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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关于发布《对外投资国别产品指引(2011版)》的通知

  8.新西伯利亚技术园:信息技术、生物技术。
  9.Obninsk技术园:信息技术、生物技术。
  10.Tyumen技术园:油气勘探和开发技术。
  11.喀山技术园:化学和石油化学技术。
  12.Sarov技术园:信息、医学和环保技术。
  四、俄罗斯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1.禁止的行业
  赌博业、人寿保险业。
  2.限制的行业
  2008年4月2日、16日,由俄罗斯议会上下两院分别通过和批准, 5月5日,由普京签署了《有关外资进入对国防和国家安全具有战略性意义行业程序》的联邦法。该法第5款明确规定13大类42种经营活动被视为战略性行业,主要包括:国防军工、核原料生产、核反应堆项目的建设运营、用于武器和军事技术生产必须的特种金属和合金的研制生产销售、宇航设施和航空器研究、密码加密设备研究、天然垄断部门的固定线路电信公司、联邦级的地下资源区块开发、水下资源、覆盖俄领土一半区域的广播媒体、发行量较大的报纸和出版公司等。
  3.鼓励的行业
  俄罗斯政府鼓励外商直接投资领域大多是传统产业,如石油、天然气、煤炭、木材加工、建材、建筑、交通和通讯设备、食品加工、纺织、汽车制造等行业。
  五、俄罗斯主要进出口产品
  俄罗斯主要出口商品:石油、天然气、林产品等资源性产品、交通运输产品。
  俄罗斯主要进口商品:飞机、船舶、电力设备、汽车和铁路机车车辆等机电产品、纺织品、服装、家电等。
  中国向俄罗斯出口主要商品:机电产品、通讯设备、印刷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纺织品、服装、办公用品等。
  中国从俄罗斯进口主要商品:矿物燃料、钢铁、木材和化学产品等。
  六、在俄罗斯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莫斯科)股份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莫斯科代表处、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诚通集团欧洲商业开发投资管理中心、莫斯科中国友谊商城责任有限公司、中国华铭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俄罗斯)有限公司、上海建工北方公司、中远俄罗斯船贸有限公司、中油国际(俄罗斯)投资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海外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俄罗斯分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华电集团、中国五矿集团、中国原子能工业公司、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公司、奇瑞汽车俄罗斯分公司、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中国吉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俄罗斯)、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俄罗斯)、中国天士力集团公司、烽火科技集团、广东物资集团公司、中国电信(欧洲)有限公司、一汽东欧有限责任公司、三一重工俄罗斯公司、海尔集团(俄罗斯)公司、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建材国际装备有限公司。

  法 国

  一、法国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2009年12月,法国宣布600亿欧元大额国债的五大用途为:高等教育与人员培训;科研;工业与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数字经济;具体如下:
  1.教育与科研
  建设5至7个一流大学城。
  2.扶持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
  通过扶持中小企业,扩大外贸出口。重点是帮助中小企业迎接未来的挑战,重点领域为航空、航天、汽车、铁路和造船业。
  3.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领域的重点投资项目包括第四代核电反应堆,核燃料的回收提炼再利用,再生能源项目,包括太阳能、生物能源,以及能源储存技术,鼓励发展低碳能源。
  4.科研
  重点是医疗保健和生物技术领域,以及引导科研成果向工业生产转化。
  5.互联网建设
  重点是普及宽带互联网,以及博物馆、图书馆和电影院的数字化建设。
  二、法国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上世纪50年代,法国在国土整治框架内,大规模兴建工业园,其基本原则是平衡全国的工业布局。上世纪90年代,法国的经济园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果,环境保护成为经济园区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
  自2005年起,法国政府在传统经济园区的基础上,推出“竞争力极点”项目,使经济园区概念发生根本性改变。经济园区成为法国经济发展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迄今,法国正式批准建立的“竞争力极点”项目共计71个,均匀分布在全国各地,涉及的领域包括汽车、航空航天、计算机系统、纳米、生物、微电子、环保燃料、海洋产业、图象和网络、工业化学、多媒体、神经科学、粮食生产新技术、癌症治疗、再生能源和建筑、高档纺织业、物流业、塑料成型、化妆品等。
  三、法国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法国里尔都市圈:物流,医药,食品生产,信息技术产业,环保技术及设备,研发中心,呼叫中心,商业连锁,旅游娱乐,特殊纺织,汽车及零配件制造,机车车辆及零配件,国际化教育等。
  2.下多湖经贸合作区:信息技术和软件服务。
  四、法国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1.限制的行业:
  法国对外国投资限制的行业,即所谓“敏感行业”。外国投资者对敏感行业投资需事先获得许可。根据2005年12月30日颁布的第2005-1739号政令,敏感行业包括:博彩;私人安全服务;禁止非法使用生物药剂或有毒药剂;窃听设备;信息技术行业系统评估和鉴定;信息系统安全相关产品和服务;双重用途产品和技术;数字应用加密和解密系统;涉及国防安全的业务;武器、装备以及用于军事炸药和战争装备的业务;合同规定向国防部提供研究或供应设备的业务。
  2.鼓励的行业
  法国明确鼓励发展技术创新产业。2005年在传统经济园区的基础上,推出“竞争力极点”项目,使之成为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迄今正式批准建立的项目共计71个,涉及领域包括汽车、航空航天、计算机系统、纳米、生物、微电子、环保燃料、海洋产业、图象和网络、工业化学、多媒体、神经科学、粮食生产新技术、癌症治疗、再生能源和建筑、高档纺织业、物流业、塑料成型等。
  3.相关产业的股权限制
  外国投资者收购敏感行业企业的控股权(如大部分投票权)需获得许可。此项许可批准期限最多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默许。
  4.金融保险行业
  法国对外国企业经营金融保险业务设臵了门槛保护。如果非欧盟国家的外国企业投资法国银行业,需要特别许可和法国银行的介入。如果外国企业投资法国保险业,也要根据《法国保险通则》办理特别许可手续。
  五、法国主要进出口产品
  法国主要出口商品:汽车、飞机、医药产品、有机化工、钢铁、电器设备、精炼成品油、种植和养殖产品、边缘化工产品、饮料等。
  法国主要进口商品:能源、汽车、有机化工、医药产品、钢铁、食品、航空制造业产品、办公信息化设备、服装、电器设备等。
  中国向法国出口主要商品:电机、电器设备、机器、机械器具及零件、服装及附件、针织服装及附件、家具、床上用品、玩具、运动用品、鞋类产品、皮革制品 、塑料及其制品和光学、医疗仪器及设备等。
  中国从法国进口主要商品:机电产品、运输设备、化工产品、贱金属及制品、食品、饮料、烟草、塑料、橡胶、光学、钟表、医疗设备、纺织品及原料、纤维素浆;纸张等。
  六、在法国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国银行巴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国际航空公司、青岛啤酒(欧洲)贸易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法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国旅法国股份有限公司、航天科工欧洲有限公司、昊天源国际旅游贸易公司、普罗旺斯罐头食品有限公司、新斯维克巴黎公司、安迪苏集团等。

