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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
(农牧发[2011]7号 2011年08月01日)


  今年上半年,生猪价格持续上涨,影响了物价总体稳定,对群众生活产生一定影响。为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26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做出重大部署。为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落实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

  落实好《通知》明确的扶持生猪生产发展政策措施是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政策尽快落实到位。要加强与当地发改部门沟通,共同落实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目前中央财政已拨付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各地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1]103号)要求,抓紧核实能繁母猪存栏基数,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尽快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母猪养殖户手中。要会同财政部门督促生猪调出大县切实用好奖励资金,统筹规划调出大县生猪产业发展,增强调出能力。要主动配合各地保监部门做好生猪保险工作,增强生猪养殖户抵御重大疫病和自然灾害等风险的能力。在落实好各项新增政策的同时,要继续督促项目县按项目进度要求,保质保量地实施好生猪良种补贴等政策,加速生猪品种改良进程。

  二、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

  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是加快转变生猪生产方式、增强猪肉市场供给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继续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农牧发[2010]6号)要求,积极引导和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发展,加强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改善饲养和防疫条件,提高生猪产业综合生产能力。深入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要继续探索生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的有效技术措施,积极推广经济高效适用的粪污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模式。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争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支持,加大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投入力度,切实帮助养殖场户解决用地难和贷款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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