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危废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2007)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3 环境技术规范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拟开放场址土壤中剩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规定(暂行)》(HJ 53-2000)
《稀土生产场所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39-2002)
《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GB14500-2002)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04)
《 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设计技术规范 》(YS 5017-2004)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 2006-200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2007)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
2.4 清洁生产
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
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稀土金属矿采选、稀土金属冶炼被列入“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每两年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
3.资料核查
3.1 企业基础资料
(1)企业基本情况;
(2)企业总平面布置图;
(3)主要生产设施、生产工艺及主要能源、原辅料清单;
(4)主要污染物及环保设施的清单;
(5)企业周边环境敏感目标清单及其分布。
3.2 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
(2)新建项目环评报告书应设置《辐射环境影响专篇》并取得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