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参展以文字、图表、图片、实物标本、模型及影像等形式,建议尽量多选用标本实物。
2.展区搭建原则
(1)设计新颖、大气,整体感强;
(2)考虑与周边展区距离等因素,展区高度适当降低,增强层次感,主体标志要在参观视力范围内;
(3)为方便拍摄全景,展区正面要适当留有空间;
(4)充分考虑领导人参观线路;
(5)三院及企业展区要既统一又各具特色;
(6)展览形式互动性强。
3.项目组织方案
(1)部属三院。农业部办公厅发文,三院组团参加,省农科院及种业骨干企业自愿参加。三院成立由科技局或科技处(推广处、开发处)牵头的工作办公室,按要求按进度完成项目和人员组织工作。
每个院组织20个参展项目,推荐5个优秀项目和2个亮点项目。优秀项目要提供推荐理由,亮点项目要备解说词。
农业部负责三院展位设计搭建、展板制作、设备租赁、展品运输及宣传资料制作费用。
(2)其它单位。外经中心发文并负责组织省地农科院所和企业参展。外经中心负责协调展位搭建、办理参展手续、编印农业专刊。计划组织4-6家科研单位和种业骨干企业、10-20家中小企业参展,参展费用全部自理,所报参展项目须报科教司审查。
4.签约组织方案
在参展期间组织成果转化和技术合作签约(或补签)仪式。签约仪式拟请部领导和科教司领导出席,外经中心负责场地租赁、背景搭建和邀请媒体等。签约项目由参展单位推荐,包括已经达成的技术转让、技术合作合同或意向。签约项目控制在10个左右,项目追溯时间为上届高交会结束至本届高交会结束。
5.论坛组织方案
为帮助企业搭建与金融机构对接平台,展览期间将组织召开“现代种业投融资论坛”。论坛及对接活动由外经中心负责组织落实,费用自行筹集。
6.宣传组织方案
(1)制作专题宣传片,在高交会期间连续播放;
(2)编印高交会农业专刊、副刊和论文汇编,宣传推介参展和交易项目、融资项目。
(3)加强展前、展中、展后宣传。各院及企业要确定新闻发言人,并准备新闻通稿,新闻通稿要体现各自展区特色。外经中心负责准备农业展区新闻通稿。所有对外宣传材料须报科教司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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