年以上者可购买所需耕地,并享有匈牙利公民的同等权利。
3.《信贷机构和金融企业法案》(Act CXII of 1996 on Credit Institutions and Financial Enterprises)对外国银行投资及其从事的金融服务范围有限制性规定。外国商业银行在匈牙利投资之前必须获得匈牙利国家金融机构监管局(State Supervisory Authority for Financial Institution)的许可,并只能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或分行两种形式,最低起始资本不得低于20亿福林(按当前汇率约合1100万美元)。外国银行也可设立银行代表处,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
五、匈牙利主要进出口商品
匈牙利主要出口商品:通信设备、汽车及零配件、发动机、电子计算机及其部件、彩色电视机、药品等。
匈牙利主要进口商品:通信设备及零件、石油和天然气、汽车及零部件、集成电路、无线电设备零件、发动机零件、电子计算机及其部件、电工器材等。
中国向匈牙利出口主要商品:通信设备及零件、液晶显示板、无线电设备零件、电子计算机及其部件、变流器等。
中国从匈牙利进口主要商品:发动机及零部件、通信设备及零件、汽车及零部件、电子计算机及其部件、变流器等。
六、在匈牙利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国银行匈牙利分行、华为匈牙利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万华实业集团、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材建设集团、金川集团和上海建工集团等。
意大利
一、意大利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工业
保持原材料加工为主的传统,发挥机械制造业的优势,同时大力发展建筑、纺织、服装、石油化工、医药、运输设备、首饰加工、食品加工等行业。
2.服务业
继续保持电信业、食品业、旅游业、商品批发业的增长幅度,改善计算机及相关部门的负增长状况。
二、意大利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建筑、纺织、服装、石油化工、医药、运输设备、首饰加工、食品加工。
2.电信、食品、旅游、商品批发、计算机及相关行业。
3.新能源。
4.物流。
三、意大利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普拉托新兴工业区、比埃拉工业区:毛纺织业。
2.科莫工业区:丝织业。
3.其他工业区:纺织品和服装、机械、家庭用品、皮草和皮鞋。
四、意大利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意大利对外国投资的名义开放程度较高,外国投资者可以拥有100%产权,但此类情况实际极少。根据欧盟协定第43条款,外资企业在意大利享受国民待遇,在税收和优惠政策方面与意大利本国企业一致。但也有例外,如意大利的
反垄断法《竞争和公平交易法》赋予意大利政府可以出于“国家经济利益和战略利益优先”的考虑,或在意大利企业在别国遭受歧视性对待情况下,有权阻止外资企业的并购计划。
意大利在国防工业、飞机制造、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国内航空业经营和海运等行业对投资经营限制较严格。在这些行业存在某些限制外资的特殊法律条文。
1.外资进入银行业的规定
1993年9月1日第385号法令和意大利中央银行1999年4月21日第229号有关监管条例,对外资银行进入意大利市场的准入条件做了明确规定。意大利首先将外资银行分为欧盟成员国银行和非欧盟成员国银行,并在市场准入和营运监管方面区别对待,对前者实行较为宽松的政策,一般由相关银行总部所在国的中央银行延伸监管,意央行不做特别规定。对于后者欲在意设立机构,意大利制订了以下一些特殊规定。欧盟以外国家的银行在意大利开办首家分行需经意财政部批准,并征得意外交部和中央银行的同意。意主管部门在批准授权时将考虑双边市场准入的对等条件。
(1)资金投入不得低于意中央银行规定的标准(650万欧元);
(2)代表处的设立:非欧盟国家银行在意设立代表处需报意大利中央银行审批,如在收到设立代表处申请后60天内不提出异议,代表处即可开业;
(3)首家分行的设立:非欧盟国家银行在意设立第一家分行,应报请意大利中央银行、外交部和经济财政部批准。在对申请进行审查时,意大利强调双方国家市场准入的对等性、可经营业务范围的对等性;
(4)经营网点的延伸:第一家分行获准开业后,业务网点的延伸相对容易些,无论是在同一城市或在另一城市设立新网点,只要报意大利中央银行备案即可;
(5)营运监管和税务政策:一旦获准开业,非欧盟国家的银行在意大利的分行在营运监管和税务政策上,享有意大利商业银行的同等待遇,只是在中长期信贷的发放比例上需遵守另外的规定。对非欧盟国家银行分行的监管指标是按照分行自有营运资金计算,而本地银行和欧盟国家银行按照其母行的监管资本计算(对于18个月以上的中长期贷款,对本地银行的限制是要求低于客户存款的30%,而对非欧盟银行分行的要求是低于客户贷款和同业资产的30%);
(6)无论是本国的还是外国的非银行公司不得购买超过15%的意大利银行股份。
2.外资进入保险业的规定
根据意大利法律规定,外商投资进入意保险领域的相关限制是:
(1)在意大利设立人身和财产保险机构和公司必须得到意大利政府主管部门的许可;
(2)意大利政府的批准依据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意大利保险类公司在国外所受的“对等待遇”;
(3)欲在意大利开设保险公司的外资企业必须具有从事保险业经营10年以上的时间;
(4)必须在意大利当地指定总代理人。
3.外资进入航空业的规定
意大利对外国资本进入其航空业市场的限制主要是针对非欧盟国家投资者,非欧盟国家公司不得在意大利经营国内航线的客货运输。
根据意大利航空法规定,经营航空线的个人、代理商或公司需经意政府的批准,外方在合资公司中的股份不得超过49.5%。欧盟国家的航空公司进入意大利市场的审批程序同意大利本国投资者。欧盟航空经营者在意大利从事航空服务受意大利空运限制(cabotage)的约束,只能作为国际航空服务的延伸和补充。在地面服务和地面设施管理方面,还没有对外资开放,仍然由意大利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经营和管理。
意大利法律还规定,外国公司参股的意大利航空运输企业其董事长和三分之二的管理人员必须是意大利公民。
4.外资进入电信业的规定
外资进入意大利电信服务业市场主要以增值电信和网络服务(如宽带服务)、手机通讯服务等。一般情况下,对外国投资者没有特殊业绩要求,但意大利对电信行业外资公司的业绩要求与开业许可挂钩。
5.外资进入能源领域的规定
意大利能源产业以国有公司为主,能源主要依赖进口,尤其是依赖俄罗斯、阿尔及利亚的天然气供应。主要国有控股公司包括意大利埃尼集团、意大利国家电力集团和意大利国家电网公司等。
意大利对于非欧盟国家投资意大利火力发电项目、煤炭液化气项目等,强调与投资来源国的对等条件。对于矿产资源开采等也强调与投资来源国的对等条件。
6.其他限制外资进入的行业
意大利其他一些法律限制外资进入的行业主要有:广播影视业、海洋渔业(商业捕捞)、铁路运输、邮政、博彩业、水资源开发与管理、城市垃圾处理等。
五、意大利主要进出口产品