  芬 兰

  一、芬兰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芬兰政府2009年10月发布的《长期气候与能源政策报告》提出,到2050年,将芬兰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减少80%,为实现此“减排”目标,芬兰将大力发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
  2. 继续发展信息通讯行业,重视科技创新,支持高科技企业。
  3.鼓励新材料产业发展,并根据自身优势制定了相应的规划。
  4.支持中小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实现快速发展,以更快成为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成长型企业。
  二、芬兰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电信、机械、生物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高新技术、公路交通、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林产品深加工。
  三、芬兰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芬兰中北部地区:政府鼓励企业在该地区的制造、旅游和服务等行业投资,扶持措施包括运输补贴、允许该地区的中小企业通过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来减轻税负等。
  2. 特殊经济区域:芬兰在赫尔辛基和最南部的Hanko各设有一个自由港,还在全国建有21个保税区,保税区内企业享受国际保税区通常的优惠政策,以及保税区当地的一些支持政策。
  四、芬兰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芬兰的外资政策自由开放,最主要的内容是外国投资者享受“国民待遇”,凡内资可进入的领域,外资均可进入。从政策层面看,芬兰没有禁止或限制内、外资进入的领域。但芬兰《贸易法》第3章规定,在涉及国家安全、国民身心健康、金融等领域投资,须事先获得芬兰政府许可或向有关当局报备,此类行业主要包括机动车检验、经营或生产酒类和药品、证券交易、贵重金属生产和销售、合成化肥、饲料和种子贸易、邮政服务、保险、保安、投资基金活动、发电和电信服务、航空服务、讨债追债服务、化学品和危险品存储业务、电器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和维修业等。有关法律还规定,在芬俄边境区域,外国企业不得进行财产收购。
  五、芬兰主要进出口产品
  芬兰主要出口产品:机械及运输设备、制成品、化学成品及有关产品、燃料、矿物燃料、饮料及烟草、动植物油、脂等。
  芬兰主要进口产品:机械及运输设备、矿物燃料、制成品、非食用原料、化学成品及有关产品、食品及活动物、饮料及烟草类、动植物油、脂等。
  中国向芬兰出口主要商品:机电产品、纺织服装、家具、钢铁制品、光学、照相、医疗等设备及零附件等。
  中国从芬兰进口主要商品:机械设备、机械器具及零件、电机、电气、音像设备及其零附件、木浆和纸张等。
  六、在芬兰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尼泊克(天津服装进出口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比亚迪分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驻芬兰代表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北欧中国城、五矿化工商会驻欧洲代表处、清华同方驻芬兰客户服务部、良子健康中心、东软芬兰公司等。

  荷 兰

  一、荷兰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工业
  食品加工、化工和机械制造是荷兰的三大产业支柱。荷兰工业制成品约80%供出口。石油制品、化工产品、电子电器产品、纺织机械、食品加工机械、港口设备、运输机械、挖泥船、温室设备和技术在国际市场有较强的竞争力。另外,荷兰在环境、能源、食品加工、生命科学和材料等领域的技术居世界领先水平。从原材料到高性能纤维、从机械制造到造船,特别是化工、电子、食品加工在全球的知名度较高。鼓励和扶持新学术研究部门与生物生命科学行业之间进行战略合作,利用各种相关政策鼓励科技创新在行业领域应用和推广。
  2.农业
  农业高度集约化、专业化,农产品加工技术领先,销售网络完善。农业从业人员约占全国就业总数的3%。在农业的构成中,畜牧业占43.8%,园艺业占39.5%,种植业占9.2%,大田作物占7.5%。重要的出口农产品有花卉、肉类、乳制品、蔬菜、土豆等,其中,鲜花、奶酪和土豆种子的出口量居世界第一,蘑菇出口量居世界第三。
  3.服务业
  (1)大力扶持物流业;提高科技水平,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服务业是荷兰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吸纳了全国约72%的就业人员;
  (2)发展电子商务、通信和服务外包产业。
  二、荷兰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食品加工工业、化学工业和机械制造业。
  2.物流业。
  3.花卉生产与销售。
  4.信息技术。
  5.新能源。
  三、荷兰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荷兰目前已建立两个工业园区,即爱因霍恩高科技园和切梅洛特化工园区。
  位于荷兰爱因霍恩(Eindhoven)的爱因霍恩高科技园区成立于1999年,是欧洲信息产业主要孵化基地之一,占地103公顷,其中4.5万平米为实验区,18.5万平米为商业运作区。目前IBM、飞利浦、NEC等75家国际知名企业的研发部门进驻该园区;切梅洛特化工园区位于荷兰南部的切梅洛特(Chemelot),占地800公顷,目前有DSM、NANO、SABIC等70多家化工企业进驻。
  这两个工业园区所进驻的企业既有原料制造商,又有新产品开发商,既有刚刚起步的公司,也有跨国集团,其共同之处是积极与其他企业开展互利合作,推动产品研发、生产、应用和商业流程模式以及组织类型等方面的不断创新。
  四、荷兰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荷兰政府对外商投资采取鼓励政策,除了出口信贷和投资保障计划外,荷兰遵守国际战略物资贸易管制和多边投资协定。除少数国有和非政府的垄断企业(军工生产、公用事业、铁路和公用广播),外国公司可向任何部门投资,并且在法律上享受与本国企业同等权利。外国投资者除了要提供外汇情况报告以外,在荷兰投资不受其他限制。外资企业不一定非要与荷兰企业合资。外国企业可以在荷兰设立分公司自行经营,其业务活动,公司地址和房地产所有权等也不受限制。外资企业可以雇佣外国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只要受雇人员符合入境要求,政府即向他们发放工作和居住许可。欧盟成员国居民在荷兰工作不需要申请工作许可。
  作为外向型经济的国家,荷兰政府较重视外资在荷兰经济中的作用。荷兰奉行开放的投资政策,外国企业在荷兰投资与本地企业享有同等权利。此外,荷兰的税收环境对投资者颇具吸引力。荷兰政府对企业境外投资较少干预,主要由行业协会依据欧盟统一政策和荷兰企业自身需求,指导和协调企业的境外投资事务。
  荷兰引资的重点行业主要包括:汽车;电脑软、硬件;电子通讯;化学产品;医疗技术;生物技术和食品加工。
  五、荷兰主要进出口产品
  荷兰进口主要商品:机械运输设备、矿物燃料、化工产品及工业制成品等。
  荷兰出口主要商品:机械运输设备、化工产品、矿物燃料和食品、花卉等。
  中国向荷兰出口主要商品:机电产品、家具、玩具、贱金属及制品、纺织品
  及原料、化工产品、塑料、橡胶等。
  中国从荷兰进口主要商品:机电产品、贱金属及制品、化工产品、塑料、橡胶、光学、医疗设备等。
  六、在荷兰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远集运公司、中国海运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公司、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集天达空港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徐工集团、湖南湘电集团等。

