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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要求补报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连续操作记录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要求补报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连续操作记录的通知
(国核安发[2011]110号)


各相关聘用单位: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第二十五条规定,连续中断焊接工作超过三个月的,焊工、焊接操作工所持资格证书自动失效;根据我局《关于加强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的通知》(国核安发〔2010〕28号)要求,聘用单位每三个月向国家核安全局书面报送连续操作记录,并抄送国家核安全局监督单位。

  经我局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聘用单位报送的焊工连续操作记录结果的审查,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等27家聘用单位(见附件一)2011年上半年共152名焊工焊接操作工未按规定提交焊工连续操作记录(见附件二)。上述聘用单位所聘的焊工焊接操作工若需要继续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活动,需在本文发布一个月内按规定报送连续操作记录。否则,该单位所聘焊工的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特此通知。

  附件:1.聘用单位名称和代号

     2.自动失效的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基本信息表(略)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附件1:
  聘用单位名称和代号

序号

聘 用 单 位 名 称

聘 用 单 位 代 号

1

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AHK

2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DSN

3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

HEG

4

东北电力管理局第一工程公司

DYG

5

湖南湘电长沙水泵厂有限公司

CBH

6

沪东重机有限公司

HHM

7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JEM

8

江南阀门有限公司

JNF

9

江苏福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CNH

10

江苏兴洋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XYG

11

江苏星河集团有限公司

XHH

12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NFV

13

南通中集罐式储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NTH

14

颇尔过滤器(北京)有限公司

PAL

15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

QNP

16

上海阀门厂有限公司

SVF

17

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

SGU

18

上海森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SMV

19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WET

20

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

SHM

21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SQY

22

沈阳市工业泵厂(有限公司)

SGB

23

慎江阀门有限公司

SJV

24

四平市巨元瀚洋板式换热器有限公司

SJY

25

扬州华宇管件有限公司

HYH

26

浙江翰源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HYG

27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C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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