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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六、工作进度安排

  2011年8月

  1.发文组展;

  2.展览及论坛宣传推介;

  3.召开第二次组团工作会议,审核展区设计搭建方案。

  2011年9月

  1.确定展区设计搭建方案;

  2.展览及论坛招商。

  2011年10月

  1.组织参展资料和展品;

  2.制作、印刷宣传资料;

  3.参展注册;

  4.组织媒体及投资机构;

  5.召开第三次组团工作会议,落实具体参展事宜。

  2011年11月

  1.展区搭建;

  2.资料及展品运输;

  3.确定部领导行程及农业部代表团名单;

  4.参加高交会组委会工作会议及开幕式等活动;

  -14日参加组团单位秘书长会议,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15日参加高交会组委会第二次会议及新闻发布会

  -15-16日参加深圳市政府欢迎酒会、开幕式和首长专场

  5.参展、组织签约仪式及论坛;

  6.参加高交会组委会工作会议及闭幕式;

  -21日参加高交会组委会第三次会议及闭幕式

  -22日撤展

  2011年12月

  召开农业部参展总结会。

  附件2:
第十三届高交会部属三院参展要求

  为宣传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充分利用高交会“国家级、国际性、高水平、大规模、讲实效、专业化、不落幕”的优势,通过参展,力争在推动农业科研自主创新和促进成果转化上有新的收获。

  一、总体要求

  1.领导重视。请三院尽快成立项目办公室并开展工作,各单位间要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圆满完成参展任务。

  2.强化创新。选择创新项目,创新参展形式,力求全方位展示种养业及热带作物良种繁育及推广成果,突出农业科技的引领作用。

  ­3.加大宣传。按照参展目标,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加强展前、展中和展后宣传,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扩大农业科技的普及宣传。

  4.跟踪服务。利用高交会与资本市场联系紧密和“不落幕”的优势,为参展单位做好延伸服务,扩大参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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