意大利主要出口商品:机械设备与机床、服装纺织品、化工及人造纤维产品、交通工具、皮革及制品、金属及制品、精炼石油产品、农产品等。
意大利主要进口商品:能源性矿产、化工及人造纤维产品、精密机电设备、金属及制品、交通工具、农产品等。
中国对意大利主要出口商品:服装及衣着附件、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鞋类、旅游用品及箱包、山羊绒、玩具、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塑料制品、医药品等。
中国从意大利主要进口商品:纺织机械、牛皮革和马皮革、电视显像管、金属加工机床、橡胶或塑料加工机械、医药品、烟草加工机械、型模及金属铸造用型箱、电视、收音机及无线电通讯设备的零附件、计量检测分析自控仪器及器具等。
六、在意大利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国银行米兰分行、宝钢意大利集散中心有限公司、中远集运意大利公司、BENELLI钱江有限责任公司、哈杉集团威尔逊鞋业有限公司、海尔欧洲贸易有限公司、海信意大利公司、长安汽车欧洲设计中心、江淮意大利研发中心等。
英 国
一、英国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生物制药产业
对科学基础进行开发,改善发展生物技术部门所需要的所有条件,提高英国生物技术领域的竞争力。成立生物科学创新和研发机构,继续保持在生物技术领域的竞争力。鼓励生物技术科学研究不断突破,保证英国在欧洲生物技术领域保持领先地位。
2.信息通讯技术产业
(1)确立网络与技术中立原则;
(2)业务上允许双向进入。
3.旅游业
提高旅游业休闲产业的生产力,提高效率控制支出,地方部门在休闲娱乐和文化服务支出的效率结余至少达到2.5%。以委托代理并签订服务协议的方式进行管理。
5.能源业
大力发展可再生低碳能源,将其能源组合的比重从2005年的“煤炭占35%,石油和天然气占40%,核能占19%,可再生能源占6%”逐渐过渡到2020年的“煤炭占20%,石油和天然气占40%,核能占5%,可再生能源占35%”的目标。
二、英国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生物制药产业。
2.信息通讯技术产业。
3.金融服务业。
4.旅游开发。
5.煤炭、石油、天然气、核能、再生能源。
6.高新技术研发。
三、英国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企业扩大规模、现代化或重组、制造业和服务业。
2.科技园:新产品、新技术研发。
四、英国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外商或外资控股公司从法律意义上讲与英资公司享有同等待遇,在英国可从事多种形式的投资经营活动。根据中国政府发布的《
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结合英国政府投资促进机构发布的招商信息,推荐中国企业赴英国投资生物制药、计算机制造、贸易、分销、仓储、交通运输、研发、金融、法律咨询。但在运输、能源、国防、核能领域对外国公司和英国公司均有限制。
外国和英国公司必须同样遵循有关垄断和兼并的规定,收购大型或经济上有重要影响的英国企业,必须获得政府批准;银行和保险公司开业前,必须获得金融服务局(FSA)及政府的批准。
五、英国主要进出口产品
英国主要进口商品:汽车、原油、机械产品、通信设备、电子器械、办公用品、纺织品和服装、工业制造品、医药产品、发电设备、化工产品、矿产品、水果蔬菜、钢铁、纸张等。
英国主要出口商品:汽车、化工产品、医药、发电设备、有机化工产品等。
中国向英国出口主要产品:服装、玩具、鞋类、电子产品、箱包等。
中国从英国进口主要商品:汽车、发动机、电子产品、药品、金属废料等。
六、在英国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国银行(英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伦敦)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伦敦)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英国工作组、中国电信(欧洲)有限公司、中国联通欧洲运营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驻英国办事处、联合石化英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国际实业(伦敦)有限公司、中海油非洲(英国)有限公司、中化欧洲集团公司、中远英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保险(英国)有限公司、英国金属矿产英国有限公司、鹏利(伦敦)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航空(英国)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英国)办事处、MG汽车英国有限公司、通用技术(英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英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英国)有限公司等。
美 洲
巴拿马
一、巴拿马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大力加强公路体系的建设,以减少运输及分配成本。通过电力部门改革提供更有竞争力的电力供应。
2.最大程度的利用国家资源以及地理优势,积极进行巴拿马运河拓宽工程,将巴拿马城-科隆发展为拉美最大的物流中心。
3.由于财政限制,投资优先计划集中于巴拿马自然与人力资源较有优势的地方。
二、巴拿马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金融业。
2.旅游业。
3.农业。
4.海产养殖。
政府积极吸引外资投资海产品加工及其它渔业、与海事相关的企业。
5.航运业。
巴拿马正在努力更新和扩大其整个基础设施。港口,尤其是位于巴波亚(Balboa)和克里斯托布(Cristobal)的港口。
三、巴拿马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移交”地区:美国在移交运河时,交给巴拿马政府16.34万公顷土地,其中巴拿马运河管理委员会使用7.91万公顷(占48.4%),用于保护环境和植物的面积为7.04万公顷(占43.19%),用于建设港口或铁路的面积为700公顷(占0.49%),用于开发和创造就业的面积为1.33万公顷(占8.19%)。其中用于开发和创造就业的区域又划分为用于发展工业和贸易的土地,面积为3500公顷;用于城市建设的土地(如旅游设施、体育中心、博物馆、汽车站等),面积为4790公顷;其余5100公顷用于居民住房。在发展工业和贸易的地区内,有一块叫霍华德(HOWARD,原为美国机场)的地产,共2005公顷。由于该地地
理位臵优越,各项基础设施良好,政府拟在那里建立经济特区,设立技术、工业、后勤服务园区(港口、机场),巴拿马政府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转让和租赁。
2.重点发展港口,重点是位于巴波亚(Balboa)和克里斯托布(Cristobal)的港口。
