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石油和天然气
缅甸要求外资以产品分成合同方式(PSC)开采原油和天然气。
7.电力
自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缅甸全国对电力的需求不断增加,缅甸政府鼓励外国投资者在缅甸投资开水电项目。
五、缅甸主要进出口产品
缅甸主要出口商品:天然气、豆类、服装、柚木、硬木、水产品、生橡胶、大米、明虾、贱金属矿石、芝麻等。
缅甸主要进口商品:精炼矿物油、机械设备和运输设备、贱金属机器制品、电力设备、塑料制品、纺织品、医药、水泥、橡胶制品、纸制品等。
中国向缅甸出口主要商品:机械设备、矿产品、纺织品、电力设备、运输设备、橡胶制成品、塑料制品、化学制品、科学仪器等。
中国从缅甸进口主要商品:玉石、贱金属、木材、鱼虾、天然橡胶、镜片、豆类、服装等。
六、在缅甸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色镍业有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中国石油集团东南亚管道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寰球工程公司、中国石化国际勘探公司缅甸公司、中石油国际(凯尔)有限责任公司、中海石油缅甸有限公司、北方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电投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对外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云南联合外经股份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华中电网有限公司、葛洲坝集团、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总公司、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机械总公司、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中国纺织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公司、安徽省外经建设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产总公司等。
尼泊尔
一、尼泊尔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农业
未来三年农业目标平均年增长率为5.2%,初步完成农业商品化。
2.水电行业
未来十年新增1000万千瓦的水电装机容量,实现电力完全自给并有剩余电力向国外出售。
3.旅游业
未来三年尼泊尔旅游业力争实现平均年增长率8.4%,年平均接纳外国游客70万人次,创汇3亿美元,直接创造就业岗位10万个,逐渐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4.制造业
未来三年制造业力争达到8.4%的平均增长率。
二、尼泊尔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农作物种植。
2.水电行业。
3.旅游开发。
4.农副产品加工。
5.能源。
6.道路。
三、尼泊尔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巴尼帕科技园:信息技术产品及服务,高科技工业。
2.巴丹工业区:木雕、铜雕、石雕、地毯、挂毯、毛毯、编织、刺绣和皮衣。
3.其它工业区:塑料、油漆、化纤、纺织、医药、家禽家畜和机械加工等。
四、尼泊尔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除个别规定行业外,外国投资者可在任何行业投资和技术转让;外国投资者可在大中小规模企业拥有100%股份;外国投资需获批准。
1.限制外国投资的领域
(1)家庭手工业;
(2)个人服务业(例如理发馆、美容室、裁缝和驾校);
(3)武器、弹药;
(4)炸药、火药;
(5)与放射材料有关工业;
(6)房地产(不包括建筑业);
(7)以民族语言或尼泊尔语制作的电影工业;
(8)安全印务;
(9)印钞和铸币;
(10)零售业;
(11)国内快递服务;
(12)原子能;
(13)家禽养殖(2007年起有所松动);
(14)渔业(养殖、捕捞、垂钓,2007年起有所松动);
(15)养蜂业。
2.可设在加德满都谷地大城市的行业
(1)家庭手工业
传统家庭手工业(制革除外)。
(2)旅游业
旅游代理、徒步旅行代理、宾馆、度假村和餐馆。
(3)制造业
除肉类以外的食品加工,机械设备价值在20万卢比及以下;电子装配;蜡烛生产,机械设备价值10万卢比及以下;文具(纸制文具)生产,机械设备价值10万卢比及以下;不使用带锯的木制家具生产,机械设备价值5万卢比及以下;羊毛纺纱;人造革(树脂)包生产,机械设备价值10万卢比及以下;皮革制品,设备价值在10万卢比及以下;草药加工,机械设备价值5万卢比及以下。
(4)立交桥、写字楼、商务楼和无轨电车修理厂。
3.不可设在加德满都谷地市区的行业
大中型化工实验室;机械设备价值在20万卢比以上的车间、工场;钢管/板/条切割企业;除马萨拉茶、盐、糖、面粉、豆类等的再包装业;电影加工实验室;洗染厂和织物印花企业;冷库。
4. 不可在加德满都谷地设立的工业
化肥厂;制革厂;水泥厂;大中型炼铁、炼钢和铸造厂;非小型手工和传统方式的纸浆和造纸厂;烧碱;炼油厂;大中型印染工业;制酸;发酵和蒸馏工业;大中电镀工业;糖厂;橡胶加工;大中油漆工业;漂白粉。
5.不可设在加德满都谷地以外的大城市的行业
(1)上述4.所列工业;
(2)石头加工(粉碎)。
6.相关产业对外国人的股权限制
在对外国人开放的领域内,外国人可以拥有100%的企业股权。不对外国人开放的领域,近年逐渐松动,例如贸易、批发、货运、旅游、渔业、管理和工程咨询等企业,出现了合资合作经营的情况,外方股权没有限制,但企业法人必须是尼公民。
7.资金汇回
外国投资者,可按即时汇率汇回:
(1)转让股权的收入;
(2)利息或股息;
(3)偿还外国贷款本息收入;
(4)技术转让费;
(5)工资、补贴、酬金等收入的75%。
五、尼泊尔主要进出口产品
尼泊尔主要出口商品:钢铁及制品、纱线、羊毛地毯、纺织品、成衣、豆类、黄麻袋、铜器、羊毛披肩、茶叶等。
尼泊尔主要进口商品:石油制品、金银、电机及电气设备、钢铁、车辆、机器及机械设备、水泥及熟料、食用油、药品等。
中国向尼泊尔出口主要商品:化肥、羊绒纱、生丝、家用电器、通讯设备、箱包服装、农副产品等。
中国从尼泊尔进口主要商品:木制品、建筑砖块、神香、食品、布料、铜器、唐卡、生皮、地毯等。
六、在尼泊尔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中国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等。
日 本
一、日本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环境产业
建立一个“低碳化社会”、“循环型社会”和“与自然共存的社会”,并形成能够向世界传播的“日本模式”,为世界做贡献。
2.信息产业发展目标
(1)提高效率和生产,创造新价值;
(2)建设健全和放心的社会;
(3)建设创造性发展的基础设施。
3.制造业发展目标
促进制造业的创新,对制造业的海外发展进行支援,促进制造业的高附加价值化,进一步通过推进制造业对国民生活和环境问题的贡献,在强化日本制造业国际竞争力的同时,谋求日本经济活力的提升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4.旅游观光产业
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富有魅力的观光旅游景点,培养能够提高旅游业国际竞争力和振兴旅游业的旅游人才。重视生态旅游业的发展,2020年把外国入境旅游人数增加到1000万人次、把出国旅游人数增加到2000万人次。
