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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报送时间及内容:区域电监局和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应于每月17日前报送上月电力事故信息统计报表(内容及格式见附件2),次年1月底前报送上年度电力事故信息统计报表(内容及格式见附件2)。

  2、年度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报告

  电监会派出机构和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应于次年1月底前向电监会安全监管局报送上年度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全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事故规律研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分析,以及整改措施等。

  3、电力事故调查报告书

  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的电监会派出机构应于事故调查报告书正式批复或同意后5个工作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电监会安全监管局。

  五、信息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2、各单位要完善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程序,明确信息报送的部门、人员和24小时联系方式,报电监会安全监管局,如发生变动,须及时通报。

  3、报送月(年)度电力事故信息统计报表时应当同时报送电子信息(在电监会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系统软件上直接填报)和纸质文件,其中纸质文件须经本单位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发。

  4、电力监管机构要定期通报电力安全信息报送情况,加强对企业该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的单位要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应当予以通报或处罚。

  5、本通知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以前有关文件中如有与上述规定不符的,以此通知为准。

  附件1:电力事故(或事件)即时报告单

  附件2A: 月(年)度电力事故信息统计报表(电力安全事故/设备事故部分)

  2B: 月(年)度电力事故信息统计报表(电力人身伤亡事故部分)

  2C: ____月电力事故基本信息统计报表

  附件1:
  电力事故(或事件)即时报告单

内容

报告内容

序号

1

报告类型

    事故报告□       事件报告□

2

填报时间及方式

第1次报告 □    后续报告 □

第1次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3

企业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企业详细名称

企业详细地址

企业联系电话

上级主管单位名称

在建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名称

4

事故或事件经过

发生时间

地点(区域)

事故(或事件)类型

初判事故等级

简要经过

5

损失

情况

人身伤亡情况

死亡人数

失踪人数

重伤人数

电力设备、设施损坏情况

停运的发电(供热)机组数量、电网减供负荷或者发电厂减少出力的数值、停电(停热)范围,停电用户数量等

其他不良社会影响

6

原因及处置恢复情况

原因初步判断

事故或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电网运行方式、发电机组运行状况以及事故或事件的控制或恢复情况等

7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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