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交科技发[2011]4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部属各单位:
我部印发的《公路水路交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建立适应交通运输现代化要求的科技创新体系。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以下简称“行业研发中心”)是交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业研发中心以加强技术开发、实现成果转化为主要任务,通过建立工程化、产业化研究试验平台以及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有效机制,实现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有效转化,加快行业技术进步。现就行业研发中心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面向现代交通运输发展需求,发挥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健全产学研用合作模式,整合利用行业研发资源,促进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需求引导,重在转化。针对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的科技需求,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的工程化、产业化开发,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装备在行业的推广应用。
(二)整体布局,分步实施。按照交通运输科技发展的战略部署,确定行业研发中心的发展布局;结合行业需求与资源条件,逐步推进行业研发中心发展,不断优化和完善行业研发中心整体布局。
(三)整合资源,开放合作。鼓励产学研用相结合,优势互补,联合共建;积极开放行业研发中心平台,促进交流合作,实现科技资源与研发成果共享。
(四)政策激励,优胜劣汰。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和支持行业研发中心努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良性发展;加强考核评估,实行动态管理,促进行业研发中心持续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建设15个左右的行业研发中心,初步形成覆盖交通运输发展亟需领域的基本布局,行业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建设20个左右行业研发中心,形成覆盖交通运输发展重点领域、兼顾区域分布的整体布局,使行业研发中心成为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