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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关于中央直属垦区国有农场基层单位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处理好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今年是中央直属垦区国有农场开展基层单位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第一年,基础性工作多,立章建制任务艰巨,且缺乏实践经验。各垦区要深入基层,加强调研,打牢基础,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及时发现并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农业部关于中央直属垦区国有农场基层单位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附件:
农业部关于中央直属垦区国有农场基层单位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方案

  为发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中央直属垦区国有农场所辖管理区(不设管理区的农场,以农场为单位)、生产队、居民点(包括场部所在地居民点)等基层单位(以下统称为国有农场基层单位或议事主体)的公益事业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4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2号)、《财政部关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中央财政奖补事项的通知》(财预[2009]5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0〕1号)等文件精神,参照相关省人民政府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结合中央直属垦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以居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以社会捐资赞助为补充,逐步建立筹补结合、多元投入的国有农场基层单位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促进垦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及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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