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支气管舒张剂。短效β2受体激动剂较适用于COPD急性加重的治疗。若效果不显著,建议加用抗胆碱能药物(异丙托溴铵,噻托溴铵等)。对于较为严重的COPD急性加重,可考虑静脉滴注茶碱类药物,但须警惕心血管与神经系统副作用。β2受体激动剂、抗胆碱能药物及茶碱类药物可合理联合应用以取得协同作用。
5)糖皮质激素。COPD急性加重住院患者在应用支气管舒张剂基础上,可口服或静脉滴注糖皮质激素。使用糖皮质激素要权衡疗效及安全性。建议口服泼尼松龙每日30-40mg,连续7-10d后减量停药。也可以先静脉给予甲泼尼松龙,40mg每日一次,3-5d后改为口服。延长糖皮质激素用药疗程并不能增加疗效,反而会使副作用风险增加。
6)利尿剂。COPD急性加重合并右心衰竭时可选用利尿剂,利尿剂不可过量过急使用,以避免血液浓缩、痰粘稠而不易咳出及电解质紊乱。
7)强心剂。COPD急性加重合并有左心室功能不全时可适当应用强心剂;对于感染已经控制,呼吸功能已改善,经利尿剂治疗后右心功能仍未改善者也可适当应用强心剂。应用强心剂需慎重,因为COPD 患者长期处于缺氧状态,对洋地黄的耐受性低,洋地黄治疗量与中毒量接近,易发生毒性反应,引起心律失常。
8)血管扩张剂。COPD急性加重合并肺动脉高压和右心功能不全时,在改善呼吸功能的前提下可以应用血管扩张剂。
9)抗凝药物。COPD患者有高凝倾向。对卧床、红细胞增多症或脱水难以纠正的患者,如无禁忌证均可考虑使用肝素或低分子肝素。COPD急性加重合并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血栓栓塞症时应予相应抗凝治疗,发生大面积或高危肺血栓栓塞症可予溶栓治疗。
10)呼吸兴奋剂。危重患者,如出现PaCO2明显升高、意识模糊、咳嗽反射显著减弱,若无条件使用或不同意使用机械通气,在努力保持气道通畅的前提下可试用呼吸兴奋剂治疗,以维持呼吸及苏醒状态。目前国内常用的药物为尼可刹米(可拉明)、山梗菜碱(洛贝林)和吗乙苯吡酮等。由于中枢性呼吸兴奋剂作用有限,且易产生耐受性,同时有惊厥、升高血压、增加全身氧耗量等副作用,对于已有呼吸肌疲劳的患者应慎用。
11)机械通气。
重症患者可根据病情需要,选择无创或有创机械通气。同时应监测动脉血气状况。
①无创机械通气:应用无创正压通气(NIPPV)可降低PaCO2,缓解呼吸肌疲劳,减轻呼吸困难,从而减少气管插管和有创呼吸机的使用,缩短住院天数。使用NIPPV要注意掌握合理的操作方法,提高患者依从性,以达到满意的疗效。
NIPPV的应用指征:
适应证(至少符合下述中的2项)为中至重度呼吸困难;伴辅助呼吸肌参与呼吸并出现胸腹矛盾运动;中至重度酸中毒(pH7.30-7.35)和高碳酸血症(PaCO2 45-60mmHg);呼吸频率>25次/min。
禁忌证(符合下述条件之一)为呼吸抑制或停止;心血管系统功能不稳定(顽固性低血压、严重心律失常、心肌梗死);嗜睡、意识障碍或不合作者;易误吸者(吞咽反射异常,严重上消化道出血);痰液黏稠或有大量气道分泌物;近期曾行面部或胃食管手术;头面部外伤;固有的鼻咽部异常;极度肥胖;严重的胃肠胀气。
②有创机械通气:在积极药物和NIPPV治疗条件下,患者呼吸衰竭仍进行性恶化,出现危及生命的酸碱失衡和/或神志改变时宜采用有创机械通气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