二、日本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节能技术、生物能源技术、原子能技术等能源技术。
2.信息技术研发和生产、建设世界最先进的安全驾驶支持系统等。
3.机器人、下一代航空机、高端宇宙系统、下一代汽车和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和环境配备等。
4.旅游观光。
三、日本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大阪:生物技术、精密科技、半导体、电子零部件、电子设备等行业。
2.神奈川县:汽车、信息技术、半导体、生物科技、环保行业等。
3.兵库县:精细加工、组装产业、半导体、再生医疗产业等。
四、日本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1.禁止行业
日本对外国投资实施“原则放开,例外禁止”的方针,因此,大部分行业均允许外国资本自由进入,目前没有明文规定绝对禁止的行业。
2.限制行业
日本对可能威胁国家安全及未实行完全自由化的行业予以限制。根据《外汇法》,外国投资者获取日本非上市企业股权或上市企业股份超过10%时,在农林水产业、矿业、石油业、皮革及皮革产品制造业、航空运输业等保留行业,实施提前申报手续。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规定的“资本移动自由化法则”,对武器、飞机、核、宇宙开发、电力、煤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铁路等行业,实施外资管制。2007年9月,管制行业又加入可能转为军用的碳素纤维和钛合金、光化学镜头制造业等。根据行业法规,对采矿业、通信业、广播业、水运业和航空运输业,有具体的外资准入限制。
3.鼓励行业
日本中央政府没有特别规定的外商投资鼓励行业;地方政府根据自身行业布局和发展规划,为形成更好的产业集群效益,通过提供一站式服务、介绍专家、提供与日本企业同等条件的补贴和优惠税制等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目前,外国企业对日投资主要集中在东京都、大阪府和神奈川县等,如大阪对生物技术、精密科技、半导体、电子零部件、电子设备等行业实施重点招商;神奈川县对汽车、信息技术、半导体、生物科技、环保行业重点招商;兵库县对精细加工、组装产业、半导体、再生医疗产业实施重点招商等。
五、日本主要进出口产品
日本主要出口商品:运输机械、电器、一般机械、化学制品等。
日本主要进口商品:原油、天然气等一次能源、电器、食品、原材料等。
中国向日本出口主要商品:机电产品、服装及附属品、原材料等。
中国从日本进口主要商品: 机电产品、贱金属及制品、化工产品和运输机械等。
六、在日本的主要中资企业
宝和通商株式会社、中国银行东京分行、中国银行大阪分行、中国银行横滨分行、日本五金矿产株式会社、中远日本株式会社、中大株式会社、中化日本株
式会社、上海国际株式会社、广东国际经济贸易株式会社、MIC燕明株式会社、兆华贸易株式会社、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日本公司、中联油日本有限公司、日中商品检查株式会社、华宝株式会社、上海集装箱日本株式会社、京林株式会社等。
沙特阿拉伯
一、沙特阿拉伯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有计划地扩大油气生产能力,巩固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2.促进经济发展多样化,减少国民经济对单一油气资源出口的依赖。
3.规划和发展经济城和工业城,通过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吸引外资。
4.促进私有经济发展,放宽对私有经济的限制。
5.创造和增加就业机会,开发人力资源,改善劳工环境,保护劳工权利。
6.加速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二、沙特阿拉伯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石油天然气。
2.石化。
3.矿产资源开发。
4.金融、保险和房地产业。
5.通讯和信息技术。
6.教育。
7.医疗卫生。
8.加工制造业。
9.旅游。
三、沙特阿拉伯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拉比格阿卜杜拉国王经济城(KAEC):制造业、海运、物流、金融、高新技术和旅游等。
2.吉赞经济城(JAZAN):能源、冶炼、造船、海水淡化、海运、仓储和物流、汽车制造、食品加工、制药、建筑材料和金属加工等。
3.朱拜勒工业城市(Jubail)和延布(Yanbu)工业区:石油化工、钢铁、塑料、化肥生产、海运、物流等。
四、沙特阿拉伯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沙特投资总局发布的外商禁止投资目录名单:
1.石油物资的勘探和生产(但不包括国际分类码883-5115项下的矿产领域服务)。
2.军用机械设备及服装生产。
3.民用爆炸物生产。
4.服务领域内的军用物资供给。
5.调查和安全领域。
6.麦加和麦地那不动产投资。
7.与朝觐和小朝觐相关的导游服务。
8.劳务供应(如开设劳务办公室或国内雇佣中介机构等)。
9.不动产中介服务。
10.与印刷和传播法规相关的服务。
11.声像服务。
12.商业有偿代理服务。
13.城市间陆地客运(除铁路外)。
14.国际分类码93191项下的医疗护理及类似服务。
15.鲜活水产捕捞。
16.毒剂中心、血液银行及卫生检疫机构。
最高经济委员会将定期核对此清单,以便逐步对外资开放部分领域。
投资总局对此名单中未提及的领域将向外资出具必要的执照,投资者须向投资总局提交在政府有关部门取得的必要证书。
五、沙特阿拉伯主要进出口产品
沙特阿拉伯主要出口商品:原油及副产品、矿物产品、化工产品、金属及制品、食品、机械设备等。
沙特阿拉伯主要进口商品:机械设备及工具、运输设备及备件、食品、矿产及制成品、化学制品纺织品等。
中国向沙特阿拉伯出口主要产品:纺织服装制品、日用轻工产品、机电产品、建材产品、钢铁及制品、电子信息产品、家用电器、鞋帽袜等。
中国从沙特阿拉伯进口主要产品:原油、液化石油气、初级形状的塑料、乙二醇、初级形状的聚乙烯、铁矿砂及其精矿、苯乙烯、初级形状的聚丙烯等。
六、在沙特阿拉伯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国铁建沙特分公司、华为沙特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中石化国际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沙特分公司、中国港湾沙特阿拉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利雅得分公司、中国土木工程集团公司沙特分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沙特公司、中兴(香港)沙特有限公司、中国建材国际工程中东公司、中沙天然气有限公司(中石化SSG)、BGP沙特阿拉伯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炼化工程公司中东(沙特)有限责任公司、中原阿拉伯钻井公司、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沙特公司、瓮福阿拉伯有限公司、广东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沙特阿拉伯分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