  捷 克

  一、捷克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捷克政府通过鼓励投资和政策的引导,不断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提高产业竞争力,以保证经济稳定、持续发展。捷克主要产业发展目标包括:
  1.在机械、电子、化工等传统工业领域,重点发展具有优势和增长潜力的产业。
  2.优先发展微电子、半导体、生物制药、纳米技术、信息通讯技术和光电子等高科技行业。
  3.鼓励发展软件开发、共享服务中心等高科技服务行业。
  二、捷克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电子、微电子、航空航天、高端设备制造、高技术汽车制造、生命科学、制药、生物技术和医疗设备。
  2.纳米技术。
  3.生命科学。
  4.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
  5.机械工程。
  6.软件开发中心、专业解决方案中心、地区总部、客户联系中心、高技术维修中心和共享服务中心等。
  三、捷克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捷克产业分布与工业传统和人口分布有着紧密联系,主要集中在城市及其周围地区。1996年以来,为了促进地区经济的平衡发展,捷政府开始鼓励地区建立工业园,到目前为止,共建立了28个工业园,对完善捷产业布局发挥了一定作用。此外,捷还鼓励建立科技园和战略服务中心,以促进技术使用和产业升级换代。至今已建立了50个左右的技术园,主要集中在大城市,特别是大学集中的地方。
  目前,捷有竞争力的产业包括:汽车制造、机床生产、核电站设备制造、纳米织物技术、生物制药、化工、重型工业设备制造、雷达生产、自动化测量设备和光学仪器生产、环保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器产品生产、软件和服务外包等。
  四、捷克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捷克政府欢迎外国投资者在捷克投资,并对在失业率高的地区投资,以及对增加就业、人员培训等给予投资补贴。
  1.禁止的行业
  化学武器及有关的化学材料生产。
  2.限制的行业
  军品工业、核燃料(铀)开采工业、对环境污染严重的行业(如高耗能、高污染的焦炼、化工生产项目)、资源开采行业。这些行业的投资需要经过政府职能部门的特许审批,同时接受严格监管。
  3.鼓励的行业
  目前,捷克经济发展的重点是加速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调整。为达到此目的,捷克政府确立了优先发展的产业,并鼓励内外资进入优先发展产业。这些产业包括:高技术制造业(电子、微电子、航空航天、高端设备制造、高技术汽车制造、生命科学、制药、生物技术和医疗设备等);商业支持服务(软件开发中心、专业解决方案中心、地区总部、客户联系中心、高技术维修中心和共享服务中心等);技术(设计)中心(创新活动、应用研发等)。
  捷克对外国投资方式没有明确的限制,但外国投资不得违反捷克法律,如反垄断、公平竞争等法律,并不得危害捷克国家利益。
  五、捷克主要进出口产品
  捷克出口主要商品:公路车辆、机械设备及其备件、办公和数据处理设备、通用机械设备、电信和录音设备、金属制品、动力机械设备、化工医药制品等。
  捷克进口主要商品:电力机械设备、公路车辆、办公和数据处理设备、电信及录音设备、石油及其相关产品、通用机械、钢铁、金属制品、药品等。
  中国向捷克出口主要商品:计算机和通信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部件、纺织品和服装、鞋、玩具、食品、轻工和五金产品等。
  中国从捷克进口主要商品:机械设备、电机、电器设备及其零件、车辆、计量和检测设备、仪器仪表、铜及其制品、钢铁制品、橡胶及其制品、轨道车辆及零件、化工产品、金属制品等。
  六、在捷克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华为技术(捷克)有限公司、中兴股份有限公司、长虹欧洲电器有限公司、
  上海梅林(捷克)有限公司、运城制版捷克有限公司、金城维纳动力有限公司、亚普(捷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等。

  克罗地亚

  一、克罗地亚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旅游业
  (1)完成酒店所有权的私有化进程;
  (2)实施旅游土地资源发展计划,保护自然资源,坚持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3)加强交通基础设施、旅游业交通组织机构以及旅游线路、终端的建设;
  (4)开发新的旅游点。
  2.能源
  (1)修建能源节约型建筑,建设高效能源网络等节能项目,制定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税收、关税等相关政策;
  (2)生物及废物能源、太阳能、风能、热能利用、小水电站建设等循环能源项目的实施;
  (3)提高能源在经济、住房以及中央供热方面的节能建设与循环能源利用,加强国际合作与技术提高,尽可能减少能源利用对环境的影响,并保持能源领域中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和科学研究。
  4.电子商务
  从国家层面消除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障碍;消除对个人投资有障碍的特殊条款;加大对科学技术方面的投入。
  二、克罗地亚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旅游开发建设。
  2.公路、铁路、航空等基础设施建设。
  3.生物及再生能源、太阳能、风能、热能利用、小水电站建设。
  4.信息技术。
  5.软件开发。
  三、克罗地亚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东部及中部受战争破坏地区:给与投资相应优惠措施,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工业园区:重点推动“绿地投资”。
  3.研发产业:高新技术研发、生产。
  四、克罗地亚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需要特许(Concession)的领域包括:矿山开采;公路建设;国有农业用地的使用;狩猎权;海港的使用;电信服务;占用无线广播电视频率;国有自然保护公园的开发和利用;水资源和水道的使用;铁路建设。
  五、克罗地亚主要进出口产品
  克罗地亚主要出口产品:船舶等交通工具、成品油、电力设备、服装、药品、非金属矿产品、木材、金属制品。
  克罗地亚主要进口产品:原油及成品油、交通工具、电力设备、工业通用机械、钢铁、药品、金属制品等。
  中国向克罗地亚出口主要商品:鞋类、服装、通信设备、自动数据处理设备、钢铁及其制品等。
  六、在克罗地亚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拉脱维亚

