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1〕1271号)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份转让的请示》(长江养老司发〔2011〕87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市电力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3000万股股份、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2500万股股份转让给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后,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55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98%,上海市电力公司、华东电网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你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