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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调用福清1号机组蒸汽发生器下封头用于方家山1号机组蒸汽发生器的复函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调用福清1号机组蒸汽发生器下封头用于方家山1号机组蒸汽发生器的复函
(国核安函[2011]109号)


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福清蒸发器下封头锻件向方家山项目转移的情况备案》(上核字〔2011〕第014号)收悉。经审查,函复如下:

  一、我局同意你公司调用福清1号机组3号蒸汽发生器下封头锻件(炉批号:0906688)用于方家山1号机组蒸汽发生器。

  二、你公司应对相应的质量过程文件做适用性修改,增加项目变更认可文件,并使下封头锻件档案材料、见证件与锻件本体同步转移,保证质量过程文件的符合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同时做好下封头锻件的开箱检查与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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