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召开全国交通运输信息化工作会议的通知
(交科技明电〔2011〕08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有关单位,有关交通运输企业:
为全面总结“十一五”全国交通运输信息化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形势,部署推动信息化工作,大力加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部决定召开全国交通运输信息化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会议采取电视电话会议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电视电话会议
1.时间:8月26日上午9:00开始。
2.地点:主会场设在交通运输部机关5楼报告厅,各地设电视电话会议分会场。
3.参加人员:
(1)交通运输部机关主会场:李盛霖部长、翁孟勇副部长,部总师,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有关领导;交通运输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特邀咨询专家;部机关各司局及部属在京各单位主要领导等。
(2)各地分会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大连海事大学,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主要领导和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及技术支持部门人员。(无视频点的京外部属单位请到当地设视频点单位参会)。
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将视频连接到下一级单位,并安排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二)江苏南京现场会议
1.时间:8月26日上午至8月27日上午(参加现场会议代表26日上午在南京会场同期参加电视电话会议。)
2.地点:江苏省南京国际会议大酒店(南京市玄武区中山陵四方城2号)。
3.参加人员:高宏峰副部长,部总师,有关部委特邀专家,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信息化主管部门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有关单位、有关交通运输企业、行业共建院校、部机关各单位信息化工作分管领导。
部机关会场和南京会场会议代表名额分配以《全国交通运输信息化工作会议预通知》(交科技明电〔2011〕0821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