斯里兰卡
一、斯里兰卡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计划每年增加投资30%-35%,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电站、港口、机场、道路、桥梁、供排水等项目是未来优先发展的基础设施项目。
2.加大力度吸引外资,扩大外资规模。通过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出台优惠政策,提供投资便利化等措施,斯政府希望利用外资规模有突破性进展,特别是吸引印度投资者来斯投资。
3.增加对农业投入,增加农民收入。继续为农民提供稻种和农用化肥补贴。加大对创汇型农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加对农业的研发投入,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发展茶叶、橡胶、椰子及其它创汇农产品的生产。
4.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
5.增强出口产品竞争力,力促外向型经济发展。继续支持纺织服装、茶叶、宝石等重点出口创汇行业发展,培育和发展新出口增长点,实现出口商品和出口市场多元化。努力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的双、多边贸易谈判,扩大产品和服务进入相关市场的准入。
6.大力发展旅游业等服务业,发展服务业导向型经济。
7.大力发展信息、通讯业等服务业,强化信息和通讯业的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地位。
8.通过实施“300家工厂计划”等,将产业向远离科伦坡等中心城市的欠发达地区转移,实现全国经济协调发展,缩小地区差距。
二、斯里兰卡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水稻、水果蔬菜、茶叶、橡胶和椰子等作物种植;农产品出口。
2.近海捕鱼、深海捕鱼、水产养殖。
3.建材、橡胶、宝石、皮革、香料工业与食品加工业;纺织、电子、塑料、机械、化工与制药。
4.宝石采选与加工。
5.香料加工。
6.新旅游景区开发建设。
7.港口、物流。
三、斯里兰卡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斯里兰卡境内出口加工区和工业园区:纺织、信息产业/软件外包、农产品深加工、宝石和首饰、服装辅件、药品和相关产品、电子产品和元件、陶瓷、大规模基础设施、发电、物流、商住楼等。
四、斯里兰卡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斯里兰卡政府允许外资独资进入除贷款、典当、少于100万美元的零售业、近海捕鱼以及低于14岁斯里兰卡儿童教育和斯里兰卡学位授予外所有经济领域。
斯里兰卡政府对外国投资方式没有任何限制,目前鼓励外国投资以公私合营(PPP)方式参与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
五、斯里兰卡主要进出口产品
斯里兰卡主要出口商品:纺织服装、茶叶、机械设备、食品饮料及烟草、橡胶及橡胶制品、珠宝和宝石、椰子及椰类产品等。
斯里兰卡主要进口商品:原油及石油产品、纺织品、机器设备、食品饮料、建筑材料、交通工具(3.2%)等。
中国向斯里兰卡出口主要产品:纺织品、机电产品、建材、小五金、医药等。
中国从斯里兰卡进口主要产品:橡胶及其制品、红茶、宝石和椰油等。
六、在斯里兰卡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集团)公司等。
塔吉克斯坦
一、塔吉克斯坦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能源
(1)充分利用水能资源,吸引国内外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开发燃料能源和水电资源;在做好远景需求预测的基础上,确立电力出口导向经济,加大电力资源向阿富汗、巴基斯坦等南亚国家及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的出口;
(2)加强燃料和能源领域、电厂、电力设备以及相关领域的合作;
(3)提出“能源独立”战略,合作进行石油、天然气开发;
(4)提高管线运输、高压线路和其他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技术安全性;
(5)提出“交通兴国”战略,积极利用国际组织、外国贷款修复国内公路干线、修复及连接国内各段铁路,积极参与中南亚公路、铁路网建设,开辟塔“东向”和通向印度洋的出口,使国家走出交通困境。
2.交通
通过增大运量,为加速社会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保证各行业和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的需求,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输费用。
3.电信
在难以通行的地区安装数字卫星通信系统设备,采取措施拓展通向独联体国家的国际电话通信网。杜尚别市和胡占德市的数字交换机将成为国际交换中心,改善国内长途通信和国际长途通信服务的质量。
目前全国出口带宽不超过500M,且大部分被传统语音业务占去,数据业务(Internet)发展受限,全国数字用户线路(DSL)接入率不足千分之五,且基本全部为政府及企业用户。塔上合组织的推动下,加快中亚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已完成与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的光纤连接。受道路影响,从塔吉克斯坦直达中国的光缆暂时无法铺设。
4.农业
(1)提高灌溉土地面积、提高选、育种技术、增加化肥、农机设备供应等,为保证国家粮食、经济作物生产自给自足创造条件;
(2)国家支持优先发展棉花、水稻种植、水果蔬菜联合体和养殖业;
(3)以市场原则为基础,建立有效的农业-工业生产运行机制;
(4)加速发展农工联合体的出口导向产业;
(5)鼓励农产品的深加工,在棉花深加工方面,塔政府制定了纺织行业发展纲要,规定到2015年彻底禁止棉花原料出口;
(6)在农村建立小型工业加工车间和企业。
5.有色金属
不断对现有生产进行现代化改造,扩大初级铝产量,同时鼓励进行铝产品深加工。政府将采取措施,逐步限制铝锭的出口,并规定到2015年自产铝锭的40%必须用于就地加工。加快勘探步伐、电解铝原料国产化。
二、塔吉克斯坦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石油、天然气、煤矿勘探和开采、水电站建设、输变电线路等。
2.道路建设和改造、公路运输服务、铁路和道路基础设施信息化。
3.光纤通信电缆建设、信息传媒技术、数字自动电话交换机替换纵横式自动电话交换机等。
4.棉花种植、水果蔬菜种植和加工、养殖业;农产品深加工。
5.铝制品加工、铝型材制品出口。
三、塔吉克斯坦重点发展区域
塔吉克斯坦已着手建立“喷赤”和“索格德”南北两个自由经济区。“喷赤”经济区的职能是商业区和加工区,“索格德”经济区的职能是工业区和创新区。
四、塔吉克斯坦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1.禁止行业
博彩业。
2.限制行业
军工、金融、矿藏勘探、法律服务、航空等行业必须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许可证。
3.鼓励行业
(1)能源领域,主要是水电领域里修建水利工程;煤炭、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
(2)公路、隧道、桥梁的修复和建设;