四、巴拿马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巴拿马目前没有针对外资管理的专项法律,现有法规适用于巴拿马公民和外国人。巴拿马宪法保护私有财产和知识产权,保障企业自由经营,外资享受国民待遇,实行非歧视原则。
巴拿马宪法规定巴拿马国人与外国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任何人不因为人种、出生地、社会阶级、性别以至政治思想的原因而享有特权。但法律可以因为工作、健康、公共安全、国民经济等原因限制外国人从事特定经济活动。
原则上,外国投资不需预审批,但申请特定奖励政策者除外。在巴拿马开业的银行必须持有巴拿马财经部下属的银行总署颁发的营业许可,从事保险类业务也需要得到相应财政监察机构的许可。
五、巴拿马主要进出口产品
巴拿马主要出口商品:金枪鱼、虾、鱼粉、咖啡、香蕉等。
巴拿马主要进口商品:石油产品、制成品、药品和食品等。
中国向巴拿马出口主要商品:纺织品、成品油、家用陶瓷器皿、录音机及收录机、自行车、船舶、旅行用品及箱包、服装、鞋类、机电产品。
中国从巴拿马进口主要商品:塑料、废钢材、船舶、机电产品等。
六、在巴拿马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国银行巴拿马分行、中国远洋集团、京汉(巴拿马)海运公司等。
巴 西
一、巴西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加强投资交通、能源、医疗、住宅和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建设。
2.保持经济持续增长态势,扩大供应能力、保持国际支付平衡、提高创新能力、加强小型和微小企业竞争力。
3.加强巴西出口基本竞争力、增加出口产品附加值、增强出口的信息及能力建设、扩大市场准入和加强服务业出口。
4.促进巴西小型和微小出口企业发展。
二、巴西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林业开发和林产品深加工。
2.石油、铁矿、铝矿和铜矿勘探开发。
3.粗钢和铁轨等制成品。
4.公路、港口、铁路、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
5.水电站、输变电线路和电力供应。
6.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7.冰箱、空调等家电产品,消费类电子产品及配件,信息技术设备及配件,金属制品,塑料制品,锂电池,石油天然气设备,风能和太阳能设备,化工,起重机、挖掘机和卡车等重型设备,纸浆和纸张,汽车零部件。
8.贸易、分销和交通运输服务。
9.健康产业、石油、天然气、新能源、替代能源和信息技术研发。
三、巴西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Sergipe出口加工区: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设备材料加工制造、油气分离设备加工生产、能源、化工、贸易、物流等。
四、巴西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1.禁止投资领域
巴西禁止或限制外国资本进入的领域包括:核能开发、医疗卫生、养老基金、海洋捕捞、邮政、报纸、电视、无线电通信网络、国内特许航空服务以及航天工业等。
2.限制投资领域
巴西政府通过修宪,逐步放松了国家对石油、天然气和矿产开采等领域的垄断,并对电信、电力业实行私营化(根据规定,外资通过参与巴企业私有化进入巴西市场,至少6年之后才能撤资)。另外,巴西已允许外国企业参与新闻媒体、海关保税仓库、近海航运、高速公路等领域的融资和服务。2007年1月15日,巴西副总统签署法令,批准巴西开放再保险市场。这项新法令规定巴西再保险市场的经营者可以是总部设在巴西的“本地经营者”,也可以是总部设在巴西之外的经营者,从而结束了巴西国家再保险公司在该行业的垄断地位。但为了保证巴西本国企业的利益,该法令同时规定,在法令生效后3年内,巴西60%的再保险市场份额将由巴西国家再保险公司和其他本地经营者占有,之后这个份额将有所降低。
2009年10月13日,巴西众议院宪法司法委员会一致通过第4.440号法律草案,其要点如下:在亚马孙地区(包括MT, RO, AC, AM, RR, AP, PA, MA, TO等9个州)不得向外国人出售面积超过15个“莫都乐”(约1140公顷)的土地。只有在巴西居住10年以上的外国人或存在10年以上的外国机构,且履行了巴宪法规定的社会义务,才可以购买15个“莫都乐”以上的土地;禁止外国人购买距离边境150公里以内的土地;外国人如果在此范围内已拥有土地,需在本法生效后6个月出示已履行社会义务的证明,否则将通过司法程序取消其所有权。该法律草案尚需参议院审议。
2010年8月,巴西总统卢拉签署了由巴西律师联盟(AGU)提交的文件,决定限制外国人和外国人控股公司购买巴西土地。根据该文件,由外国人持股比例超过51%的公司拥有巴西土地面积不得超过50个“莫都乐”(按不同区域,面积介于250至5000公顷),而且这些土地只能用于其公司营业范围内的农业、牧业和工业项目;一家或多家外国公司在一个城市拥有的土地不能超过该市总面积的四分之一。该文件对此前已进行的土地交易不具约束力。巴西农垦土改局(INCRA)现正据此修订土地登记程序。
最近,一些外国集团收购巴西的铁、镍以及其他金属矿业。外国投资者加大对巴西矿产的开采已引起当地政府关注,为此,有关限制外资开发巴西矿产资源的新法案正在蕴酿中。新法案不会排除外国投资, 但会对外国开采铁矿等重要工业原料加以限制。 预计该项新法案将会在2011年上半年提交国会审议, 内容包括:政府可以规定国内市场的矿产供应量;可以限制矿业企业的股东结构:具有特殊或战略意义的大型矿藏, 一律要通过公开招标开发, 并确定由哪一类型的投资者参与;供应国内市场的矿产品将会获得税收优惠等。罗塞芙总统希望有关巴西资源开发的新法案能够在今年通过。事实上该法案原本预计在2010年提交国会审议, 由于草案未能达成共识而无法实现。后又因总统大选延误, 外国投资者因而乘机扩大对巴西矿业的投资。
在公路货物运输领域,外资不得超过有表决权股份的20%。企业必须以股份公司的形式存在并且其只能发行记名股票。在国际道路运输领域,只有《国际道路运输协定》七个成员国和《拉丁美洲一体化协定》成员国的公民持有过半有表决权资本的公司才能经营。
未在巴西设立公司、代表处或其他商业存在的外国投资者,不能直接投资巴国内公共航空领域。外资在民航企业的股份不得超过20%。只有巴西公民和在巴西设有办公场所并营业的公司才能拥有悬挂巴西国旗的船舶。
五、巴西主要进出口产品
巴西进口主要商品:机电产品、矿产品、化工产品、运输设备、贱金属及制品。巴西出口主要商品:石油产品、矿产品、大豆、飞机、纸浆、皮革等。
中国向巴西出口主要商品:通信设备零件、液晶显示器件、焦炭、电视接收与发送设备、移动电话、电脑零配件、印刷电路、印刷电路、摩托车零配件、蓄电池、化肥、汽车轮胎等。
中国从巴西进口主要商品:大豆、铁矿砂、石油、大豆油、纸浆、铁合金、去毛皮革、烟叶、飞机、锰矿砂等。
