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经验交流会会议文件的通知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坚持全面统筹,整体规划;坚持科学分类,重点监管;坚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坚持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需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把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自觉服务经济发展相结合。
  监管是手段,发展才是目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服务发展的实际成果是检验监管效能的重要标准。我们必须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二五”发展规划,牢固树立发展为重、服务为先的理念,切实做到主动服务、积极服务、创造性服务。一是要把加强信用分类监管与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相结合。按照 “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十六字方针,积极营造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良好环境,寻求有效约束产能过剩、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等限制发展的企业的途径、措施、方法,探索工商部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新举措、新方式和新机制,切实提高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能力。二是要把加强信用分类监管与服务行业自律相结合。强化信用管理,深化行政指导,加强信息公开,实施跟踪服务,增强信用监管政策的教育引导功能,引导经营者自律,引导行业自律,实现监管执法与规范发展相统一。三是要把加强信用分类监管与服务政府决策相结合。认真做好登记信息、监管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综合运用服务,及时反映投资趋势、产业布局、经济走向、消费动态、市场监管等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参考。
  (二)坚持把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高效加强市场监管相结合。
  市场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第一职责。高效加强市场监管,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目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是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要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通过电脑记录、数据统计、模型分析等方式方法,将现代信息技术综合应用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各个环节,将制度固化在信息化流程中,用信息化手段保证制度的执行,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上下之间、地区之间、业务之间形成有机统一的整体,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三)坚持把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强化消费维权相结合。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一项基本要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与民生息息相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所系、使命所在。要坚持把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与加快12315行政维权体系“四个平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12315维权体系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建立利用消费发现问题、通过准入回溯主体、借助信用约束企业的连锁监管链条。要通过信用分类监管为消费维权提供保障,畅通维权渠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反馈和解决群众诉求。要强化消费维权信用记录,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以及服务行业侵权等热点问题,运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汇集的综合监管信息加强信用监管,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全方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坚持把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
  依法行政是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基本要求和根本保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为载体,理顺执法环节,优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规范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野蛮执法、粗暴执法,杜绝重实体、轻程序和处罚畸轻畸重问题的发生。要按照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落实执法责任,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五)坚持把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
  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是加强市场监管、服务经济发展、强化消费维权、推进依法行政的主体。我们既要充分发挥高素质干部队伍在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中的组织保障作用,又要通过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要坚持高起点着眼、高标准要求,让广大工商执法人员在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中创先争优、建功立业。要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干部教育培训,丰富干部的知识储备,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努力培养复合型人才,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长远发展打牢组织基础。
  同志们,深入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现监管方式集成创新,开创工作新局面,关键在领导,核心在整合,重点在落实。在当前必须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注重基础建设,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
  注重基础建设,是新形势下实现监管方式集成创新的迫切需要,也是多年来各地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一条基本经验。信息化手段、数据质量、人员素质、保障机制等,是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基础。要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提供现代化的技术保障;另一方面,通过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促进高科技手段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运用,促进技术与业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监管服务效能。
  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必须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科学、系统、长远规划。总局要加强对系统的指导,消除上下左右信息对接存在的障碍,充分发挥信息技术贯通系统上下、整合各项信息资源的优势和作用,提高整体应用水平。要依托经济户口管理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加强综合平台建设,提高联网应用水平,抓好数据中心建设,完善“国家经济户籍库”。要完善信息化标准体系,加强省级区域内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的整合,争取到2012年底,建立省级行政区域内统一的综合业务应用平台,实现各项业务工作在统一平台上的流转和应用,加快推进全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一体化步伐。
  第二,注重制度建设,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规范化。
  制度建设是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规范化的重要保证,也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要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全过程。要认真梳理现有实施办法、分类指标、技术标准、职责分工等制度规范,抓紧修订、完善,健全制度体系,促进全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均衡发展。要建立分工协作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作。要完善数据采集更新制度,确保数据质量不断提高,到“十二五”期末实现数据准确率、完整率均达到99%以上的目标。要完善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监管需要充实分类标准,进行科学分类。要强化信用激励和信用约束制度,使守信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失信企业付出更高的成本和代价。要完善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讲求诚信的良好氛围。要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法制建设,积极参与企业信用和社会信用立法,使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第三,注重内联应用,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集成化。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