(3)农业等领域仍为重点投资领域;
(4)铝锭、农产品的深加工。
五、塔吉克斯坦主要进出口产品
塔吉克斯坦主要出口商品:非贵重金属及其制品、纺织原料及纺织制成品、矿产品、车辆和机械设备等。
塔吉克斯坦主要进口商品:天然气、电力、化工产品、车辆及其配件、机械设备、粮油食品、非贵重金属及其制品、木材及其制品、石制品、纺织服装用品、化工及橡胶制品等。
中国向塔吉克斯坦出口主要商品:车辆及机械设备、建材、家具、化工产品、日用品等。
中国从塔吉克斯坦进口主要商品:初级铝产品、棉花、皮毛、蚕丝等。
六、在塔吉克斯坦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特变电工集团、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公司、紫金矿业西北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泰 国
一、泰国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曼谷市增建九条新的捷运路线,同时维修全国的铁路系统。
2.推行新的水利灌溉计划,提升港口与机场设施服务水平。
3.政府计划在2008-2011年内,投资655亿美元,进行曼谷轨道交通、交通与物流、能源、住宅、通讯、水资源等项目建设。
4.对部分国有电力设施进行私有化,开放给国内外公司进行投资。储备电力水平将从15%增加到25%,以提高电力供给的安全。计划增加3.0929万千瓦的电力容量,使泰国的总容量到2011年达到4391.8万千瓦。
二、泰国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
2.医疗器材、机械加工制造。
3.汽车及其零配件。
4.纺织服装。
5.橡胶。
6.陶瓷。
7.电子。
8.运输设备制造。
9.化工产品。
10.纸张。
11.服务业:酒店、餐饮、水疗美容(SPA)、建筑、保健和医院、软件等。
12.生物技术。
13.信息技术。
14.矿产资源勘探开发。
三、泰国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北部地区:旅游、商业。
2.中部地区:农业水利、生物、经济作物加工。
3.东北部地区:纺织、皮革、陶瓷。
4.东部地区:高新科技、汽车及其零配件、石油化工、钢铁等。
5.南部:旅游、海产品加工。
6.泰国境内设立多个出口加工区,鼓励开展外向型加工贸易。
四、泰国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泰国限制外国人投资的行业有以下三类:
1.因特殊理由禁止外国人投资的业务:报业、广播电台、电视台;种稻、旱地种植、果园种植;牧业;林业、原木加工;在泰领海、泰经济特区的捕鱼;泰药材炮制;涉及泰国古董或具有历史价值之文物的经营和拍卖;佛像、钵盂制作或铸造;土地交易等。
2.涉及国家安全稳定或对艺术文化、风俗习惯、民间手工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投资业务,须经商业部长根据内阁的决定批准后外国投资者方可从事的行业:生产、销售、修理军用设备及装备;国内陆上、水上、空中等运输业,包括国内航空业;涉及泰国传统工艺品的古董、艺术品买卖;木雕制造;养蚕、泰丝生产、泰绸织造、泰绸花纹印制;泰国民族乐器制造;金器、银器、乌银镶嵌器、镶石金器、漆器制造;蔗糖生产;海盐、矿盐生产;石盐生产;采矿业、石头爆破或碎石加工等。
3.本国人对外国人未具竞争能力的投资业务,须经商业部商业注册厅长根据外籍人经商营业委员会决定批准后可以从事的行业:碾米业、米粉和其他植物粉加工;水产养殖业;营造林木的开发与经营;胶合板、饰面板、刨木板、硬木板制造;石灰生产;会计、法律、建筑、工程服务业;宣传广告业;旅店业;旅游业;植物新品种开发和品种改良等。
外籍法人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可以从事第二类中规定的行业:一是泰籍人或按照本法规定的非外国法人所持的股份不少于外国法人公司资本的40%(除非有适当原因,商业部长根据内阁的决议可以放宽上述持股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5%);二是泰国人所占的董事职位不少于2/5。
对属于本法所规定的需得到允许的行业,外籍法人在泰国开始商业经营的最低投资额不得少于300万泰铢。其他行业最低不少于200万泰铢。最低投资额对在泰国注册的法人来说是指注册资本,对未在泰国注册的外国投资者或法人来说是指来泰经商所汇入的外汇。如果外籍人属于《投资促进法》、《工业机构条例》或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受鼓励的投资者,则可以从事第二、三类中规定的行业。
在泰国投资获得优惠投资的企业,投资额在1000泰铢以上(不包括土地费和流动资金),必须要获得ISO9000国际质量标准或其他相等的国际标准。
以下行业的泰籍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农业、畜牧业、渔业、勘探与采矿业和1999年颁布的《外籍人经商法》附录第一类行业中的服务行业。
五、泰国主要进出口产品
泰国主要出口商品:矿产品、工业品、农产品和农业加工品。
泰国主要进口商品: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原料及半成品、电动机械及配件、化工品、集成电路、电脑及零配件、钢铁产品、宝石、钻石、银条和金条等。
中国对泰国出口主要商品:电机电气设备及零附件、机械器具及零件、钢铁、钢铁制品、塑料及制品、珠宝、贵金属及制品、杂项化学产品、无机化学品、有机化学品、铝及其制品。
中国从泰国进口主要商品:机械器具及零件、橡胶及制品、电机电气设备及零附件、有机化学品、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产品、塑料及制品、蔬菜、谷物、木及制品、铜及制品。
六、在泰国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国银行曼谷分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泰国)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公司泰国、泰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华立集团等。
土耳其
一、土耳其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对能源和交通基础设施进行优先投资,投资主体主要为私人投资者,政府部门主要负责能源的安全供应和监管,原有国有厂矿要逐步私有化。
2.在保证安全、低成本和保护环境的情况下,积极发展包括核能在内的替代能源发电,并引入竞争机制。
3.逐步减少对进口能源的依赖,维持精炼厂产能和石油天然气的储备。
4.加强高速公路的建设,提高通车能力和安全性,货物运输除大力发展载重汽车运输外,还要发展火车、港口的运输能力,尤其是高速铁路。
5.建设能制造高附加值船舶特别是大型货船的造船厂。
6.在土地使用和交通规划下,建设经济可行、保护环境的城市交通网。
7.加强土耳其与欧盟、高加索、中亚、中东国家的交通能力。
8.在保证食品安全和适当利用自然资源的条件下使农业具有竞争力。
9.稳步提高农产品产量,适当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改善、保护并合理利用森林、土壤、水资源,进而减轻移民和就业的压力。
10.扩大农业企业规模并发展现代农业企业,推动农业整体发展。
11.工业和服务业向能提供高附加值产品方面转变。
二、土耳其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水电、风力发电、核电
大力改善能源的基础建设,建立能源储备制度,建设原油和天然气储备设施,发挥土地缘优势,建设能源产出国和能源消耗国之间的运输通道,力争使土耳其成为国际能源转运中心。