六、在巴西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国银行(巴西)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南部美洲大区组、中石化集团公司国际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中信建设国华公司、中信国际合作公司、中土巴西公司、中远巴西公司 、中海巴西公司 、中巴中心 、格力巴西公司 、中兴通讯(巴西)公司 、中纺粮油巴西公司 、巴西机械设备公司 、华为技术(巴西)有限公司 、宁波贸易中心、山东机械公司、爱地公司 、达源贸易公司 、飞跃进出口公司 、海天巴西公司、上广电巴西公司 、南美商检公司、鲁能保利时公司 、上海实业公司 、迈亚公司等。
秘 鲁
一、秘鲁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在未来5年向农业投资12亿美元,利用秘鲁和美国签署的自贸协定优势,积极发展经济和贸易合作。改善秘鲁最贫困农民的生活质量,改变秘鲁农民贫困和生产力低下的情况,使秘鲁农业成为产出率高和竞争力强的行业。
2.秘鲁矿业部门预计投资220亿美元,用于金属矿产投资项目。目前该国有待开发的项目达200个,正在开发的项目30个,6个矿需要扩大开采规模。
3.未来5年计划投资83亿美元用于石油天然气项目,其中,勘探投资30亿美元,相关配套设施15亿美元。
4.电力部门预计未来5年计划投资34亿美元发展电力。
二、秘鲁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农业综合开发。
2.林业开发和深加工。
3.渔业和养殖业。
4.采矿业。
5.纺织服装。
6.服务业。
7.基础设施建设:运输、通讯、电力、卫生设施。
8.房地产。
9.资本市场。
三、秘鲁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塔克纳自由区(Tacna free zone):加工贸易、商业和物流等。
2.马瑙斯雨林地区: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养鱼等。
四、秘鲁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1.禁止的行业
根据秘鲁宪法第71条的规定,在边境地区50公里范围以内,外国人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和名义取得和占有矿产、土地、森林、水源、石油及其他能源等资源。但涉及国家公共利益的项目,经国防部直至总统批准可视为例外。
2.限制的行业
外国法人在参与秘鲁国内电视、广播领域的投资,投资比例被限制在40%以内。另外,上述企业在其来源国广播电视企业中应该占有股份。
3.鼓励的行业
秘鲁对外国投资持欢迎态度,绝大多数一般性的产业领域都对外资开放。给予特别鼓励的行业主要有石油、石油化工、生物燃料、电力和农业。对这些鼓励的行业,秘鲁政府将根据其所在区域、经济活动的导向和项目类别给予不同的优惠。
五、秘鲁主要进出口产品
秘鲁主要出口商品:矿产品和石油、农牧业产品、纺织品、渔产品等。
秘鲁主要进口商品:机电产品、矿产品、贱金属及制品等。
中国向秘鲁出口主要商品:机电、高新技术产品、纺织品、服装。
中国从秘鲁进口主要商品:铜、铁等矿产品和鱼粉等。
六、在秘鲁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首钢秘鲁铁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五矿、江西铜业公司、中国铝业公司、厦门紫金铜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水电对外公司、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等。
玻利维亚
一、玻利维亚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扩大生产力,对资源型出口产品进行工业化以增加其附加值,从而逐步消除国内贫困。与此同时,油气能源和矿业将作为未来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承担振兴经济的主要任务。
二、玻利维亚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石油天然气、铁、金、锂等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加工;管道运输和储藏。
2.尿素、聚乙烯生产。
3.电力。
4.基础设施建设。
5.加工贸易。
6.农业。
7.林业。
8.旅游业。
三、玻利维亚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玻利维亚自由贸易区:外向型加工贸易。
四、玻利维亚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国内外企业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并受到相同的保障;对资金流入流出、将股息和其它盈利汇往国外均不加限制;保障货币自由兑换,对本币和外币提供多种银行服务;保障货物和劳工的自由出入;保障企业自由定价、组织生产和销售计划;保障企业将合同争议诉诸法律的权利;保障在合资(风险共担)模式下,本国和外国资本共同投资。
法律规定,距国境线50公里范围内禁止国内外私人资本进行投资,但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建设并经营用于输送和进出口石油天然气及其相关产品的管道;
(2)建设并经营一切用于生产、廉洁、输送以及销售电能的设施;
(3)建设并经营一切用于数据、信号、图像、声音及其他各种信息传输的设施。
玻利维亚将油气、矿业作为未来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希望外资进入。
五、玻利维亚主要进出口产品
玻利维亚主要出口产品:燃油、天然气、矿产品及大蒜。
玻利维亚主要进口:原材料及中间产品、工业设备、消费品、运输设备和食品。
中国向玻利维亚出口主要商品:机电和化工产品等。
中国从玻利维亚进口主要商品:矿产品和木材等。
六、在玻利维亚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地矿局、江苏地质、广东广新矿业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俊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鹏欣集团、江阴润通化工物资有限公司、北京亚马逊木业集团。
厄瓜多尔
一、厄瓜多尔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发展民族工业
厄瓜多尔现在的经济模式是以初级产品生产出口为主。政府希望通过选择性进口替代转换经济模式,集中力量发展能创造附加值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2.开发石油和矿产
建设“太平洋炼油厂”,提高石油产品附加值;加强石油勘探及开发,石油日产量由2009年的48.19万桶到2013年提高到50.05万桶;与矿产企业谈判签订矿业开发合同,促进矿业发展。
3.改善交通基础设施
建设Manta航空港,力争将其建成联结亚洲和拉美的航空枢纽;建设Manta海港,希将其建成联结太平洋和大西洋的航运中心;建设城市间和城市内高效能的运输系统,尤其要推进建设基多地铁。
4.发展农业,加强粮食自给
推动农牧业现代化改造,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提高玉米、豆类、小麦、大麦等粮食作物的产量,减少对这几种粮食的进口。
