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
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充分发挥法律在粮食流通工作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重点学习宣传与粮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是规范粮食流通活动的重要法律,是粮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结合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确定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开展粮食质量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认真做好
食品安全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粮食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学习宣传,引导和督促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增强全社会粮食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学习宣传,重点开展
行政复议法、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增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用行政复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引导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提高粮食部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储备制度、统计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质量卫生制度、应急制度、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制度等专题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粮食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
(四)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各级粮食部门要深入开展
公务员法、
行政监察法、
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