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绿色化学和技术:落实《中法第十三届科技合作联委会会议纪要》,开展在绿色化学和技术,具体包括节能减排技术、清洁生产过程控制技术、污染物风险评价与处理技术等方面的合作,推动成立中法绿色化学和技术联合实验室。
(三)英国
1、成果转化创新合作:落实《中英第六次科技合作联委会会议纪要》,推动中国国家高新技术园区与英国技术创新中心等英方合作伙伴在先进制造、可再生能源、健康等领域的技术转移、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合作。
2、优先领域合作:落实《中英第六次科技合作联委会会议纪要》,推动两国在可再生能源、人口健康和食品粮食安全等优先领域的重大科研合作,推动建立中英联合实验室。
(四)意大利
1、创新合作:落实《中国科技部与意大利创新部关于经济合作的备忘录》,推进中意设计创新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电子政务中心三大中心框架下的合作项目。
2、重大科研合作:为落实《中国科技部与意大利教育大学科研部关于重大科研合作的备忘录》,在纳米和智能电网等方面推动建立联合实验室,实施重大科研合作项目;在空间科学领域,具体开展面向大学生和青年科学家的月球相关研究。
(五)丹麦
风能:在中国科技部与丹麦战略研究理事会合作框架下,开展风能领域的合作,重点是风力发电部件和并网部件及技术研发,鼓励企业参与合作。
二、申报办法
本次申报采取离线方式。请从“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网”(http://www.istcp.org.cn)的“文件下载”栏下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pdf”文件,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开,按照建议书的格式及字数要求直接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
填写完毕后,打印纸质版,向项目推荐部门说明为政府间项目建议书,经其审核盖章(一式一份)后,由项目推荐部门在2011年9月22日前统一报送至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
推荐部门指申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申请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 瞿建英
电话:(010)58881352 58881351
传真:010-58881354 电子邮件:hzs_ozc@mos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