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化是对监管资源、监管信息、监管系统、监管流程等进行优化、组合的过程。大力推动监管方式集成创新,是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一项重点、难点工作。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从大局出发,统筹兼顾,防止各自为战、各行其是。
实现监管方式集成化,加强部门协作是关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市场主体准入、市场秩序维护、商标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等诸多职能,只有坚持以经济户口管理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整合监管服务资源,建立广分布、全覆盖、多功能、高透明的信息集成系统和综合应用平台,才能不断强化综合应用,形成监管合力。整合资源是推动信用分类监管集成化的重中之重,只有做到整合到位、集成到位,才能实现监管到位、服务到位。整合资源要抓住两个重点,一是重点做好系统内部的资源整合,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公平交易执法监管、12315维权平台等信用数据汇集、整合起来,最终实现各地区、各条线之间监管业务信息与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高度融合和集成化;二是重点做好综合业务平台建设、改造和提升,对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建设通盘考虑,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实现监管方式方法的集成创新,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需要的统一、综合、高效的监管执法平台。
第四,注重外联应用,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社会化。
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只有在工商系统内外、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产生更加广泛积极的社会效果。要加强与政府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企业信用监管信息,不断扩大部门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运用范围,逐步建立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切实增强企业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整体效应。要充分运用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的监管信息,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出行为全过程监管的重要信息支撑。要健全完善“国家经济户籍库”,积极参与国家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法人、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体系建设,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信息资源支撑。要按照地方政府安排,积极参与做好地方政府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平台建设和信息归集工作,推动地方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要建立公开企业信用信息的机制,切实加强对企业信用信息的披露,依法公开企业信用情况,增加企业失信成本,有效惩戒失信行为,推动社会信用制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同志们,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实现监管方式集成创新,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要以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改革,开拓奋进,进一步开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新局面,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长远发展、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服务科学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二:
扎实工作 开拓创新
努力开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新局面
--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经验交流会上的报告
(2011年8月18日)
刘玉亭
总局党组和周伯华局长交给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近年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分析研究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安排部署好下一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各项工作,按照“五个更加”的要求,为推动监管方式集成创新,推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刚才,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系统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并就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我们把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自觉服务经济发展、高效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消费维权、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努力开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新局面。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周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扎实工作,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取得新的成效
自2003年总局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改革以来,全系统认真贯彻总局的工作部署,不断丰富市场监管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大胆探索监管方式的集成创新,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不断向前推进。特别是最近几年,各地以“五个四”为核心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为指导,按照“五个更加”的要求,大力加强“金信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监管信息整合和共享,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努力强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服务政府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力营造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和社会信用环境,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实现了总局、省级局、地市局、县级局、工商所五级联网应用,企业主体行为的监管联动机制初步形成。通过总局和各地的积极努力,目前,总局-省级局-地市局-县级局-工商所的五级联网已经贯通,总局和省级局两级数据中心已基本建立,全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基本能实时完成,各业务系统间的数据关联和功能整合正在稳步推进,横向互动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综合监管合力显著增强。突出表现在:全国市场主体数据库、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数据库、自然人投资一人有限公司数据库信息得以共享,基本实现了对进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数据库和一人有限公司数据库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范围内的锁定,以及一个自然人再投资一人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锁定。特别是对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范围内的任职限制和锁定,加大了企业失信成本,信用约束的制度化功能成效显现。同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探索建立与政府其他部门的协作机制,积极提供监管信息,加大信息交换力度。总局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供了建设领域五大行业企业的“黑名单”及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支持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管理秩序的整顿与规范,有力配合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肯定。重庆等地有关部门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建筑业企业“黑名单”信息,实现了对这些企业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行业禁入。“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上下互通、左右互动、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监管局面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