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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六期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注:
  1. 各直属局可以统一组织报名,填报一张报名表,也可以分支局分别报;
  2. 原则上,每个局、技术中心只能按照通知规定人数报名,不能超额报名。
  3. 一些技术中心不开展食品检验,但开展一些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接触物、包装材料、转基因检测等)的检验,一些开展动植物物检疫、卫生检疫的实验室使用到部分食品安全标准开展检验的,暂时不派人。

  附件2:
  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检测实验室基本情况调查表

实验室名称

联系方式

(地址、电话)

联系人

CMA证书号及有效日期

CNAS证书号及有效日期

实验室面积(m2)

总面积

恒温、恒湿

微生物

 

 

 

 

 

 

 

 

 

微生物实验室(P2/P3)

仪器设备

年出具检验报告(份)

2010年业务收入(万元)

是否完成体系转版

食品实验室人数

原值

台套数

总收入

法定

检验

市场委托检验

总人数

中级职称以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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