  一、拉脱维亚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公共基础设施
  对公共服务部门进行重组,提供配套政策,以提高服务效率;将投资回报率低的部分资产进行私有化处理,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
  2.交通运输和通讯
  (1)海运方面
  提高港口吞吐能力,对现有设施进行改造和升级,对海路和内陆河道运输能力进行升级。
  (2)航空运输方面
  对机场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持续投入,对里加和道佳尔皮尔斯机场进行改造扩建;对机场跑道进行扩建,以满足未来货运需要;按照国际标准和要求,对航空业进行重组和改革。
  (3)通讯
  协调潜在投资者与通讯运营商之间合作,降低通讯资费;扩大通讯服务的覆盖范围,尤其在农村地区建立通讯的服务站点;减少电信市场垄断;促进电子政府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为信息通讯部门发展制定适合的产业政策,将拉脱维亚发展成波罗的海地区最重要的信息中心。
  3.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
  (1)农业
  建立郊区多元化农业生产区,农业生产商业化,增加附加值;增加农产品出口;探索与私有企业合作的可能性;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
  (2)林业
  为林业发展提供足够的制度、政策和技术支持;以保护为第一目标,突破开采、养护和再种植的技术难点,提升产品品质;为资源业主解决融资渠道问题,对资源进行更有效的开发利用;提高初期加工阶段的原材料利用率,增加产品附加值;为林业开采改善基础设施。
  (3)渔业
  进行可持续开发管理,包括辖区内渔业资源管理和珊瑚礁管理;鼓励私营企业与政府合作,对从业者进行人员技术培训。
  二、拉脱维亚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港口码头、空港等基础设施建设。
  2.信息技术。
  2.旅游开发。
  3.食品、鱼类产品深加工。
  4.林产品深加工。
  三、拉脱维亚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拉脱维亚温茨皮尔斯港务局工业园区:木材加工、鱼类加工、石油加工、轻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2.拉脱维亚里加自由港:运输、物流。
  3.拉脱维亚利耶帕亚经济特区:商业、制造业、船运业、空运业和转口贸易。
  四、拉脱维亚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依据拉脱维亚法律,除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项目外,外国投资进入的行业没有限制,实行国民待遇。
  五、拉脱维亚主要进出口产品
  拉脱维亚主要出口产品:木材及木制品、金属和金属制品、食品、电器制品、纺织品和纺织制成品、化学品。
  拉脱维亚主要进口产品:机械设备、矿产品、运输设备、金属和金属制品、化学品。
  中国向拉脱维亚出口主要商品:机械设备、纺织品、鞋帽伞、金属制品、各种制成品等。
  中国从拉脱维亚进口主要商品:机械设备、木材及制品、金属制品、运输工具、化工产品等。
  六、在拉脱维亚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等。

  立陶宛

  一、立陶宛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交通运输业
  (1)发展连接欧盟的现代化基础设施;
  (2)提供多种运输方式,建立和发展现代化的运输物流中心;
  (3)实现有效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管理。
  2.制造业
  提高工业企业在全球市场和欧盟内部市场的竞争力。
  3.建筑业
  加快建设基础配套设施,促进经济发展。
  4.能源业
  加强自身能源配套设施建设,寻求获取能源途径的多样化。
  二、立陶宛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信息技术。
  2.生物科技。
  3.激光。
  4.金属加工、机械和电子设备。
  5.塑料。
  6.家具、木制品加工、纸张。
  7.纺织服装。
  8.食品。
  9.房地产。
  10.共享服务、商业服务外包。
  11.旅游。
  12.交通和物流。
  三、立陶宛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立陶宛克莱佩达自由经济区:轻工、电子、金属加工、汽车、仓储和转运、服务业。
  四、立陶宛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立陶宛于1999年颁布实施《投资法》,该法适用于国内和外国投资。根据该法,外国投资者和立陶宛本国投资者享有同样的权利,平等对待。除了涉及国家安全及国防领域以及彩票行业之外,外国投资者可以进入立陶宛各个经济领域不受限制。
  五、立陶宛主要进出口产品
  立陶宛出口主要产品:矿产、机械和机械工具、运输设备、化工产品、塑料及橡胶制品以及纺织品等。
  立陶宛进口主要产品:机械及机械工具、矿产、运输设备、化工产品、贱金属及其制品、塑料及橡胶制品及纺织品等。
  中国向立陶宛出口主要商品:机电产品、贱金属及其制品、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车辆、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中国从立陶宛进口主要产品:贱金属及其制品、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化学工业及相关工业产品、橡胶及其制品、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等。
  六、在立陶宛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清华同方威视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大连船舶工业公司(集团)。

  罗马尼亚

  一、罗马尼亚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建设便捷、可持续和现代化的交通基础设施,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将交通运输业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由目前的36亿欧元提高到2015年70亿欧元以上。对国家公路进行现代化改造,提高道路的运送能力,缩短运输时间。
  2.发展电力、天然气、原油、铀绿色证书、温室效应气体排放和能源服务证书的自由竞争市场。继续电力、热力和天然气部门重组和私有化进程。继续褐煤工业重组进程,提高效益。
  3.增加政府投入,改善旅游基础设施。
  二、罗马尼亚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高速公路、铁路、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
  3.电力、替代能源。
  4.旅游开发。
  5.信息技术。
  6.高新科技研发。
  7.食品加工。
  8.木制品深加工。
  三、罗马尼亚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苏里纳自由区:货物贸易。
  2.康斯坦察自由区:贸易、加工生产。
  四、罗马尼亚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外国投资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不违背环境保护法律规范;不触犯罗马尼亚国防和国家安全利益;不危害公共秩序、健康和道德。在此前提下,投资可以在工业、自然资源勘探和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和通信、民用和工业建筑、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贸易、运输、旅游、银行和保险服务各领域进行。
  五、罗马尼亚主要进出口产品
  罗马尼亚主要出口商品:石油化工产品、石油装备、机械制造、汽车、电信产品和农产品等。
  罗马尼亚主要进口商品:机器设备和铁矿石、天然橡胶、焦炭、有色金属等。
  中国向罗马尼亚出口主要商品:机电产品、普通金属及其制品、纺织原料及其制品、成套设备及配件以及石材和玻璃制品等。
  中国从罗马尼亚进口主要商品:机电产品、纺织原料及其制品、塑料、木材等产品。
  六、在罗马尼亚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烟国际欧洲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丰佳集团罗马尼亚公司、东辉体育用品公司、中海运罗马尼亚公司、中远罗马尼亚公司、运城制版(罗马尼亚)公司、力奇公司。

