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9年吉林省政府债券(二期)、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二期)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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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吉林省政府债券(二期)、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二期)(以下简称“上述债券”)将于 2011年8月31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吉林省政府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043”,证券简称为“吉林0902”;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044”,证券简称为“广西0902”。上述债券均是2009年8月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3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36元。
二、本所从2011年8月23日至2011年8月31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1年8月30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1年8月31日除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