5.加强通信建设
加强通信领域建设以推动建设信息和知识社会。
6.转换能源模式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尤其是水力资源,另外还要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能。替代能源在总发电装机容量中的比例由2008年的0.1%提高到2013年的6%。
7.促进贸易多元化
促进出口产品的多元化,出口市场和进口来源多元化。
8.吸引外国投资
使外国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8年的1%到2013年达到3%。
二、厄瓜多尔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工业。
2.石油和矿产勘探及开发。
3.基础设施建设。
4.农作物种植和加工。
三、厄瓜多尔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艾斯梅拉达省、太平洋沿海各省和首都基多12个自由区内可从事经批准的工业加工制造、贸易、国际服务和教育、医院和旅游服务等4类活动。
2.亚马逊腹地:石油勘探及开发。
四、厄瓜多尔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厄瓜多尔大部分领域对外国资本开放。厄瓜多尔《对外贸易与投资法》和《投资促进与保障法》规定,生产和服务产业是优先投资的领域。厄瓜多尔对外资开采其森林资源主要采取政府间合作和企业间合作两种方式。
五、厄瓜多尔主要进出口产品
厄瓜多尔主要出口商品:石油、香蕉、水产品、鲜花、可可、咖啡等。
厄瓜多尔主要进口商品:机械设备、电器、纺织品和化工产品、工业原料、矿产品、金属、塑料制品和汽车等。
中国向厄瓜多尔出口主要商品:机械、电子、轻工、化工、机动车、农机、小五金和纺织品等。
中国从厄瓜多尔进口主要商品:石油、废金属、香蕉、鱼粉、可可豆等。
六、在厄瓜多尔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石油集团、中石化集团、安第斯石油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桥梁总公司、中化石油勘探开发公司厄瓜多尔CRS资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三峡集团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工国际工程公司等。
哥伦比亚
一、哥伦比亚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加大对煤炭工业的投入,积极发展煤炭产业,并以此作为一项重要的能源战略任务,大幅度提高煤炭产量以满足国内消费需求,弥补因石油和天然气资源逐年减少而面临的能源不足。扩大出口,增创外汇。
2.政府计划在2015 年将原油日产量提高至100万桶。
二、哥伦比亚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基础设施建设。
2.农业。
3.住房建设。
4.科技创新。
5.矿产资源勘探开发。
三、哥伦比亚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工业保税区:
波哥大保税区、黑河保税区(在麦德林市)、太平洋保税区(在卡利市)和坎德拉利亚保税区(在卡塔赫纳市):贸易、加工制造、服务业。
2.商业保税区
圣马尔塔保税区、库库塔保税区、巴兰基亚保税区、卡塔赫纳保税区和帕尔玛塞卡保税区(在卡利市):服务业。
3.旅游保税区
巴鲁(Baru)保税区(在卡塔赫纳市附近的巴鲁岛)、坡索斯 科罗拉多斯(Pozos Colorados)保税区(在圣马尔塔)和欧罗 加勒比德印第亚斯(Euro Caribe de Indias)保税区(在卡塔赫纳市):旅游开发。
四、哥伦比亚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哥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外国投资不受任何限制,可以与本国投资一样进入各个经济部门,但若要对金融、保险、石油、天然气、矿业和电视领域进行投资,需要申请和审批,在其他部门则不需要申请和审批。哥对投资金额没有限制。不允许外国投资的方面包括国防、安全以及有毒、危险品和辐射废弃物加工方面。
五、哥伦比亚主要进出口产品
哥伦比亚主要出口产品:石油及其副产品、煤炭、咖啡、镍、纺织服装、化工产品、食品饮料、金属产品、机械设备和纸制品等。
哥伦比亚主要进口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汽车及配件、燃料和矿物油、化工产品等。中间产品和原材料为主,占进口总额的45%左右,资本货物和建筑材料约占35%左右,消费品进口约20%。
中国向哥伦比亚出口主要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及通讯技术产品,化工产品,钢铁板材,摩托车,纺织品等。
中国从哥伦比亚进口主要产品:成品油、镍铁矿、废铜、皮革和废铝等。
六、在哥伦比亚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石化国际石油勘探开发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金城集团、中石化国际石油工程公司等。
哥斯达黎加
一、哥斯达黎加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工业
积极发展轻工和制造业,重点发展纺织、机械、食品、木材、化工等。
2.农业
鼓励水稻种植,提升自足份额;扩大菠萝种植面积,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比利时、德国和荷兰。
3.服务业
(1)改善高速公路、港口和机场基础设施建设,为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保障;
(2)全面调降计算机进口关税,使得计算机能够更普遍地进入家庭、学校及中小企业,促使与计算机相关的信息产业蓬勃发展。
二、哥斯达黎加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纺织、机械、食品、木材、化工。
2.香蕉种植、加工和出口;菠萝种植、加工和出口。
3.金融保险、不动产、企业服务、公共管理、社区服务、中介服务等。
4.旅游。
5.电信。
三、哥斯达黎加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区:以出口或再出口为目的的货物处理、加工、生产、制造、修理、维护以及提供相关的服务等。
四、哥斯达黎加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哥斯达黎加宪法规定,境内利用公共水力资源发的电、储藏的煤矿、石油和其它烃类的油井及储量、储藏的放射性矿物、以及无线服务等为国家所有,不得永久性变更其所有权,只允许国有机构或私营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勘探。使用中的铁路、码头、机场不允许直接或间接出售或租赁。
