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政焕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寿险〔2011〕1341号)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刘政焕等人任职资格的请示(利保发〔2011〕10、12-14、16、17、19、20、23-27、30号)收悉。根据《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刘政焕、吴宁、王健英、靳向东、吴小平、周海燕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陆正飞、苏锐石担任你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袁寒、严峰、严维金、吴烨、蒋正忠担任你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金星、韩晓明担任你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