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目经费
单位:万元
经费来源预算
| 经费支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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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 预算数
| 科 目
| 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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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预算合计
| | 支出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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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拨 款①
| | 一、人员费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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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贷 款
| | 其中: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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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方配套②
| | 主要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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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单位自筹(含工程配套)
| | 二、相关业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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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它来源
| | 1.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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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燃料及动力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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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试验费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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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会议费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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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差旅费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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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设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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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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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试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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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管理费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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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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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 拨款:指国家或交通运输部的拨款;
② 地方配套:指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科技主管部门的配套拨款;
③ 人员费:包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费用,从部拨经费中列支的人员费经费比例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
④试验费:指项目研发过程中所发生的房屋、设备器材、公共设施等租赁费用、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
⑤会议费:指组织召开与项目研究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
⑥差旅费:指为项目研究开发而进行国内外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所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⑦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为组织管理项目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使用费或折旧、直接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管理费的费用占项目经费总预算的比例(一般为5%)根据承担单位的性质分别核定。
七、签订各方意见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委托方(甲方)) (公 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签字): 联系电话:
第一承担单位(乙方) (公 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财务负责人(签字);
账 户 名:
账 号:
开户银行:
保证方 (公 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签字): 联系电话:
八、共同条款
任务书(合同)各方共同遵守《交通运输部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1.承担方(乙方)必须按要求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下一年度经费预算和有关统计报表,逾期不报,委托方(甲方)有权暂停拨款。
2.项目执行过程中,承担方(乙方)如需调整任务,应根据《细则》中有关规定,向委托方(甲方)提出变更内容及说明的申请报告,经委托方(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未接到正式批准书以前,双方须按原任务书(合同)履行,否则后果由自行调整的一方负责。
3.承担方(乙方)因某种原因(如:与研究大纲内容有出入、挪用经费、技术路线或成果应用方案不落实等)致使项目无法执行而要求中止任务,委托方(甲方)可根据调查结果中止研究任务。
4.承担方(乙方)承担项目所需拨款按国家科技经费使用范围开支。
5.委托方(甲方)根据科技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