国家对部分服务行业实行垄断经营,如原油及衍生品的进口、提炼和批发销售、邮政、电力、保险等。保险的改革正由议会商议中,拟逐步开放跨境保险服
务和允许除全国保险协会(INS)外的其他保险公司进入哥斯达黎加市场。
根据6990号《促进旅游业发展法》,哥为旅游公司提供了一系列的特别优惠措施,但根据6034号《海洋陆地区域法》,在哥国内从事开发活动须得到许可,该许可不允许给予或由下列机构持有:在哥斯达黎加居住未满5年的外国公民;发行不记名股票的公司;永久地址位于国外的公司;由外国公民全资所有的或50%以上的股本或股票由外国人所有的公司。获得许可的公司不得将配额、股票或合伙权转让给外国人。
五、哥斯达黎加主要进出口产品
哥斯达黎加进口主要产品:石油、食品及原材料等。
哥斯达黎加出口主要商品:加工制造产品、高科技产品、食品、塑料化工产品、植物花卉、咖啡、香蕉和菠萝等农产品。
中国对哥斯达黎加出口主要产品:纺织品、化工产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金属制品、汽车及零部件、鞋类、电器、塑料制品和玩具等。
中国从哥斯达黎加进口主要产品:集成电路、电器零部件、机械设备及零部件、金属和皮革等。
六、在哥斯达黎加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外经中美洲公司和中国水电建设集团等。
加拿大
一、加拿大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农业
联邦和各省政府对农业及农业食品的发展十分重视,制定了许多政策、措施,并且每年投入大量资金以保证农民的正常收入,促进农业的稳定发展。
加拿大农业部2008年制定的五年农业发展计划(Growing Forward)确定了对发展农业的具体目标和实施项目,目标是把加拿大农业打造成全球的食品安全、创新、和环保型生产的典范。
《发展计划》把对农业的投入重点放在食品安全和食品品质,环保、科学创新、更新、和商业风险管理等方面。
商业风险管理项目包括 农业稳定、农业投资、农业保险和农业恢复等项目。加拿大对商业风险管理项目的资金投入不封顶。项目资金投入取决于项目的需要和已投入的资金。
对非风险管理的其它项目,包括食品安全和食品品质,环保农业、科学创新等,由地方政府计划在5年里投入13亿加元的基金,并以60:40的比例由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分担具体项目费用。
2.能源
加拿大对清洁能源发电采取补贴价格收购,鼓励采用环保技术。
3.生物技术
为给生物技术工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加拿大政府制定了“加拿大生物技术战略”,提出了增强公众信心,鼓励开发与研究,促进产品商业化,保护知识产权等发展目标。
二、加拿大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航空航天。
2.农业生物技术。
3.农业食品。
4.汽车。
5.生物制品。
6.生物技术。
7.商业服务。
8.化工。
9.数字媒体和游戏。
10.金融服务。
11.生命科学。
12.制药。
13.塑料。
14.可再生能源。
15.软件。
16.无线通讯。
三、加拿大重点发展产业
加拿大根据国家发展需要,通常每年推出一类重点发展的产业。近几年推出的重点发展产业为清洁能源、无线通讯、生物科技、数码媒体。
四、加拿大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1.直接投资的审核门槛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投资(敏感经济领域除外),以 2008年为例,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直接并购加拿大公司所涉金额在2.95亿加元以上的,需经过加拿大政府审核。所涉金额在2.95亿加元以下的,只需向政府备案。2009年加拿大政府出台投资法修改案,将审核门槛提高至6亿加元(企业价值),并在4年内进一步提高到10亿加元。加拿大每年对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直接投资的审核门槛进行调整,政府必须在每年1月1日前决定并公布当年的审核门槛。非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投资,以及敏感领域的直接投资在500万加元以上的需经政府审核,500万加元以下的只需向政府备案。
2.间接投资的审核门槛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投资(敏感经济领域除外)不需要审核。非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投资以及敏感领域间接投资在5000万加元以上的需经政府审核,除非间接并购的资产代表所涉及企业50%以上的总资产。不需经政府审核的投资交易需要在交易完成或者新企业设立之前或之后30天内向政府备案。需经政府审核的投资交
易在向工业部提交申请后,工业部长将在75天内对下述各点进行审核,并根据以下6点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1)外国投资者在加拿大的雇员计划;
(2)投资者对加拿大经理和董事会的计划;
(3)投资对加拿大生产率、技术发展和创新方面的影响;
(4)投资对加拿大国内竞争的影响;
(5)与加拿大联邦和省级经济和文化政策的兼容情况;
(6)投资对加拿大在全球经济中竞争力的影响。
3.敏感经济领域的外资政策
为防止外资对国内部分产业和经济发展造成冲击和损害,甚至影响到国家的主权和根本利益,加拿大对外国投资进入其敏感经济领域制定了一些限制措施。这些敏感领域主要包括铀的生产、金融服务、交通服务以及文化产业。
《投资法》的特别条款以及加联邦和省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特殊产业的外资比例设定了额外的限制:
银行业:对于大型银行(资产达到或超过50亿加元的),其资产必须被“广泛持有”,即不论国籍,任何个人都不得收购该银行超过20%的投票股权或超过30% 的非投票股权。任何个人持有中小银行(资产在10亿加元以下)股份的,需要事先得到财政部的批准。
大众传播业:外国持股人不得拥有加拿大任何大众传播企业46.7%的股份(包括20%的直接投资和由控股公司拥有的余下80%股份的1/3-即26.7%的间接投资)。
渔业:任何外商持股超过49%的加拿大渔业加工企业将不能获得商业捕鱼执照。
铀矿业:外商在铀矿开采和加工企业中所占股份不得超过49%,但如果确能证明企业在加拿大人的有效控制之下则可例外。
交通运输业:外商在加航空运输业公司的持股总额不得超过25%。加海运业必须由悬挂加拿大国旗的船只来承担,但并不禁止其中的某些货轮实际归外国船东所有。
通讯业:目前除固定卫星服务及海底光缆外,加拿大仍保留了对其他所有基于设施的电信服务供应商控股不得超过46.7%的规定(包括20% 的直接投资和由
控股公司拥有的余下80%股份的1/3-即26.7%的间接投资)。除了持股比例限制外,加拿大还要求基本电信设施需要由“加拿大人控制”,因此规定董事会至少有80%的成员是加拿大国籍。外商如果投资于租用别人设施以从事“增值电讯”和“增强电讯”服务(如电子数据传输或租用线路从事长途电话服务)的公司,则不受上述控股比例的限制。
加拿大《保险
公司法》规定,任何个人不论国籍,在收购加拿大联邦控制的保险公司超过10%的股份时必须获得财政部的批准。