  马其顿

  一、马其顿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国有公司和其它实体的私有化进程。大型基础设施如铁路(运输部分)、公路以及基础产业如发电、电网、水电站等将采取特许经营权方式进行私有化。邮政服务拟公开招标出售49%的股份。政府持有的政策性银行-邮政银行和发展促进银行股份也将转让。
  2.促进出口、外商直接投资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促进产品生产,建设信息社会,发展信息技术产业和通讯技术,加大科技研发,发展知识经济。
  4.整合木材工业、食品工业,大力发展纺织业、钢铁业和旅游业。
  5.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住宿接待能力;制定和实施旅游可持续发展战略;发展乡村、文化、健康、会议等新型旅游。
  6.继续深化农村土地改革,保护耕地。
  二、马其顿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汽车配件。
  2.软件开发。
  3.食品加工。
  4.医药。
  5.水能开发。
  6.精细化工。
  7.旅游开发。
  8.农业和农产品加工。
  三、马其顿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马其顿技术工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和绿色环保型项目。
  四、马其顿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除军事工业、武器交易、麻醉品交易、受保护的文物交易等领域外,其它投资领域均对外开放。
  1.重点行业
  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行业有:纺织、皮革、鞋、水果和蔬菜种植、羊肉、食品处理和包装、葡萄酒、烟草、旅游、钢铁、化工和医药生产、车辆组装、电气设备、建筑、基础设施建设、银行业、电讯业和其它服务行业。鼓励外资在汽车零部件、信息技术产品、农产品加工、医药和医疗健康、成衣、纺织和皮革、能源、旅游、化工、建筑和房地产等领域内投资。
  2.银行业
  在银行业,政府对国外资本投入无法律限制。《银行法》规定,获取75%的银行股份需得到国民银行的批准。
  3保险业
  《保险监管法》要求国外投资者在购买涉及保险事业管理权的股票时,必须通过保险业监管机构的同意。
  4.广播公司
  根据《广播法》规定,外国人参与广播公司的投资比例不能超过25%。
  五、马其顿主要进出口产品
  马其顿主要出口商品:钢铁、服装、成品油、镍矿石、机电产品、果蔬、烟草、葡萄酒和药品等。
  马其顿主要进口商品:原油及成品油、钢铁半成品、纺织面料、汽车、电热轧钢板、钢矿石、钢铁、铝合金轮毂、镁矿石等。
  中国向马其顿出口主要商品:通讯设备、纺织品、服装、箱包、鞋、陶器、礼品、玩具、家具、家用电器、机电产品、花生、灌装蘑菇等。
  中国从马其顿进口主要商品:镍铁矿石、葡萄酒等。
  六、在马其顿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海尔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清华同方公司、宇通公司等。

  挪 威

  一、挪威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 农业
  (1)调整农业总结构、降低补贴和提高竞争力;
  (2)保证食品安全,妥善安臵农民,保护文化景点;
  (3)提高农民土地面积,改善牲畜饲养条件;
  (4)合并农业机构。
  2.石油行业
  通过强化投资和研发,增加对新区域的勘探,开发现有开采设施附近的资源,提高产油区回收。
  二、挪威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信息通讯技术。
  2.电子。
  3.生命与生物科技。
  4.食品与林木加工。
  5.能源和环境技术。
  6.信息技术。
  7.水产养殖及海洋生物资源。
  8.健康和医疗技术。
  9.清洁技术。
  三、挪威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奥斯陆地区:海上运输服务、能源和环境技术、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文化产业。
  2.中部地区:水产养殖及海洋生物资源、石油和天然气、信息通讯、健康和医疗技术、清洁技术。
  四、挪威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挪威没有关于鼓励外国人投资行业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获得挪威企业的股份或成为挪威企业的合作伙伴,并可以100%地拥有挪威企业。
  1.禁止的行业
  挪威没有关于禁止外国人投资的行业的规定,但从实际操作来看,外国人投资挪威的军工、农业、渔业获得批准的可能性很小。
  2.限制的行业
  公共事业部门不对私人投资者开放。但近年来,电信业和广播电视行业正打破国家垄断,有限地向私人投资者开放。在采矿及水力发电方面,外国投资者很难得到经营许可证。此外,外国投资者要进入挪威渔业和海洋运输业,要受到投资限额、管理层挪威国籍人的比例等一系列限制。
  3.鼓励的行业
  政府基本上没有行业、产业鼓励政策。由于国家不希望过度依赖石油、天然气工业,所以,在油气领域之外的投资,在特殊条件下可能得到当地政府的鼓励。
  五、挪威主要进出口产品
  挪威进口的主要商品:陆地交通工具、金属屑、通用机械设备、电子机械、矿产品、食品等。
  挪威出口的主要商品:油气、有色金属制成品、食品(含鱼产品)、通用机械设备、化工制品等。
  中国向挪威出口主要商品:服装纺织品及配饰、通讯设备、办公设备、电子机械、金属制品、家具及配件。
  中国从挪威进口主要商品:通用机械设备、特种工业机械、原油和成品油、化肥、有机化学制品、鱼及海产品、专业及科研仪器等。
  六、在挪威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联想集团、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江苏英特曼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

