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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举办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培训班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举办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培训班的通知
(保监厅函〔2011〕342号)


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保险公司法人治理水平,切实加强对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应知应会的监管法规政策教育,增强其对保险市场特征和经营发展规律的认识,我会决定举办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各公司未参加2010-2011年度高管轮训的非执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

  每家公司每期培训班至少安排非执行董事及监事各一名。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时间:9月27日-29日(9月26日14:00-20:00报到);

  第二期时间:10月18日-20日(10月17日14:00-20:00报到);

  地点: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电话:010-59898888)

  三、培训内容

  《保险法》专题;公司治理原理、框架及法律法规专题;公司法人治理风险及案件防范专题;中国保险业市场特征与发展规律专题等。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含讲课费、场租费、文具资料费等)每人1680元。请各公司于9月15日前将第一期和第二期培训费用分批汇入以下账户,并在汇款用途或备注栏内注明公司名称,“培训费”发票在报到当天领取。

  名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培训中心

  账号:810723002508091001

  大额支付号:104100005073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营业部

  五、注意事项

  (一)参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因特殊原因不需安排食宿者,请在报名时提前告知。

  (二)此次培训计入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培训学时。学员参训期间考勤情况及随堂测验成绩结果将通过适当形式向所在公司反馈。培训结束后颁发《培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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