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推动出口产品品牌建设。重点发展一批创新能力强、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出口企业和产品,通过专业展览、品牌推介等方式加大自主品牌的海外宣传,提升品牌信誉等级。引导企业加大国际市场品牌建设投入。推动企业开展商标和专利的国外注册保护。
三、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优化出口市场结构
(十)加强重点市场分类指导。制定重点市场开拓战略和规划,支持引导企业重点开拓出口潜力巨大的中东、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巩固出口有望继续增长的北美、欧洲、亚太等传统市场。
(十一)鼓励企业建立健全海外营销网络和售后维修服务体系。鼓励企业有计划地针对不同市场、不同产品,采取与国外渠道商合作、自建营销网络等方式,完善出口产品的零配件供应,加强售后维修服务。
(十二)鼓励企业加大对重点市场投资。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对重点市场加大投资,建厂设点,扩大海外生产规模,贴近销售市场,带动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口。
(十三)开展贸易促进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参加国际知名展览会。按照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原则,打造汽车零部件、消费电子、机床等重点行业国际专业展览会。
(十四)推动机电产业国际交流合作。利用多双边合作机制,推动机电企业开展国际交流,建立产业技术合作机制。发挥外商投资对优化出口结构的积极作用。选择与我国机电产品贸易互补性较强的市场,组织企业分行业、分项目进行对口交流与合作。
四、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优化出口经营主体结构
(十五)加强出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机电出口企业信用记录统计制度,对企业的信用进行分类,以适当方式对外公布或推荐我国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实施诚信守法便利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
(十六)建立规范出口市场秩序的有效机制。按照“政府指导、商会协调、企业自律”原则,完善汽车、摩托车规范出口秩序办法和电信设备出口竞争自律公约机制。选择若干出口秩序混乱的重点产品,针对产品特点,采取由具备资质的生产企业授权经营或签署竞争自律公约等做法,规范企业出口经营行为。
(十七)注重发挥中介机构的协调作用。发挥中介机构桥梁作用,实行行业自律,组织企业防范和应对贸易摩擦,切实维护我国产业整体利益和出口企业的权益。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