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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全国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全国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国粮政〔2011〕151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中发〔2011〕6号)要求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我局制定了《全国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全国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年)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要求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粮食流通中心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粮食流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更大贡献。

  (二)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宣传法律知识,重点宣传粮食相关法律,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粮食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粮食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粮食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动粮食行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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