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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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咨询和政策建议(10分)
| 1.1技术储备(4分)
| 1.1.1收集、整理国内外健康教育政策、法规、理论、技术和方法
| 4
| 收集、整理了相关的政策、法规、理论、技术与方法,4分
| 查阅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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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技术咨询(4分)
| 1.2.1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有关健康教育政策、规划的制定,重点工作或重点项目的确立和实施的任务
| 4
| 完成了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有关技术咨询和政策建议方面的工作,4分
| 查阅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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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政策建议(2分)
| 1.3.1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健康教育工作建议,包括政策建议、工作规划建议、技术规范、考核标准等
| 2
| 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了相关的政策建议,2分
| 查阅政策建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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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指导与人员培训(20分)
| 2.1业务指导与培训资源
(3分)
| 2.1.1组建业务指导专家组和培训师资库
| 1
| 成立业务指导专家组0.5分;组建培训师资库0.5分
| 查阅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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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开发培训教材
| 2
| 有培训教材,2分
| 查阅培训教材、课件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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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开展市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与培训(3分)
| 2.2.1年度工作计划
| 1
| 制定了年度指导计划0.5分
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0.5分
| 查阅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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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逐级指导和培训覆盖率
| 2
| 对市级专业机构的业务指导覆盖率达到60%,1分;30%~59%,0.5分;1%~29%,0.2分;未覆盖,不得分
对市级专业机构的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80%,1分;40%~79%,0.5分;1%~39%,0.2分;未覆盖,不得分
| 查阅工作记录、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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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建立五类重点场所(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示范点(4分)
| 2.3.1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示范点
| 2
| 有示范点,2分;无示范点,不得分
| 查阅工作记录、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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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建立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场所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示范点
| 2
| 建立4类场所的示范点,每类0.5分,满分2分
| 查阅工作记录、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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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重点工作(健康素养、控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业务指导与培训(6分)
| 2.4.1制定重点工作业务指导和培训计划
| 2
| 每项重点工作均有业务指导计划,每项0.25分,满分1分
每项重点工作均有培训计划,每项0.25分,满分1分
| 查阅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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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开展重点工作业务指导和培训的次数
| 4
| 每年每项重点工作的指导次数≥1次,每项0.5分,满分2分
每年每项重点工作的培训次数≥1次,每项0.5分,满分2分
| 查阅工作记录、现场照片、目标人群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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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业务指导与培训效果评估(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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