2.通讯、交通运输
加强大通道建设,提高高速公路、铁路和海运的联合运输的竞争力,优先发展连同高加索地区、中亚和中东的项目,通过土耳其领土实现以上地区与欧洲交通网络(TEN-T)的联通。优先发展以公私合作模式开展的交通项目建设和运营。
3.公路、铁路、航空、海运等基础设施建设
货运将以铁路运输为主是土耳其交通战略目标,为此将推进私营铁路运营。
客运将以发展高铁项目为主,优先发展核心运输网的高铁建设。海运:着力提高短途运输船舶制造和港口建设的投资,优先发展CEYHAN地区的船舶制造业,优先在该地区建造新的造船厂。为达到使所有港口都成为物流中心的目标,力争使高速公路和铁路与港口连接。增强港口货物吞吐能力,优先发展伊兹密尔地区、马尔马拉地区、地中海地区港口,力争使地中海地区的港口成为东部地中海沿岸的物流中心。航空业:力争使土成为国际航空中心、地区航空业的领头羊,增加航空运载能力,建设环境友好型飞机场,优先发展伊斯坦布尔地区的基础建设,增加对该该地区新机场建设的投资。
4.工业:加大钢铁业的研发力度,着力发展高质量和高附加值产品,减少环境污染;将土耳其发展成为生产中高端产品的中心,如汽车、白色家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优先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平板监视器产业)等,加快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在工业园区设立软件研发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
三、土耳其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土耳其科技开发区:软件等高新科技研发。
2.土耳其工业区:加工制造。
3.土耳其自由经济区:加工制造、金融、物流、贸易。
四、土耳其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1.开放领域
土耳其对外国资本的参与没有限制。 在投资行业上外资与本土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土耳其所有向私人企业开放的行业都向外商开放。外资企业可以聘请外籍经理和技术人员。
2.限制行业
外资进入某些行业受到限制。限制外国投资的行业主要有广播、航空、海运、金融等。限制方式有投资禁止、股比限制、进口许可证等。在金融服务(包括银行和保险)和石油行业建立企业须获政府的特别批准。外商的股权比例在广播业限制为20%;在航空和航海运输业限为49%。半导体、电视机,外国投资股份不得超过25%;邮政、电讯、电报,外国投资股份不得超过51%。
如果在土耳其的外国投资经营范围中包括国家垄断部分,则其不能在该实体中占有主要股份。
五、土耳其主要进出口产品
土耳其主要出口商品:纺织品及原料、汽车等运输设备及贱金属及制品和家电。
土耳其主要进口商品:油气资源、矿产品、机电产品和贱金属及制品。
中国向土耳其出口主要商品:机电产品、纺织品和贱金属及制品、家具玩具制品、化工产品。
中国从土耳其进口主要商品:铬矿砂、铜矿砂、锌矿砂、锰矿砂、大理石、硼矿等矿产品,化工产品等。
六、在土耳其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通用技术集团、中铁建集团、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进出口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钢集团等公司、东方电气、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三一重工、中国轻工进出口总公司、奇瑞汽车、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重庆力帆、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水电顾问集团等。
土库曼斯坦
一、土库曼斯坦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目前至2030年前的总体发展目标是改变国家经济对油气产业的依赖,实现产业结构多元化。
1.天然气和石油开采
根据《土库曼斯坦2030年以前油气工业发展纲要》,截至2030年,计划天然气年开采能力达到2300亿立方米,原油开采能力6700万吨,液化气产能110万吨;天然气产量的70%将用于出口。为此,计划进一步扩大探明油气储量,加快开发建设南约洛坦-奥斯曼天然气田、西部油田群、里海大陆架等重点油气产地。
2.电力工业
根据现有的行业发展规划,计划2030年全国年发电能力达到355亿千瓦小时,为此计划继续新建3座总装机容量合计为112.2万千瓦的燃气电站,同时将继续兴建一批高压输电线和变压站。届时,全国20%的发电量将用于向伊朗、阿富汗、土耳其等周边国家出口。
3.化工业
根据《土库曼斯坦2011-2030年社会经济发展纲要》,将进一步加快发展油气化工产业,在2030年前形成年产75万吨聚丙烯的能力,以及聚乙烯生产能力;土还将依托当地的资源优势,加快实现化肥产能建设,完成卡尔留克钾肥厂和马雷氮肥厂两大项目建设,形成每年140万吨钾肥、40万吨合成氨、64万吨尿素的产能,不但实现进口替代满足国内需求,而且50%以上可供出口;2030年之前达到全国化肥总产740万吨、苛性钠44万吨、工业碘1500吨的生产能力。此外,依托材料工业的发展,计划在2021-2030年期间加快发展非传统能源所需的技术设备制造业、塑料和橡胶制品加工业和制药工业。
4.纺织工业
全行业现有72家企业(包括成衣、制革等企业),其中约30家是土独立后建成投产的棉纺骨干企业。根据《土库曼斯坦2020年前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战略》,计划今后数年将对该产业仍保持较强投资势头,在各产棉区继续兴建一批轧花厂、纺纱厂,进一步提高棉花深加工能力(地产棉花的本地加工率现已从独立之初的3%提高到51%),以及行业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目前全行业70-80%的产品供出口)。
5.建筑业和建材工业
根据现有的《2020年前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条件改造规划》,未来10年国家财政仍将保持对民生领域的投资倾斜政策,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大力推动建材工业的发展,并积极鼓励非国有企业进入该行业。
2009年开工兴建的第四座水泥厂投产后,2030年前全国水泥年产能力将达到340万吨;非矿物类建材年产能计划达到3100万立方米,墙体材料产能达到12亿块标准砖,建筑玻璃970万平方米。还计划在2021-2030年期间加速发展新型复合建材的生产能力,如复合防水材料、轻型支撑结构、塑钢、中空玻璃、泡沫塑料等。
6.交通运输
公路:预计于2014年完成全国公路网改造规划,新建总长1700公里的高速公路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同时,加大对立交桥、高速路、行车安全系统、照明设施、信息信号系统、加油站、道路技术服务和道路旅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入力度。
铁路:计划在在亚行、伊斯兰银行和伊朗等境外资金的支持下,完成贯通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伊朗的“北-南”国际铁路项目建设,包括相应的供电、信号和通讯系统建设。
管道:继续推行能源出口多元化战略,2020年前完成中亚(土-乌-哈-中)天然气管线项目建设(一期工程已竣工通气),并积极推动建设第二条向中国的输气管道项目;完成“ТАПИ”天然气管道(土-阿-巴-印)建设;建成“东-西”天然气管道,实现国内“西气东输”以及将现有天然气管道整合为统一管网的目标;继续参与探讨“NABUCCO”(跨里海)、环里海线等天然气出口管道项目国际合作。