  瑞 典

  一、瑞典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农业
  促进高效的农业生产,满足国内需求。
  2.林业
  保障持续林业资源供给,保护稀少树种。
  3.采矿业
  提高矿产品附加值。
  4.制造业
  利用高新技术,促进制造业发展。
  二、瑞典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信息通讯技术、电子、汽车。
  2.林产品深加工、包装材料与技术。
  3.生命科学与生物科学。
  4.特殊钢生产。
  5.汽车产业:包括安全、环保、电子技术等。
  6.节能产业:工业节能、建筑节能。
  7.环保产业:水处理、垃圾处理、空气净化等。
  8.新能源:风能、太阳能、波能。
  9.新材料。
  10.高端装备制造:矿山机械、建筑机械、重型机械、凿岩设备、轴承等。
  三、瑞典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瑞典北部和中部山地:建筑和机械设备制造。
  四、瑞典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瑞典奉行自由贸易和国际资本准入原则,在此原则指导下,瑞典对外资采取开放的态度。作为欧盟、世界贸易组织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多边组织的成员国,瑞典实行市场经济和非歧视性原则,对不同产权和国籍的资本一视同仁,一般情况下不会为保护本国产业而限制外国企业,也不会针对外资实行特
  殊鼓励优惠政策。
  瑞典政府致力于宣传推广其尖端科技和优秀产业,指导内、外资进入信息通讯技术、电子、汽车、生命与生物科技、食品与林木加工等5大行业。总的来说,瑞典的所有产业都是对私人资本和外国资本开放的,包括铁路、邮政、电信、广播、电视等这些曾为国家垄断经营的行业。在具体操作上仅对一些有关国家战略利益的领域加以限制(并非禁止),如军工、航空运输、海上作业、采矿、战略物资、银行及保险等。限制手段主要是以发放许可证和牌照的方式筛选具备实力和资质的企业,只有获得许可才有资格进入这些行业。
  五、瑞典主要进出口产品
  瑞典主要出口产品:机电产品、运输设备和贱金属及制品等。
  瑞典主要进口产品:机电产品、矿产品和运输设备等。
  中国对瑞典出口主要产品:服装、箱包、鞋类、塑料制品、纺织品、焦炭、罐头、玩具、家具和电信产品。
  中国从瑞典进口主要产品:通讯产品、精密机电、建筑及采矿机械、特种钢材和铁矿砂等。
  六、在瑞典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北欧金属矿产有限公司、国能瑞典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瑞康生命科学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瑞典办事处、恒瑞制药瑞典公司、国测风能有限公司、瑞威贸易公司、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西波罗地海控股公司、李字发展集团、利达车辆有限公司等。

  瑞 士

  一、瑞士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钟表业
  保持目前世界领先优势。在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趋向中低端产品,迎合市场需求。
  2.环保产业
  加大对科研的投入。采取经济手段促进环保产业,增加能源消费税,颁发消费许可证和补贴。
  3.化工医药
  以出口为导向,企业经营高度国际化;鼓励研发与创新;以生命科学为目标,加强专业化程度;倡导可持续性发展。
  4.机械、电子和金属加工业
  以出口为主要生产目标,产品将近80%出口海外。
  二、瑞士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机械、电子和金属出口加工。
  2.环保产业。
  3.医药化工。
  4.高科技研发生产。
  5.金融服务。
  三、瑞士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瑞士伯尔尼州:手表制造技术、医疗技术、信息科技及信息交流技术、自动化技术、纳米技术及其他高精技术等;服务行业、环保和能源技术、设计和奢侈品也是伯尔尼重点发展产业。
  四、瑞士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瑞士政府采取鼓励外国企业在本国投资的政策,但对外资投向在政策上给予引导,主要表现为:对在工业领域的外来投资采取某种程度的限制性措施,以保护民族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优势地位,防止大国控制其经济体系。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瑞士企业投放到市场上的股票分为两种,即控股股票(对企业资产和经营具有所有权和决定权)和商业股票(普通市场交易股票)。按照瑞士证券法规定,控股股票只能在瑞士人之间进行交易,商业股票的买卖则不受购买者国籍的限制。
  瑞士对工业企业及其产品在环境保护及卫生安全标准方面有严格规定,在客观上对外国人在工业领域的投资构成一定限制。
  瑞士对在第三产业领域的外国投资提供优惠较多,限制较少。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税收条件相对其它欧洲国家非常优惠。因此,很多欧洲企业都把总公司设在瑞士作为清算结算中心,进行合理避税。瑞士对企业资金和利润的转移基本上无限制,外来投资者具有较大的自由度。
  在控制外来投资方面,无论是工业还是服务贸易领域,外商在瑞士投资建立合资合作企业或开设子公司,其董事会或管理层必须大部分由在瑞士居住的瑞士公民担任;在不动产(房产和土地)的控制方面,国外个人和企业购买房产用于居住和生产经营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授权,任何纯粹的金融投资、房地产商业买卖都是禁止的;通过工作许可、居留许可等措施,对来瑞士的外国管理和务工人员人数和居留时间实行严格控制等。
  原则上,所有获得居住和工作许可的外国人都有权在瑞士进行商务活动、组建公司、向公司参股或设立分支机构,因为商业和职业自由是受联邦宪法保护的。这一基本权利适用于所有瑞士联邦公民和外国人,即意味着新组建公司无需征得有关当局的批准。瑞士同许多国家签有投资保护协定和投资促进协定,所有经济领域都对外国投资者开放,企业资本的多数也不必掌握在瑞方手中。对外国投资领域的限制只存在于铁路和邮政这些由国家垄断的部门;广播、电视业作为例外只允许瑞士公司经营,除此之外对外国人收购本国企业不设限。原有的对外国人在瑞士购臵房地产的限制也几乎完全取消。
  五、瑞士主要进出口产品
  瑞士主要出口产品为化工产品、机电产品、精密仪器和钟表。
  瑞士主要进口产品为化工产品、机电产品、冶金和车辆。
  中国对瑞士出口的主要商品是:服装、珠宝、集装箱、鞋类、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和医药品。
  中国自瑞士进口的主要商品是:手表、医药品、计量仪器、钻石、金属加工机床、输变电设备和纺织机械。
  六、在瑞士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国银行(瑞士)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瑞士阿达克斯(Addax)公司等。

