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优化出口经营主体结构。推动出口企业结构从车间型向营销型转变。鼓励汽车、机床、工程机械、船舶、铁路机车等25个重点行业100个排头兵企业建立健全境外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培育和认定200个出口基地和2000家基地企业,着力培育100家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自主核心技术的跨国机电企业集团。规范企业出口经营行为。推动中小机电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四是机电产品出口逐步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推动出口从以产品为主向产品、技术、资本输出相结合转变。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继续巩固机械类产品的传统优势,培育电子类产品的竞争优势,强化大型成套设备的综合比较优势,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适度减少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产品出口。
二、实施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战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
(四)加强重点行业出口指导。结合国家“十二五”规划和重点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发布汽车、机床、工程机械、船舶、铁路机车、摩托车、计算机、通信设备、电子音响、家电、视像设备、半导体、冶金装备、石油设备、电力设备、重型机械、农业机械、航空、航天、模具、印刷机械、建材设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25个行业出口发展规划,制定分类指导的政策措施。
(五)加快出口基地建设。继续抓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船舶出口基地和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再选择若干带动性强、产业集聚明显的重点产业,培育建立出口基地,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功能优势,促进机电产品向产业链高端延伸,打造高端出口基地。充分运用现有资金政策,支持出口基地搭建技术研发、信息服务、产品认证、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
(六)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完善进口贴息政策,加大对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的支持,支持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核心零部件,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七)加强机电出口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贸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打造以技术创新为特色的大型出口企业。鼓励企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承担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任务。
(八)支持国内技术标准海外推广应用。鼓励企业通过并购、国际合作等方式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支持企业参与各类国际组织有关标准的制订和修订。推动企业获得相关的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认证。鼓励企业通过成套设备出口,带动技术、标准和工程服务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