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卫办妇社发〔2011〕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
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人社发〔2009〕182号)和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人发〔2010〕98号)精神,依据《
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0〕42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人社发〔2009〕182号)、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人发〔2010〕98号)等文件精神,依据《
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0〕42号),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绩效考核的目的是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职能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健康教育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促进健康教育工作全面发展。
二、考核对象
绩效考核对象为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包括各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设的健康教育科(所)。
三、考核原则
坚持公益性质,强调公益目标和社会效益;坚持客观公正,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真实可信;坚持激励导向,体现多劳多得和优绩优酬,调动机构和人员积极性。
四、考核内容与标准
(一)考核内容。依据《
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考核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针对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业务指导与培训、总结与推广适宜技术、信息管理与发布、监测与评估等职能的履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二)考核标准。依据考核内容并遵循量化考核原则,制订绩效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中的考核指标分为两类:(1)基本指标,用于考核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履行基本职能的情况和工作成效,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使用不同的考核标准,详见附表1。(2)加分指标,用于考核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在履行基本职能基础上,开展具有创新性或前瞻性的工作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详见附表2。
五、考核方法与程序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绩效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参照附表1和附表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地(特别是地市级和县区级)实际情况,对指标权重和评分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绩效考核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卫生部对省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考核工作适时进行抽查和督导。
考核程序包括成立考核小组、制订考核方案、实施考核、反馈考核结果等环节。绩效考核工作应当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六、考核等次及结果应用
(一)考核等次。绩效考核结果由基本指标和加分指标得分相加而成,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
优秀:得分≥90分;
合格:90分>得分≥70分;
不合格:得分<70分。
(二)考核结果应用。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定本年度被考核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绩效考核结果也作为单位财政补助、表彰奖励以及领导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单位绩效考核档案。
七、组织实施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相关政策制订及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
(二)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负责绩效考核工作技术支持,并接受考核。
附表:1.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标准――基本指标
2.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标准――加分指标
附表1.1
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标准――基本指标(国家级)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方法
|
1.技术咨询和政策建议(15分)
| 1.1技术储备(6分)
| 1.1.1收集、整理国内外健康教育政策、法规、理论、技术和方法
| 6
| 收集、整理了相关的政策、法规、理论、技术与方法,6分
| 查阅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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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技术咨询(5分)
| 1.2.1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有关健康教育政策、规划的制定,重点工作或重点项目的确立和实施的任务
| 5
| 完成了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有关技术咨询和政策建议方面的工作,5分
| 查阅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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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政策建议(4分)
| 1.3.1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健康教育工作建议,包括政策建议、工作规划建议、技术规范、考核标准等
| 4
| 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了相关的政策建议,4分
| 查阅政策建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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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指导与人员培训(25分)
| 2.1业务指导与人员培训资源(4分)
| 2.1.1组建业务指导专家组和培训师资库
| 1
| 成立业务指导专家组0.5分;组建培训师资库0.5分
| 查阅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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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开发培训教材
| 1
| 有培训教材,1分
| 查阅培训教材
|
2.1.3重点场所和重点工作业务指导方案
| 1
| 有指导方案,1分
| 查阅资料
|
2.1.4中长期人员培训规划
| 1
| 有中长期培训规划,1分
| 查阅资料
|
2.2开展省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与培训(5分)
| 2.2.1年度工作计划
| 1
| 制定了年度指导计划0.5分,年度培训计划0.5分
| 查阅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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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逐级指导和培训覆盖率
| 4
| 对省级专业机构的业务指导覆盖率达到60%,2分;30%~59%,1分;1%~29%,0.5分;未覆盖,不得分
对省级专业机构的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80%,2分;40%~79%,1分;1%~39%,0.5分;未覆盖,不得分
| 查阅工作记录、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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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建立五类重点场所(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的健康教育工作示范点(4分)
| 2.3.1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示范点
| 2
| 有示范点,2分;无示范点,不得分
| 查阅工作记录、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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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建立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场所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示范点
| 2
| 建立4类场所的示范点,每类0.5分,满分2分
| 查阅工作记录、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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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重点工作(健康素养、控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业务指导与培训(8分)
| 2.4.1制定重点工作业务指导和培训计划
| 4
| 每项重点工作均有业务指导计划,每项0.5分,满分2分
每项重点工作均有业务培训计划,每项0.5分,满分2分
| 查阅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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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开展重点工作业务指导和培训的次数
| 4
| 每年每项重点工作的指导次数≥1次,每项0.5分,满分2分
每年每项重点工作的培训次数≥1次,每项0.5分,满分2分
| 查阅工作记录、现场照片、目标人群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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