  塞尔维亚

  一、塞尔维亚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能源
  (1)确保安全、优质能源和能源产品供应的稳定,继续推进能源系统现代化改造;
  (2)提高能源部门的竞争力,遵守欧盟能源政策法规;
  (3)提高能源生产部门和消费部门的效率;
  (4)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发展,以联合国气候变化协议为标准制定清洁能源方案。
  2.工业
  实施对产业部门积极的产业政策,以工业部门结构性调整和适应欧洲发展趋势为重点,创造一个有效率和有竞争力的工业产业结构。
  3.农业及食品加工
  (1)通过修订法例条文,建立新的机构,进行土地改革和农业私有化改革;
  (2)按照欧盟标准颁布新的法律,制定更为严格的食品安全实施标准,以及对农业食品来源的保护和管制。
  4.交通
  大力发展铁路,公路,空运和多种方式联运。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和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服务。
  建设现代化和符合欧洲标准的东南欧运输轴线。修建贯通欧洲的走廊高速公路和经Pojate-Cacak-Pozega到南亚得里亚海的高速公路。修建塞尔维亚三角公路网(共885公里),连接周边地区和国家。
  二、塞尔维亚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塞尔维亚《国家投资计划》和未来5年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确定,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内,塞尔维亚经济发展的突出重点和外商投资产业五大导向之一。
  1.基础设施建设。
  2.农业和环保产业。
  3.汽车工业。
  4.通信和信息技术产业。
  5.电子和家电产业。
  三、塞尔维亚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信息技术工业园区:信息技术研发和生产。
  2.意大利工业园区:物流中心等。
  2009年以来,塞尔维亚政府加大力度着重宣传并希望外商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是:
  1.泛欧洲10号高速公路建设。
  2.塞2个火力电站建设(Kolubara地区2X35万千瓦褐煤火电站,Nikola Tesla700万千瓦火力电站)。
  3.塞南部天然气输送管道建设。
  4.贝尔格莱德市三座跨河公路大桥建设。
  5.贝尔格莱德市给排水系统建设。
  6.贝尔格莱德市地铁建设。
  7.贝尔格莱德市环城公路建设和多瑙河港口建设。
  8.伏伊伏丁那自治省首府诺维萨德市跨多瑙河二座大桥建设。
  9.塞尔维亚铁路系统更新与改造工程。
  10.贝尔格莱德通往塞南部RIG的300公里高速公路建设等项目。
  四、塞尔维亚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塞尔维亚吸引外资处于初级阶段,实现企业私有化是其主要吸引外资的方式,开发性引资仅占吸引外资总额的17%。塞尔维亚吸引外资的政策和法规尚未完善,新外资法的修订尚待完成。目前主要是学习、摸索他国的经验和做法,重点学习建设工业园区的经验。2008年以来,塞尔维亚吸引外资的重点开始转入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外来投资参与项目对外商开放承包市场。
  五、塞尔维亚主要进出口产品
  塞尔维亚主要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的原料、消费品、设备。
  塞尔维亚主要进口商品:加工贸易的原料、消费品、设备等。
  中国向塞尔维亚出口主要商品:电信设备及装臵、办公及自动数据处理机械、
  电力机械、电器及电器元件、服装及衣着附件、通用工业机械设备、金属制品、鞋类、纺纱、织品及纺织品、塑料原料等。
  中国从塞尔维亚进口主要商品:鞋类、电力机械、电器及电器元件、合成与再生橡胶、服装等。
  六、在塞尔维亚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一拖集团、三一重工、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贸易中心等。

  塞浦路斯

  一、塞浦路斯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旅游业、金融业、船运业、房地产是塞浦路斯的支柱行业。
  2.发展商业和转口贸易,建立贷款担保中心,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加强公共-私人部门合作。
  3.加强科技与创新投资。积极发展信息和交流技术,加大该领域基础设施投入。
  4.逐步将重油发电模式转变到碳排放较少的天然气发电,使塞浦路斯能源供应多样化;同时,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应用,重点发展生物燃料、风能、太阳能应用。
  5.加强人力资本投资,提高社会凝聚力。改善劳动力供求市场。
  二、塞浦路斯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研发和技术更新。
  2.信息技术。
  3.房地产。
  4.海运。
  5.旅游。
  6.船运服务。
  7.清洁能源。
  8.金融服务。
  9.法律服务。
  三、塞浦路斯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拉纳卡市自贸区:外向型贸易和商业、制造业等。
  四、塞浦路斯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塞浦路斯对涉及到国计民生的行业,如邮政、电力、电信、机场、港口、供水和航空公司等归政府所有。房地产、高等教育、公共服务、广播电视、航空等领域限制外资,无论投资者来自欧盟成员国还是非欧盟成员国。
  对于直接投资,外资比例没有最大或最小的限制。对于股权投资,投资者最多可以获得在塞浦路斯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100%的股本。但对于银行业,除非得到许可,外资参股比例最大不能超过50%。未经塞浦路斯中央银行的同意,个人不能直接或间接获得10%及以上的银行股本。
  银行、保险和证券企业的经营要服从专门的法律,对该类企业的经营期限、市场准入和资金限制都有专门的规定。
  五、塞浦路斯主要进出口产品
  塞浦路斯主要出口商品:化工产品,矿产品,机器及电气设备,食品饮料及烟酒,光学、医疗用精密仪器及钟表乐器,植物产品,活动物及动物产品,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贱金属等。
  塞浦路斯主要进口商品:矿产品,机器及电气设备,食品饮料及烟酒,化工产品,运输设备,贱金属,纺织品等。
  中国对塞浦路斯出口主要商品:船舶、成品油、家具及其零件、空调、服装、药品、钢材等。
  中国自塞浦路斯进口主要商品:医药品、废金属、农产品、服装、机电产品等。
  六、在塞浦路斯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材建设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塞浦路斯工作组、北京国际BIECO(CY)贸易公司等。