一些省区限制非加拿大公民拥有某些形式的土地。
其他受联邦和省级法律法规约束的外国投资领域包括石油、天然气、农牧、图书发行和销售、航空、渔业、酒类销售、采矿、典藏机构、工程、验光行业、医药以及证券交易等行业。
五、加拿大主要进出口产品
加拿大主要出口商品:石油、天然气、铝和镍等各类矿产品、机械设备、汽车及零部件、核反应堆及设备、机电产品、木制品、塑料制品、纸张和纸浆、飞机及航空器、化工产品、钢铁产品、谷类、化肥、油籽及肉类产品等。
加拿大主要进口商品:原油、机动车及零部件、药品、大型飞机、手提自动数据处理器、飞机及直升机零部件、电视机和电话机、纺织品服装、玩具及旅游用品等。
中国向加拿大出口主要商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服装及衣着附件、便携式电脑、钢材、家具、鞋类、塑料、橡胶制品等。
中国从加拿大进口主要商品:化工产品、矿产品、贱金属、化肥、纸浆和机电产品等。
六、在加拿大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石油国际公司加拿大公司、中石化国际开发加拿大中加石油公司、中海油加拿大公司、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驻多伦多办事处、中国银行(加拿大)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加拿大)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南方航空公司温哥华办事处、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多伦多办事处、华为科技(加拿大)公司、中兴通讯(加拿大)公司、首钢国际(加拿大)投资有限公司、武钢加拿大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有色加拿大水獭溪锑矿有限公司。
墨西哥
一、墨西哥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制造业
进一步调整原有产业结构,使现有制造业结构更符合外向型经济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
2.服务业
优先发展旅游业,使墨西哥成为世界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大力促进金融服务、通讯、信息、物流等行业的发展。
3.农业
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土地利用率,减少农业人口流失和贫困人口数量,大力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设备,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前提下,向国际市场出口高附加值的农产品。
二、墨西哥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航空航天。
2.农产品加工。
3.汽车及零部件制造。
4.生命科学。
5.可再生能源、新能源。
6.文化娱乐产业。
7.时尚设计产业(包括纺织、服装、皮革、鞋类、珠宝首饰及家居装饰等)。
8.旅游住宿业。
9.信息技术和软件产业。
10.基础设施建设。
三、墨西哥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墨西哥联邦政府没有明显的重点地区发展支持政策。就地区分布总体而言,北部各种工业均较为发达,其中加工贸易尤为突出;中部侧重软件、信息技术和部分工业;南部重点发展纺织等轻工业和旅游业。
四、墨西哥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墨西哥外国投资法》允许外国投资者可从事墨西哥境内绝大多数行业,甚至让外资可100%参与经营。国外投资者也可任意添购固定资产、扩充或迁移公司/厂房、同时投资其他新的产业或新生产线等,但某些保留及特殊行业不在此限。
1.墨西哥国家控制的产业
石油和其他碳氢化合物;基础石化工业;电力;核能发电;放射性矿物;电报、电报;无线电报;邮政服务;货币发行;铸币;港口;机场;直升机机场管制和监督。
2.仅允许墨西哥公民和不含外国投资者的墨西哥企业经营的产业:
国内陆上客运、旅游运输和货运(船务服务及快递不在此限);汽油;液化石油气零售;广播电视业(有线电视除外);开发性银行机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3.特殊法令规定限制外资股份的产业:
(1)最高可参与10%股份:生产合作社;
(2)最高可参与25%股份:国内航空运输、驻机场出租车公司、特种航空运输;
(3)最高可参与49%股份:保险公司;债券交易公司;外币兑换公司;一般性仓库;《证券市场法》第12条所列公司;退休金经营公司;一般炸药、枪炮、弹药、氨及烟火贸易制造商(但工业用炸药及化合物的买卖不在此限);国内报纸印刷及发行;农业、畜牧业及林业的T类股;淡水、沿海及特定区渔业(不包括水产养殖业);港口管理公司,具有合法内陆航行权船只的特定停靠港港口管理公司;具有内海与沿海航线的船务公司(不包括观光邮轮、捕捞船只及其它在工程、保护和港口服务的装卸船只设备);船只、飞机与铁路设施用燃料及润滑油供应;《联邦电信法》第11、12条所许可的公司。
4.外资参与下列行业超过49%的股份,须经外交部外资委员会审议核准:
内陆航行船只、拖船、渡船停靠港和下锚地的港口服务公司;外海船只作业的船务公司;公共机场特许经营公司;私立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高等教育和综合学校;法律服务公司;信用咨询公司;资信鉴定机构;保险代理;移动电话公司;石油及其产品的运输管线建设;石油及天然气井钻探;铁路建设、运营及开发,公共铁路运输服务。
5.对于非特殊行业,墨西哥公司总资产在外资提出并购申请时超过27.56亿比索(每年由外资委员会更新,此为2010年6月23日公布的最新数据),且外资在其中拟占比例超过49%时也需经外资委员会核准。
6.中性投资与信托
按墨西哥法律规定,对于部分特定行业,外国投资人不得参与或被限制参与比例。但与此同时,墨西哥《外国投资法》允许外国投资人从事所谓的“中性投资”(Neutral Investment),即墨西哥经济部授权特定的信托机构发行中性投资票据,以赋予票据持有人部分经济权利和有限的公司权利,但投资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具投票权。
《外资法》规定,外资公司可在距边界100公里以内和距离海滩50公里以内的管制区购买土地,但须先向墨西哥外交部申请批准,且所购土地不供居住使用。外国人如拟于管制区内购买供居住土地使用时,要以信托方式进行。受信托人须为信用机构,受益人可为公司或个人。依信托方式取得的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无产权;使用年限最长为50年,期满可申请延期。
五、墨西哥主要进出口产品
墨西哥主要出口产品:电机、电器设备及其零配件、能源及矿物、车辆及其零配件、机械设备、服装、钢铁及其制品、家具和塑料等。
墨西哥主要进口产品:电机、电器设备及其零配件、机电设备、塑料、能源及矿物、光学仪器、有机化学品等。
