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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5)参展以文字、图表、图片、实物标本、模型及影像等形式,建议尽量多选用标本实物。

  2.展区搭建原则

  (1)设计新颖、大气,整体感强;

  (2)考虑与周边展区距离等因素,展区高度适当降低,增强层次感,主体标志要在参观视力范围内;

  (3)为方便拍摄全景,展区正面要适当留有空间;

  (4)充分考虑领导人参观线路;

  (5)三院及企业展区要既统一又各具特色;

  (6)展览形式互动性强。

  3.项目组织方案

  (1)部属三院。农业部办公厅发文,三院组团参加,省农科院及种业骨干企业自愿参加。三院成立由科技局或科技处(推广处、开发处)牵头的工作办公室,按要求按进度完成项目和人员组织工作。

  每个院组织20个参展项目,推荐5个优秀项目和2个亮点项目。优秀项目要提供推荐理由,亮点项目要备解说词。

  农业部负责三院展位设计搭建、展板制作、设备租赁、展品运输及宣传资料制作费用。

  (2)其它单位。外经中心发文并负责组织省地农科院所和企业参展。外经中心负责协调展位搭建、办理参展手续、编印农业专刊。计划组织4-6家科研单位和种业骨干企业、10-20家中小企业参展,参展费用全部自理,所报参展项目须报科教司审查。

  4.签约组织方案

  在参展期间组织成果转化和技术合作签约(或补签)仪式。签约仪式拟请部领导和科教司领导出席,外经中心负责场地租赁、背景搭建和邀请媒体等。签约项目由参展单位推荐,包括已经达成的技术转让、技术合作合同或意向。签约项目控制在10个左右,项目追溯时间为上届高交会结束至本届高交会结束。

  5.论坛组织方案

  为帮助企业搭建与金融机构对接平台,展览期间将组织召开“现代种业投融资论坛”。论坛及对接活动由外经中心负责组织落实,费用自行筹集。

  6.宣传组织方案

  (1)制作专题宣传片,在高交会期间连续播放;

  (2)编印高交会农业专刊、副刊和论文汇编,宣传推介参展和交易项目、融资项目。

  (3)加强展前、展中、展后宣传。各院及企业要确定新闻发言人,并准备新闻通稿,新闻通稿要体现各自展区特色。外经中心负责准备农业展区新闻通稿。所有对外宣传材料须报科教司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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