航运:计划于2030年前把元首港建成中亚第一大港,包括兴建新的国际港口及其配套基础设施,扩大港口吞吐能力,组建现代化船队,开辟新的里海客、货运输航线。
航空:继续完善新落成的元首市新空港配套设施建设,将其打造成名副其实
的国际空港和土库曼斯坦西部的“空中门户”;对首都阿什哈巴德国际机场及各州府的机场开展改造,重点包括地面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开辟飞往欧洲、北美等方向的新国际航线。
7.通讯
2020年前继续对全国固定通讯和移动通讯网进行改造和建设;2011年计划新铺设全长1266公里的光缆,将全国各区级行政中心全部纳入亚欧光缆覆盖范围;新建一批数字交换站,达到2011年新增22万门固定电话和5万个CDMA用户的目标;近期还将加快推广宽带技术,同时继续对CDMA无线网进行扩容,加速扩大国有运营商在移动市场的份额;加快新国家电视塔建设,积极推动卫星发射项目。
8.农业
在2010年小麦和棉花双丰收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推广先进科技成果运用,不断提高粮、棉产量;更好发挥现有现代科技和农业机械的作用,计划于近期新增进口270台联合收割机;2020年达到国内市场主要农副产品完全自给;2021-2030年,建成高水平的农作物和牲畜育种基地和饲料基地;2030年前建成符合国际标准的农产品生产能力,并形成出口导向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
2020年前将完成国家级重点水利工程项目“金色世纪”人工湖二期工程建设,彻底解决主要农区农田灌溉和牲畜饮水问题,并改善周边地区生态。
二、土库曼斯坦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天然气和石油勘探开发。
2.电力。
3.化工(包括石油和天然气化工)。
4.建材(特别是以当地资源为原料的建材)。
5.纺织。
6.交通和通讯基础设施。
7.农业和农产品加工。
8.医疗保健和制药工业。
9.其它加工制造行业,尤其是可实现进口替代或出口导向的行业。
三、土库曼斯坦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元首市(巴特肯州)及周边地区:国际航空和水运(里海)枢纽;“阿瓦扎”国家级旅游特区。
2.巴特肯州地区:石油开发、加工。
3.列巴普州、马雷州:天然气开发利用;化工、建材。
4.首都阿什哈巴德市及周边地区(阿哈尔州):建筑、建材,纺织及其它加工业。
5.达绍古兹州:农业及农产品加工。
四、土库曼斯坦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1.限制或禁止的行业
土库曼斯坦对以下业务(行业)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医疗、制药、渔业、能源产品销售、食品生产和销售、危险品储藏和运输、航空、海运和内河航运、公路运输、电力、通讯、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建材生产、建筑、旅游、体育休闲、博彩、证券、资产评估、银行、保险、有色金属、海关报关服务、法律服务、涉外劳务、教育、出版和印刷、文化传媒。
2.鼓励的行业
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加工、纺织业、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其它加工制造业、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业。
五、土库曼斯坦主要进出口产品
1.主要出口商品:天然气、成品油、原油、液化气、电力、化工产品、皮棉、棉纱及其它纺织品、农产品。
2.主要进口商品:技术设备、电机、机械装臵、交通工具、原材料、食品和日用消费品。
3.中国向土库曼斯坦主要出口商品:技术设备、金属制品、服装、鞋等。
4.中国从土库曼斯坦主要进口商品:天然气、石油、皮棉、棉纱及其它棉纺织品。
六、在土库曼斯坦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石化集团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国家开发银行土库曼斯坦工作组、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山西中旭国际贸易公司、凤凰实业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等。
乌兹别克斯坦
一、乌兹别克斯坦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优化经济结构,逐步加大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由传统的农业国向工农并重的国家转变。
2.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国内外投资对各经济领域进行技术、设备的更新改造,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出口。
3.扩大私营经济成分,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4.保障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5.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和生活质量,加速发展农村地区社会和生产基础设施建设。
二、乌兹别克斯坦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石油化工。
2.电力、清洁能源。
3.电信及相关产业。
4.交通运输基础设施。
5.纺织品、服装加工。
6.无线电子工业制品及电脑和计算技术配套产品。
7.建筑材料。
8.食品工业和农产品深加工。
9.化学制药。
10.汽车及其配件。
三、乌兹别克斯坦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塔什干市:承包工程、铁路和航空运输、酒店、医疗、咨询、通讯、旅游及高新技术。
2.纳沃伊自由工业经济区: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化工、医药、食品加工。
3.卡拉卡尔帕克斯坦(Qoraqalpoghiston)自治共和国:建材、采矿、化工。
4.布哈拉市(Bukhoro)及布哈拉州、撒马尔罕市(Samarkand)及撒马尔罕州:旅游、纺织、农产品加工。
5.纳沃依市及纳沃伊州(Navoi):化工、物流、采矿、工业园区。
6.纳曼干州(Namangan)、安集延州(Andizhon)和费尔干纳州(Fergana)(统称费尔干纳谷地):汽车制造、棉纺、旅游。
四、乌兹别克斯坦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乌兹别克斯坦没有出台禁止、限制外国投资的法律法规,为直接投资的外商企业提供一系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对国家垄断行业,诸如能源及重点矿产品(如铀)开发等领域有股权限制,外资所占股份一般不超过50%;对航空、铁路等领域则完全由国家垄断。
五、乌兹别克斯坦主要进出口产品
乌兹别克斯坦主要出口商品:能源载体(天然气、金属铀)、黄金、棉花、汽车及设备、有色金属、化工产品、食品等。
乌兹别克斯坦主要进口商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食品及黑色和有色金属等。