中国向墨西哥出口主要商品:计算机与通讯技术产品、仪器仪表、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电话机、农产品、汽车零附件、电视、收音机及无线电讯设备零附件、静止式变流器等。
中国从墨西哥进口主要商品:电子技术产品、集成电路、铜矿砂及其精矿、铁矿砂及其精矿、仪器仪表、小轿车、汽车零附件、钢坯及粗锻件、废金属、电容器等。
六、在墨西哥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国家开发银行墨西哥工作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新天国际有限公司、中国恒天集团公司、河南金龙精密铜管股份有限公司、TCL
集团、联想集团、中石油东方地球物理有限公司、中石化国际石油工程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运城制版有限公司、一拖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金川集团有限公司、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兴业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明迈特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港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力帆集团、金城集团有限公司等。
委内瑞拉
一、委内瑞拉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提高石化产品的国际化水平。
2.增加电的生产,扩大转让分配系统。
3.支持可替换再生能源。
4.促进能源的合理充分使用。
5.深化最大程度获得石油收入方针。
6.保护改善受石化产品生产影响的团体的环境和生活质量。
7.增强拉美地区和加勒比地区的一体化。
8.对石化产品和电气能源的科研投资给与特别许可。
9.提高农产品的自给能力。
二、委内瑞拉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石油天然气开发。
2.石油化工。
3.矿产资源勘探开发。
4.食品加工。
5.信息技术。
6.旅游开发。
7.电力生产与输送。
三、委内瑞拉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 奥里诺科河石油带:石油天然气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建设。
2..梅里达州文化、科技自由区:
(1)电影、电视、音乐、照片、出版、艺术品等;
(2)信息、电信、石油技术、制药、化学、电子、生物技术、新材料等。
3.帕拉瓜纳半岛(Paraguaná):饭店旅馆、餐饮、度假村、会议中心、交通运输、旅行服务、娱乐体育场所、博物馆、购物场所等。
4.帕拉瓜纳半岛工业、贸易和服务免税区:加工贸易。
5.阿图哈工业、贸易和服务免税区:产品生产、组装、加工、贸易。
四、委内瑞拉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委内瑞拉与外国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宪法》、《外国投资促进和保护法》、《贸易法》、《税法》、《劳工法》、《自由港管理规定》等。另外,截至目前,委内瑞拉已经与24个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政府鼓励外国投资的领域有:石油天然气开发和相关活动;石油化工;农业开发;旅游业;电信业;环保产业及技术研究和开发等。
限制外国投资者的行业:
(1)电视、无线电广播和西语报刊;
(2)专业性服务行业。包括:律师业、会计师、经济师、工程师、医生、牙医、记者、心理学和行政管理等。根据卡塔赫那协议委员会有关决议规定,在这些行业的企业中,委国内投资者必须占有80%以上股份,外国投资人只能拥有其余股份。
五、委内瑞拉主要进出口产品
委内瑞拉主要出口商品:原油、石油化工产品、钢材、铁矿砂、金属制品等。
委内瑞拉主要进口商品:机电设备、医药产品、化工和五金产品、汽车配件、建筑材料及农产品等。
中国向委内瑞拉出口主要商品:工业机械和设备、轻纺产品、机电产品、纺织服装、玩具等。
中国从委内瑞拉进口主要进口商品:石油和矿产品。
六、在委内瑞拉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国家开发银行中部美洲大区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设国际工程承包公司、浪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等。
乌拉圭
一、乌拉圭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继续保持乌拉圭传统农牧业的优势,改善农牧业产品结构,提升农牧业产品的附加值。
2.充分利用丰富的林业资源,大力发展造纸业。
3.发挥区位优势,进一步发展旅游业和交通运输业。
二、乌拉圭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旅游、其它服务业。
2.农牧产品加工。
3.林产品加工。
4.加工制造。
5.矿产资源勘探开发。
6.电力和道路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
7.金融保险。
三、乌拉圭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乌拉圭乌科罗尼亚(COLONIA)、新帕尔米拉(NUEVA PALMIRA) 、蒙得维的亚(MONTEVIDEO)、圣何塞(SAN JOSE)、 弗罗里达(FLORIDA)、里维拉(RIVERA)、黑河(RIO NEGRO)、新埃尔贝西亚(NUEVA HELVECIA)和自由城(LIBERTAD)设立的自由区重点发展贸易、仓储、产品加工、咨询、金融、信息服务等。
四、乌拉圭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乌拉圭政府鼓励外资参与的行业主有旅游业、其它服务业、农牧业、林业、加工业、矿业、能源和基础设施、保险、基金管理、银行等;保险领域自1993年开放市场以来,大部分险种已允许私人和外国资本进入,但工伤保险仍由国有保险公司垄断。
近年来,乌拉圭正在实施国有企业私有化政策,但尚未允许出让国有企业股权,仅允许私人资本或外资和国营企业合资组建新公司,或在政府指定的经济部门进行特许经营。在电视宣传媒体方面,外国资本不能投资普通电视台,投资有线电视台则要经过审批。
禁止外国投资的唯一领域是广播电视业。
五、乌拉圭主要进出口产品
乌拉圭主要出口商品:肉类、乳制品、皮革、大米、木材、纸浆和羊毛等。
乌拉圭主要进口商品:机电产品、汽车、轻工产品、原料和燃料。
中国向乌拉圭出口主要商品:机电设备、汽车及机车零件、高新技术产品、数据处理设备及部件、家用电器、化学及橡胶制品、服装、鞋类和纺织品等。
中国从乌拉圭进口主要产品:农产品、大豆、纸浆、羊毛、皮革、冻鱼等初级产品。
六、在乌拉圭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奇瑞汽车公司、中国远洋公司、上海疏浚公司、宁波千联渔业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