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09年春季成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200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成人高等教育新生(以下简称成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录取信息网上核对工作,是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准的信息是新生入学注册、学业结束后核发学历证书的基本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成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各省级教育行政、招生部门和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成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充分认识其对规范高校招生、办学行为和保证教育质量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职责,相互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部署2009年成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切实负责高校报送数据的审核、上报工作;省级招生部门要对各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单位复查中提出涉及招生录取的问题,进行及时甄别、勘误、补报数据;各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单位要按照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依据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公布的招生录取数据严格复查成人新生的入学资格,对资格有异议的学生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处理。
二、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录取信息网上核对工作
各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单位对2009年春季入学报到的成人新生,必须在网上与各省级招生部门报送教育部备案的本校录取新生名单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承认其学籍。核对信息不一致的,属学生个人原因导致的,须由学生提供合法性证明材料,学校比照考生录取档案严格审核修改,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属录取信息有误或网上没有录取信息的,由学校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查询,确属漏报或错报的,由省级招生部门向我司书面说明并补报相关信息。
(一)认真做好专科起点升本科新生入学资格的学历复查。按照《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14号)要求,对2009年春季报到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新生认真进行入学资格学历复查。专科起点升本科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必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由学校核实,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并取消其入学资格。各省级招生部门报送的专科起点升本科录取数据,我司分为初查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在网上提供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单位下载,各学校应对初查不合格学生的专科学历资格着重予以复查,经复查合格的,填报《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升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学历复查表》电子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报我司审核备案。
(二)务必按实际报到情况进行新生学籍注册。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单位要确保成人新生学籍核对注册的准确性和严肃性,要严格按照实际录取报到学生、招生时确定的学习形式进行新生学籍注册,不得将所有录取学生未经核对就全部注册,也不得将违反招生规定招收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或留校学习,普通高等学校的成人高等教育不得注册有成人脱产学习形式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