中国向乌兹别克斯坦出口主要商品:机械设备、运输工具、计算机与通讯技术在内的机电产品、茶叶、纺织品、服装、塑料制品等。
中国从乌兹别克斯坦进口主要商品:原棉、蚕茧、棉机织物、有色金属、皮革、化工品等。
六、在乌兹别克斯坦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中信建设公司、中国机械集团公司、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国电工设备总公司、中国水电集团公司、中国南车集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特变电工、亿阳集团、鹏盛工业园区发展公司等。
新加坡
一、新加坡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高科技战略
新加坡政府投巨资欲将生命科学发展为制造业第四支柱。新加坡未来除继续保持电子加工、炼油及石化中心外,还要把自己建设成为东南亚生命科学的研究开发中心、物流中心和资讯科技信息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新加坡吸引外资的重点领域为生物制药、电子、精密工程、物流、工程及环境服务、资讯及媒体等。
2.中国战略
新加坡政府号召“搭上中国经济发展的顺风车”,把同中国的经济合作定位为其经济发展的第四引擎。
3.扩大腹地战略
实施扩大腹地战略,把17小时飞行范围内的国家和地区,视为通商及经济发展腹地,包括东盟、中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以日本和韩国等广大的亚太地区;与有关国家(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美国和欧洲自贸联盟)签订自由贸易协定。
二、新加坡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航空航天工程。
2.替代能源。
3.化工。
4.教育。
5.电子。
6.工程服务。
7.环保。
8.保健。
9.信息技术。
10.物流。
11.海上工程。
12.媒体娱乐。
13.医学技术。
14.制药、生物技术。
15.精密工程。
16.专业服务。
17.通讯。
三、新加坡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新加坡裕廊工业区:新兴工业和无污染工业区,重点发展电子、电器及技术密集型产业;沿海的西南部为港口和重工业区;中部地区为轻工业和一般工业区。
四、新加坡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新加坡对外资准入政策宽松,除国防相关行业及个别特殊行业外,对外资的运作基本没有限制。此外,新加坡政府还制定了特许国际贸易计划、商业总部奖励、营业总部奖励、跨国营业总部奖励等多项计划以鼓励外资进入。
根据新加坡政府公布的2010年长期战略发展计划,电子、石油化工、生命科学、工程、物流等9个部门被列为奖励投资领域。
五、新加坡主要进出口产品
新加坡主要出口产品:电子设备及零件、办公设备、通讯器材、发电机、船舶、石化产品、化学品。
新加坡主要进口商品:机械设备及运输设备、石油类产品、杂项制成品、化学品、食品等。
中国向新加坡出口主要商品:机电产品、矿产品和贱金属及制品。
中国从新加坡进口产品: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塑料橡胶和化工产品等。
六、在新加坡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远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南洋)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南洋五矿实业有限公司、华旗资讯(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中国旅行社新加坡分社等。
亚美尼亚
一、亚美尼亚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农业
(1)解决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道路,发展农村通讯;
(2)保障农机供给,提供足够的的农业生产和灌溉机械化设备;
(3)提高农业生产的科学技术, 进行土壤改良,增加化肥农药以及种子改良等;
(4)恢复灌溉系统;
(5)提高农业生产的集约化程度。
2.工业
(1)研究和实施化工领域和矿山工业的发展政策;
(2)引导在珠宝领域发展新的现代的技术;
(3)推动现代技术的应用,促进生产加工的深化;
(4)促进国内资源加工和外国投资相结合的生产。
3.建筑业
恢复建筑业,使其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撑点。
二、亚美尼亚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信息技术。
2.电子和精密工程。
3.矿产资源勘探开发。
4.化工医药。
5.珠宝。
6.纺织服装。
7.食品饮料。
8.旅游开发。
三、亚美尼亚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亚美尼亚Gyumri经济特区:高科技研发和生产、物流。
四、亚美尼亚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1.禁止的行业
亚美尼亚政府禁止外国人在亚美尼亚买卖土地(但允许外国在亚美尼亚注册的公司经营土地买卖)。
2.限制的行业
亚美尼亚政府对矿产资源开采,炸药和武器弹药以及军事和警察用途的产品生产和经营,电信手机市场营运,珠宝生产与加工,航空和铁路运输及邮政营运等。这些行业必须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签发的许可证。
3.鼓励的行业
高新电子技术研发;采矿与冶金工业;发输电系统;化学工业;轻工业;银行服务业;计算机程序软件开发;食品生产与包装业;旅游业。
五、亚美尼亚主要进出口产品
亚美尼亚主要出口商品:非贵金属及其制品、矿产品、宝石和贵金属、酒类产品等。
亚美尼亚主要进口商品:矿产品、机械设备、非贵金属、运输工具、天然气、食品制成品、化工产品、植物性产品等。
中国向亚美尼亚出口主要商品:机电产品、轻纺服装产品、鞋类产品、物理和化学用分析仪器、家具、建材等。
中国从亚美尼亚进口主要商品:铜钼矿石和精矿砂、人造刚玉、纺织纤维、塑料废料、合成橡胶、人造纤维等。
六、在亚美尼亚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黑龙江火电一公司、黑龙江火电三公司、中亚合资秦王公司等。
也 门
一、也门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发展人力资源,包括社会、教育、卫生、文化、文明、经济、职业等方面的人力资源。
2.加大开采原油和天然气,合理利用出口收益。通过增加探明储量,扩大开采勘探,把增加石油和天然气的出口,作为财政收入的基本来源,以满足国家现行消费和投资的需要。
3.鼓励加工业的发展,促进生产和出口,促进技术创新,创造就业。
4.重视农业、渔业,发展粮食生产,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当地消费需求。
二、也门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
2.畜牧养殖、捕鱼、鱼产品和肉类加工。
3.矿藏资源勘探开发。
4.制造业。
5.旅游开发。
6.道路交通、港口码头建设。
7.信息和通讯技术。
三、也门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索科特拉、荷台达和穆卡拉地区自由贸易区:国际贸易、制造、中转、仓储和运输中心。
2.亚丁自由贸易区:加工贸易、商业、中转、物流。
