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红沿河核电厂1号机组实施役前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核安函[2011]110号)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实施红沿河核电厂1号机组役前检查工作的请示》(辽红核〔2011〕42号)收悉。经审查,通知如下:
一、红沿河核电厂1号机组RPV进出口管嘴与安全端连接异种金属焊缝的自动UT检查等50项验证项目与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通过验证的无损检验技术等效;RPV上封头顶盖与法兰环焊缝手动超声检查检验技术已通过我局委托的验证机构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的综合验证并经专家小组审查通过,上述无损检验技术可用于红沿河核电厂1号机组役前和在役检查。
二、中广核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使用经过验证的无损检验技术对红沿河核电厂1号机组实施役前和在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