  斯洛文尼亚

  一、斯洛文尼亚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交通基础设施
  铁路、高速公路和其他道路、海运、航空等方面的新建和现代化改造。
  (1)设计智能化交通运输体系,缩短居民旅行时间,缓解交通拥挤状况;
  (2)打造联合运输节点,使斯洛文尼亚与欧洲主要通道有效连接,提升跨区域通达水平;
  (3)通过提供可持续的流动性保障长期高质量的生存空间,减轻环境压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2.电力能源
  (1)提高基础能源生产中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份额;
  (2)显著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3)降低本国对进口燃料的依赖程度,增强能源自给能力;
  (4)建设适应新能源交通工具的基础设施系统,构建由燃料电池汽车组成的城市间交通运输体系;
  (5)加大对能源高效使用、可再生能源、“氢”经济等领域国际研发项目的支持力度;
  (6)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3.农业
  (1)加大对农业人力资本和实物资本的投资;
  (2)鼓励创新,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农、林、食品业相关部门的竞争力;
  (3)促进农业多元化和农业企业发展;
  (4)对自然资源进行可持续管理,促进环境友好型农业的发展;
  (5)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4.旅游业
  (1)旅游人数年均增长率达到6%,过夜旅游者人数年均增长率达到4%;
  (2)国际旅游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8%;
  (3)通过市场营销,使斯洛文尼亚在目标群体中的认知度至少达到50%。
  5.经济中心建设
  鼓励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增加以发展为导向的国内投资、吸引外国资金流入、支持经济全球化等。
  (1)通过建设工业商贸园区,企业孵化园,促进企业发展;
  (2)通过建设科技园区、商业教育中心,促进先进技术的发展;
  (3)发展与物流中心、旅游基础设施等相连接的信息系统。
  二、斯洛文尼亚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铁路、高速公路和其他道路、海运、空港新建和现代化改造。
  2.电力供应网络现代化改造、水电站建设、火力发电站建设、核电站建设。
  3.天然气储藏设施建设。
  4.旅游。
  三、斯洛文尼亚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交通建设
  (1)斯洛文尼亚亚Pragersko-Hodoš-国境线:铁路电气化改造,建设双线铁路;
  (2)斯洛文尼亚亚Koper-Divač a:建设铁路新线;
  (3)斯洛文尼亚Koper港:码头扩建。
  2.电力供应网络现代化改造:
  (1)斯洛文尼亚Krško-Beričevo输电线、Okroglo-Udine输电线、Cirkovce-Pince输电线;
  (2)斯洛文尼亚Sava河下游水电站建设;
  (3)斯洛文尼亚Kozjak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4)斯洛文尼亚Šoštanj火力发电站建设;
  (5)斯洛文尼亚Krško核电站建设。
  四、斯洛文尼亚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斯洛文尼亚对外国投资者或公司提供国民待遇,无特殊优惠政策。外资企业在完税后利润可自由汇出。除某些禁止或限制领域外,外商可在其他领域自由投资,投资方式可灵活多样。斯洛文尼亚禁止外商在下列领域设立独资企业:
  1.武器和军事设备的生产和销售。
  2.国家财政预算内指定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业。
  3.铁路与航空运输。
  4.交通与通讯。
  5.保险业。
  在下列领域,外资在企业里的投资比例有一定限制:
  1.在审计企业中,外资比例不得高于49%。
  2.在出版和广播领域的企业中,外资比例不得高于33%。
  3.在证券经纪领域的企业中,外资比例不得高于24%。
  4.在投资公司(负责管理投资基金)中,外资比例不得高于20%,外商投资超过其资产20%和在受权投资公司(经母公司授权可被投资的分公司)投资超过15%,需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此外,外国人可以在斯洛文尼亚建立独资银行,但需要在国家对等的条件下得到中央银行“斯洛文尼亚银行”的批准。
  五、斯洛文尼亚主要进出口产品
  斯洛文尼亚主要出口商品:机械和设备、汽车和运输设备、化学制品、医药等。
  斯洛文尼亚主要进口商品:机械和设备、汽车和运输设备、金属制品、化学制品等。
  中国向斯洛文尼亚出口主要商品:家电及消费类电子产品、计算机与通讯技术、钢铁及其制品、有机化学品和药品、纺织服装等。
  中国从斯洛文尼亚进口主要商品:电动机及发电机、旋转式电力设备的零件、电容器及其零件、抗菌素制剂、金属加工机床、钢铁及其制品、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等。
  六、在斯洛文尼亚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斯洛文尼亚工作组。

  乌克兰

  一、乌克兰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能源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更新设备及工艺,使现有设备进一步现代化,在油气运输方面采用先进的设施和技术。
  2.加工工业
  提高加工制造业产值,降低加工工业生产能源消耗以及其他资源消耗,重点发展轻工业、机器制造业和农工综合体。
  3.矿产资源
  建立矿产资源基地,实现进口替代并扩大出口能力。优先发展国民经济急需且十分短缺的主要矿产资源。
  4.农业
  采取各项组织和法律措施及经济金融手段大力发展农业,形成有竞争力的农工综合体。
  5.交通运输
  发展过境运输,提高全国的运力。
  二、乌克兰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核能、水力发电、石油及石油制品。
  2.轻工业、机器制造业和农工综合体。
  3.矿产资源勘探开发。
  4.农作物种植、农工综合体、农产品加工。
  5.公路、桥梁、地铁、港口建设、物流。
  三、乌克兰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黑海和亚速海区域:矿产资源勘探开发。
  2.Rivne工业园区:建筑材料、化工、食品加工、机械制造等。
  四、乌克兰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根据乌克兰法律针对外国投资确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凡未被乌克兰法律直接禁止的行业,外资均可以进行投资。
  乌克兰鼓励外资进入的行业有机械制造业、汽车工业、化工、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农业、冶金、替代能源和旅游。乌克兰限制外资进入的领域包括出版、广播和武器制造等。
  五、乌克兰主要进出口产品
  乌克兰出口主要商品:黑色金属、矿物燃料、钢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火车机车设备、粮食作物和化工产品为主。
  乌克兰进口主要商品:石油、天然气、交通工具、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塑料制品等。
  中国向乌克兰出口主要商品:机电产品、纺织品和服装、鞋帽类产品、车辆、航空器、船舶及运输设备等。
  中国自乌克兰进口主要商品:矿产品、化工产品、贱金属及其制品等。
  六、在乌克兰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路桥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等。

  希 腊

  一、希腊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通过订造新船、购买低龄旧船等方式加速淘汰超龄旧船,提高船舶质量,扩大船队规模;缩减经营船舶范围,实行专业化管理,大力发展海运业,巩固希腊在世界上的领先地位。
  2.加大国内港口私有化进度,提高港口的国际化程度,鼓励投资港口建设,加快港口发展速度。
  3.鼓励技术创新、研发和创业。
  4.促进对可持续基础设施的投资。
  二、希腊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网络、通信、软件开发、高科技服务、实验室。
  2.交通基础设施、旅游开发及设施建设。
  3.物流服务、合资商业中心和物流中心。
  4.清洁能源发电、新能源开发与利用、环保和节能项目。
  5.皮革制造业。
  6.工业初级产品加工。
  7.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采购和发展现代化农业。
  8.采矿和大理石加工。
  9.液体燃料和液化气的储运。
  三、希腊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希腊在Achaia地区设立有科技园区和工业园区,鼓励对科技研发和制造业投资。在Attiki地区设立有技术园区和工业园区,鼓励对技术研发和制造业的投资。
  2.希腊在Chalkidiki、Chanion、Evros、Evvoia等地区设立有工业园区,鼓励对制造加工业的投资。
  四、希腊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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