四、也门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目标和前提,在不与伊斯兰法律条款相悖的情况下,也门鼓励外国资本在所有领域进行投资,但不包括下列领域:
1.武器和炸药;
2.损害环境和健康的工业;
3.银行和钱庄;
4.金融、进口、批发和零售贸易。
五、也门主要进出口产品
也门主要出口商品:石油、天然气、咖啡、鱼产品等。
也门主要进口商品:食品、油品、铁矿石、机械和运输设备等。
中国向也门出口主要商品:服装鞋帽、钢材和钢铁制品、机电产品和橡胶轮胎等。
中国从也门进口主要商品:原油、天然气、鱼产品。
六、在也门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石化国勘、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也门)公司等。
以色列
一、以色列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电力行业
进行电力行业重组,鼓励电力行业竞争,逐步实现私有化。以色列政府对电力行业的发展目标是:以色列电力公司重组为1个母公司、4个发电公司、4个配电公司、1个输电公司和若干服务公司。
2.高科技农业
依靠高科技的强力支撑,发展有特色的集约化节水高效优质农业,促进乳品业、蔬菜、水果、花卉、棉花等产业的发展。
3.新能源
政府出台太阳能、风能发电补贴政策,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争取在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耗总量的10%。
4.电动汽车。酝酿出台购买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电动汽车产业扶持力度。
5.基础设施建设。启动特拉维夫-耶路撒冷、埃拉特-迪莫纳铁路等大型基建项目,着手建设4个抽水蓄能电站。
6.旅游业。加大旅游产业投入,改善旅游业基础设施。
二、以色列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生命科学。
2.水技术。
3.新能源。
4.电子通讯。
5.国防产业。
6.半导体、微处理器。
7.化工。
8.汽车配件、磨具、航空飞行器配件。
9.电影制作、媒体管理、游戏、广播电视、数据处理、有线电视、网络电视、卫星服务。
10.旅游。
三、以色列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魏茨曼镇工业区:电子学、光学、遗传科学等高新科技研发。
2.海法市工业园区:炼油、化学药剂、橡胶制品、铸造、军工、电缆、造船、电气设备、无线电、建筑材料、纺织与食品等。
3.海法南部马塔姆科技工业中心:高新科技生产与研发。
四、以色列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以色列对外商投资采取积极和开放的政策。政府制定吸引外资的政策来促进以色列出口和增加就业。除少数跟国家安全相关的领域外,对外商投资行业基本上无限制。以色列企业也积极寻求与国外投资者合作,以拓展国际市场,提高产品竞争力。
1.禁止的行业
博彩业。
2.限制的行业
国防工业、通信、发电和铁路运输的某些领域。
3.鼓励的行业
由于以色列在科技水平、劳动力素质、政府对研发鼓励政策、培育环境等方面的领先优势,外商特别适合投资高科技产业,尤其是在以色列设立研发中心。以高科技产业和技术创新企业是外资投资重点。外国对以高科技产业投资约占外商总投资的65%。此外,65%的外国直接投资也投在以高科技产业。以政府特别鼓励有利于提高以色列产品竞争力、能创造就业机会、工业研发型企业和技术创新型企业的长期投资。对工业研发有大量鼓励措施。
五、以色列主要进出口产品
以色列主要出口商品:高科技产品为主。
以色列主要进口商品:原材料和投资产品为主。
中国向以色列出口主要商品:机电产品、纺织品、服装、鞋类、陶瓷制品等。
中国从以色列进口主要商品:钾肥、机电产品、医疗仪器及器械、电讯产品等。
六、在以色列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中国土木工程集团、中国海运集团(以色列)代理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以色列代表处、国家开发银行以色列工作组、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等。
印 度
一、印度主要产业发展目标
1.农业:
(1)农业增速从十五期间的2%提高到4%,同时保证农产品价格和利润;
(2)增加对农业产量的需求,特别是要促进农产品出口和贫困人口在农产品上的消费;
(3)增大农产品供应量,改善农业技术和提高机械化程度。
2.工业
工业实现10%的增速,制造业实现12%的增速,同时提高工业有关的基础设施水平和技术劳动力水平。
3.服务业:
继续保持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核心地位,实现服务业在创造就业机会和带动经济发展方面的潜力。
二、印度优先发展产业领域
1.生物能源、家禽养殖、渔业、农业生物技术、果蔬种植。
2.制糖、石油化工、化肥、制药、机械加工制造。
3.信息技术、软件服务外包、创新技术、基础设施、批发零售。
三、印度重点发展区域及相关产业
1.加尔各答工业区:麻纺和机械制造。
2.孟买-浦那工业区:棉纺工业、机械、化工、炼油等。
3.马德拉斯-班加罗尔工业区:电力、飞机制造、造船、炼油、航空、电子、电机等。
4.那格浦尔工业区:煤炭、钢铁、电力、重型机械、化工、非金属产品。
5.艾哈迈德巴德工业区:棉纺、油脂、水泥、化工等。
四、印度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
1.禁止的行业
零售业(单一品牌除外)、核能、博彩业。
2.限制的行业
电信服务业、保险业、私人银行业、单一品牌零售业、航空服务业、基础设施投资、房地产业、广播电视转播等。外商投资如超过政府规定投资比例上限,需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3.中小企业投资
投资于保留给小型企业的经营项目,需获政府批准。为扶植小型企业发展,印度政府自1997年起规定部分产业项目仅供小型企业经营。小型企业的一般定义为用于工厂及机器设备的投资小于5000万卢比的项目。自1999年开始陆续缩减上述项目范围,至2007年3月止,仍保有114项(每项下包含详细产品类别,共771种;详见印度小型工业部网站:ssi.nic.in/)。非小型企业在取得工业许可证后,亦可经营保留给小型企业的产业项目,但该项目的出口比例要求在50%以上。
4.鼓励的行业
电力(除核电外)、石油炼化产品销售、采矿业、金融中介服务、农产品养殖、电子产品、电脑软硬件、特别经济区开发、贸易、批发、食品加工等。
五、印度主要进出口产品
印度主要出口商品:石油、宝石首饰、交通运输设备、机械及仪器、药品、医药和精细化工品、金属制品、成衣及其附件、电子产品、铁矿砂等。
印度主要进口商品:石油、珍珠和半宝石、黄金、非电子机械、电子产品、有机化学品、钢铁、煤炭等。
中国向印度出口主要商品:电机、有机化学品、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产品、蚕丝、特种机织物等。
中国自印度进口主要产品:铁矿砂、棉花、钢铁、有机化学品、塑料及其制品、珠宝等。
六、在印度开展业务的主要中资企业
深圳比亚迪集团、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五矿集团、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三一重工、柳工集团、东方电气集团、上海电气集团、哈尔滨电站集团、山东电力建设公司等。
印度尼西亚
一、印度尼西亚主要产业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