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抚育重点建议办理调研工作的通知
(办造字〔2011〕13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重庆市林业局:
为认真做好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有关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根据我局承办方案,拟于近期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赴重庆、广西就森林抚育补贴工作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主要内容
围绕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重点建议案第3101号的建议内容,重点调研了解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重点要突出在提高林分质量、促进林农和林业职工增收方面的成效,以及在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建设、森林经营生产制度等方面的建议。
(二)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模式。
(三)开展森林抚育实际成本及其构成(请根据实际情况分不同经营主体、经营对象和经营方式分别测算)。
二、调研方法
主要采取听取市(区)以及调研县情况汇报、与基层林业干部职工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在重庆市特别要听取第3101号建议提案代表盛娅农同志的意见。
三、调研参加人员
经商财政部等协办单位,并请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同意,调研组成员为霍健明(造林司副司长)、高均凯(造林司副处长)。为确保调研质量和成效,我局还将邀请盛娅农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农委、财政部农业司有关同志参加并指导调研,具体名单待确定后由我局造林司另行通知。
四、调研时间安排
调研时间为8月14-21日。其中,8月14-16日在重庆调研,8月17-21日在广西调研。
五、有关要求
请你厅(局)高度重视,本着节俭、高效、真实地全面反映情况的原则,认真配合做好调研工作。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造林司 高均凯
电 话:010-84238066
电子邮箱:jkgao@forestry.gov.cn。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